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二月,政府將按社援物價指數分別調高綜援標準金額及租金津貼最少百分之三點七及七點三,預計受惠人士逾九十四萬人。調高金額的確令貧窮人士受惠,但現時以一人家庭計只有不足一百元的升幅,成效可以有多少﹖其實只計算受惠人士根本不能得知減貧的效能。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公佈,二零一二年四月的香港整體消費物價已同比上升百分之四點七,綜援標準金額的升幅根本跟不上物價指數通脹情況,甚至連二零零三年的水平亦未達到。現時綜援金額的調升,早已被通脤蠶食,未能為綜援住戶發揮任何明顯作用。
加上另外至九九年開始削減多項補助金,當中本有補助金的項目要再消費,就需靠綜援金額,使開支壓力更甚。綜援計劃目的是提供安全網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但以現時水平,援助金額連基本需要亦未能應付,甚至很多綜援戶因超租問題連板房、劏房也負擔不起,或要倒貼綜援金去交租。以現時情況,對貧窮戶的保障並不足夠,援助金額在解決「食」和「住」亦要二選一,生活質素一直無法改善。
根據社援物價指數的一籃子計算方法,當中只包括住屋、衣履、食物等基本需要,一些生活其他開支,如子女課外活動、參考書、互聯網服務的費用等都不包括在內。正如社福界議員張國柱批評﹕「你在象牙塔裡面計算是無用,會餓死很多人!」其實很多影響生活的開支需求都不被包括在社援物價指數的項目中,未能反映到實際生活需要,而且每五年才修訂社援指數,未能緊貼實際綜援住戶開支。政府以社援指數計算根本與貧窮戶實際生活脫軌,以為一筆援助金,一次微不足道的升幅就能「減貧」,這不過是在「吊命」。
物價暴漲,以四人家庭計算,綜援金額由一萬一千二百四十元增加至一萬一千六百五十元,四百元,又可以足夠改善生活哪方面﹖貧窮人士現時就如「四個蓋但十個煲」,升幅又少,教他們如何生活,如何能改善生活質素﹖
綜援是以入息補助方法在經濟上保障,領取綜援者能解決生活所需,另外有資源和能力自力更生,讓他們有機會脫貧,而非只單一地一直接受援助。但以現在的援助金,失業人士需見工、去勞工署、到社福機構報到所需的交通費﹔綜援家庭子女需要的學習資源,這些都不被包括在綜援金的開支將成為負擔,以微薄的綜援金使他們沒有資源「翻身」,限制了失業人士的就業機會,而綜援兒童亦不能靠知識脫貧。
在零三零四年時大幅度削減綜援金額,現時的升幅連零三年的水平亦未達到,加上多項補助金被取消,以現時綜援金額根本紓援不到家庭生活壓力,亦未能支援在職貧窮人士就業需要。政府應全面檢討綜援標準金額,與現時物價升調符合,金額是否足以讓綜援戶應付生活需求﹔亦應檢討社援物價指數項目,以綜援住戶實際生活為模,納入必需商品和服務在內,以反映現時生活的開支水平。
再者,隨時跌入貧窮網邊緣的人口已達十九萬,若貧富懸殊情況和通脹問題持續,將有更多人跌入貧困人口之中。政府或應設立低收入家庭津貼,使他們不致引伸更多困難,能夠應付生活。
根據樂施會《在職貧窮家庭狀況》報告,十九萬個在職貧窮住戶中近六成每月入息低於綜援水平,但當中只有一成住戶申請低收入綜援。其餘的在職貧窮住戶應付到生活,不用幫嗎﹖不,但現時政府似乎採取不為貧窮人士負責的態度,經濟有問題﹖申請綜援吧﹗這就為貧窮人士解決困難了。事實上還有一大部分貧窮人士沒有申請,況且現在已不能再單靠綜援幫助經濟困難人士。說到底,政府不訂立貧窮線,就能躲於綜援的安全網內,逃避為貧窮線以下的人提供援助的必然責任,忽視另一班沒有申請的貧窮戶的需要。
若果政府再不訂立貧窮線了解確實貧窮情況,沒有扶貧工作成效的基準,繼續以收入中位數為計算基礎,無論進行多少扶貧工作,相對貧窮比率只會不變,使扶貧政策的功效成疑。另外,貧窮線只為第一步,一來要為貧窮線邊緣的住戶作相關的預防的對策﹔二來知道貧窮戶與貧窮線的差距,從而得知香港貧窮的嚴重程度,從而作出研究,分析不同組群的致貧原因才能對症下藥,以減貧為目標。
政府當年因面對財赤,控制開支而大幅節流,但管理財政數目之餘,應仍顧及弱勢社群的困難,讓他們有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人士有就業機會,自力更生、在職而低收入人士有一定程度的幫助,使援助確實發揮到應有的功效。
希望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組成的扶貧委員會,確實會正視貧窮問題,承諾「減貧」的責任,制訂一連串長遠舒緩貧窮的措施解善問題,而非現時「一筆過」單一「派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