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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滯後 猶如被廢武功——職工盟倡最低工資時薪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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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職工會聯盟批評,委員會過去三次建議調整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過於保守,不僅令低薪僱員的收入被通脹蠶食,亦令受惠的僱員人數跌至接近零,並不符合《最低工資條例》中適當地防止工資過低的法定要求。職工盟認為,最低工資水平應大致跟隨勞動生產力調整,以2011年5月時薪28元為基礎計算,2019年5月最低工資水平應提高至44元。

兩年一檢難敵通脹

最低工資水平每兩年才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只得「雞碎咁多」,低薪工人莫說分享經濟成果,就連原有購買力也保不住。2011年5月至2017年5月,反映中低層市民購買力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累計上升23.1%,而同期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28元提高23.2%至34.5元,僅僅追上物價升幅。由於最低工資每兩年調整一次,實施以來基層僱員收入不斷被通脹蠶食,2015年初最低工資的實質購買力,一度較2011年5月時下跌足足一成(圖1),令基層市民生活更加捉襟見肘;倘若日後通脹加劇,情況將更為惡劣。

資料來源:根據政府統計處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自行計算,並略去受一次過派糖措施影響的月份

工資水平全球最低

目前最低工資水平為時薪34.5元,以每月工作26日,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即月薪不足7,200元,即使全職工作也要捱窮。每當工會提出這個質疑,政府都會辯稱法定最低工資相當於工資中位數50 – 55%,跟其他國家比較已屬偏高水平。但實情是,香港僱員報酬佔本地生產總值長期偏低,而工資差距亦極度懸殊,令工資中位數偏低,因此才推高了最低工資與中位數的比例。

以年薪計算最低工資佔人均生產總值的百分比,是一個比較準確、亦是國際普遍採用衡量最低工資水平高低的指標。在香港,最低工資相對人均生產總值的水平一直下跌,由2011年的21.3%,降至2017年的19.9%(圖2)。跟其他發達經濟體比較,香港最低工資水平敬陪末席,比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地低一半以上;跟鄰近亞洲國家比較,香港亦在最差之列,排名在台灣、南韓、日本和中國之後 (圖3)。香港人均生產總值媲美發達先進國家,但低薪工人處境依然坎坷,名乎其實「貧富懸殊之都」。

涵蓋太低猶如廢法
  
由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調整幅度過低,令直接受惠的僱員人數不斷下降,涵蓋率由2011年5至6月時的6.4%(約18萬人),一直下跌至2017年5至6月的0.9%(不足3萬人)(表1)。由於委員會參考的數據嚴重滯後,令受惠人數估算跟實際情況差距甚大,例如委員會在2016年的報告,引用2015年的數據,經一系列假設,推算2017年5月調高最低工資至34.5元時,將有74,100人受惠,但在實際推行時,直接受惠人數只有27,600人,只及原先推算的37%。倘若法定最低工資的直接受惠人數持續下跌,保障低收入工人的效用將會接近零,情況猶如廢掉《最低工資條例》。政府及最低工資委員會挪用嚴重滯後的過時數字,玩弄數字遊戲,肆意壓抑調整水平及受惠人數,做法擺明是偏袒商界。

最低工資跟隨生產力調整至時薪44元

職工盟認為,合理的工資調整幅度,不應低於勞動生產力的增長步伐。職工盟因此建議參考實質人均生產總值的變動,作為釐定最低工資調整幅度的準則。

2017年實質生產總值為2,543,188百萬元(2015年價格,下同),政府預測2018及2019年實質經濟增長分別為3.5%及3.0%,而2019年年中人口推算為7,502,600人,預計2019年實質人均生產總值為361,363元,較2011年的307,409元,上升17.6%。以2011年5月最低工資28元為基礎計算,2019年5月最低工資應相應提高起碼17.6%,至不低於32.9元(2011年價格)。

2011至2017年,反映中低層市民購買力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累計上升24.8%,而政府預測2018及2019年通脹率為每年2.5%,因此以2019年價格計算,最低工資水平應提高至不低於43.2元。職工盟建議,將有關金額向上調整至最接近的整數,即44元,作為2019年5月實施的法定最低工資時薪。

倘若2019年5月最低工資水平提高至44元,根據委員會提供的數據,預計將有40萬名僱員可直接受惠,佔私營機構僱員人數大約13%;估計各行業整體工資成本增加約0.6%,而中小企的增幅更只有0.5%,相信絕大部分僱主都可應付。

一年一檢撥亂反正

政府每兩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不但令基層僱員的收入未能及時追上物價升幅,而參考的數據滯後兩年,亦令委員會的影響評估跟實際情況有極大差距,所謂以數據為依歸釐定最低工資水平,只是自欺欺人。

職工盟要求政府每年至少調整最低工資一次,令工資水平可以盡快跟隨宏觀經濟狀況調整,避免基層僱員收入長期被通脹蠶食。現行《最低工資條例》已賦權行政長官可隨時啟動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程序,委員會理應如實向政府反映勞工界的一致訴求。為配合一年一檢的工作流程,政府統計處須提前至少三個月(即每年12月之前)發布收入及工時統計報告,而委員會則在翌年2月向行政長官提交調整最低工資的建議水平,即可趕及在同年5月正式實施。

此外,《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水平須適當地防止工資過低;職工盟認為,委員會應參考相關國際勞工公約,以僱員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作為評估何為「工資過低」的準則。

職工盟建議摘要

  • 最低工資水平大致跟隨勞動生產力調整,2019年5月最低工資水平應提高至44元;
  • 委員會應向政府反映一年一檢的訴求;及
  • 以僱員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作為檢討工資是否過低的準則。

香港職工會聯盟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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