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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立法會兩大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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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年前北京收回香港後,臨時立法會急不及待,做了兩件鞏固政權但傷害社會甚深的兩件事。

第一,臨立會還原了英殖時代的「公安條例」,包括非法集會和非法集結,即是今日用以控告佔領者的法例。已有相當多評論指出非法集結,給予檢控當局(政權)許多空間,去羅織罪名侵犯市民集會權利。在非暴力抗爭之中,沒有傷人縱火的16名青年,因這條例而成了政治犯。

第二,廢除了勞工的「集體談判權」,結果令勞工淪為死物一般的商品,在自己的勞動待遇上失去有效的話事權,只能在市場上買買賣賣。英殖時代為了拉攏資本家(不論是英資或華資),都不容許工會發展力量去提升勞工待遇。英殖政權在97年6月匆匆通過集體談判法,只有2星期壽命而在臨時立法會被廢除。失去集體談判的保護後,出現實質工資增長嚴重落後於經濟增長。近日恐怖的巴士意外,也說明了沒有議價能力的司機,只可接受低底薪,要跑OT補收入的疲勞、殘忍現況。勞工沒有議價能力,直接間接令許多人失去了美好的生活。

一般市民會把集會權利和勞工權利分開看待,有別於集會權利,集體談判權法例是管理工會及公司的法定關係,並非衝著政權而來。但是,殖民者及臨立會將其視為同一回事一拼廢除,背後的思維是什麼呢?與殖民政權一樣,港共政權為了拉攏資本家對政權的支持,而降低勞工議價能力。為了保護官商一體的政權,掃除這兩項權利是順理成章的。可見從殖民地走來,政權換了面旗但始於如一,只是實行一種主義,就是「威權資本主義」。因為公安條例限制民權,廢除集體談判法以降低了工會力量,為「威權資本主義」在法律上掃除了民間反制的力量。

港共政權愈走愈加極端,淪落到只剩餘監察權力的立法會,竟然由零票商界代表議員當上主席。商界功能組議員盤据立法會,為財團(不論港資或中資)掠奪社會財富,大門打得更開。再加上取消民選議員資格,再控以非法集結,市民的權利也進一步無險可守。

今年10月29日是廢除集體談判權20周年,將有工會走出來記念和爭取恢復集體談權法。香港幾乎所有成年人口都是僱員,要靠出賣勞力和時間來換取收入,集體談判權因此不單只是一條勞工法例,而是整個社會的事。20年前當時沒有太多社會關注的事,20年來惡果日漸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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