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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談判權 廢法二十年:打工仔「俾人斬到周身傷」 李卓人寄語努力「插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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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未曾有過,便不會珍惜,未享受過,亦不覺得被剥削」,李卓人以簡單十幾字,正好道出爭取集體談判權之路不易。

他見證了勞工法例的黃金年代,於九七回歸前通過《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惟法例於同年被廢除,成香港史上壽命最短的法案。廢法後,香港走過金融危機及沙士肆虐等,減薪、裁員、減福利、增加工時無日無之,「無咗法例,商界嘅刀就磨得好利,斬落打工仔身上,俾人斬到周身傷。」縱然立法遙遙無期,李卓人寄語大家做好組織工作,努力「插旗」,增加自身談判力量。

勞工法例的黃金時代 通過集體談判權

末任港督彭定康提出的新九組成為契機,令民意代表進入議會,李卓人於1995年參選製造界功能組別,成功取得議席。九七前的兩年,可說是勞工權益的黃金時期,大量勞工法例可以以私人法案方式提交,而且不設分組點票,由貼身至打工仔待遇(如:增加分娩假薪酬、提高破欠基金等)到工會權益(如:防止歧視職工會等)都提交了不同改善方案,大部分亦獲通過。

李卓人憶述職工盟當時有兩年的立法計劃,集體談判權是其中之一,他笑指:「簡直係人生中最難搞嘅一條法案,我哋所有嘢由草擬開始都係由零做起,無一個原始法例可以參考,要去睇吓外國嘅模式係點,再去諗最適合香港嘅做法,先用一年做研究,再揾國際工會揾專業人士寫法例,寫完仲要揾人翻譯」。正因集體談判權如此複雜、艱澀,《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剛好趕及回歸前1997年6月26日由當時的立法局通過。

工聯會投反對票 李卓人:「根本係出賣工人」

值得一提,代表多個工會並且標榜支持工人權益的工聯會,當時的立法局議員鄭耀棠就法案投反對票。當時,李卓人多次約工聯會討論法案,最終被拒絕,「佢哋當時嘅講法係話我哋寫得唔好、寫得太複雜,咁我挑戰佢哋去修訂個法案,佢哋又咩都唔做,所以佢哋真係好虛偽,每次聽到佢哋話爭取三級制集體談判權,都係得個講,你哋有咁多人唔去寫私人法案,我去寫,你就投反對,根本係出賣工人,無誠意搞集體談判權」。

《集體談判權條例》成史上壽命最短法案

可惜,七一回歸後,無認受性的臨時立法會隨即凍結《集體談判權條例》,於同年10月底正式廢除,《集體談判權條例》成為了香港生效時期最短的一條法例。李卓人坦言:「其實一早預咗會俾人廢,因為當時已經估計到,但只係估唔到咁快」,他曾聽聞回歸晚會時,商界看似舉杯慶祝,卻竊竊私語如何推倒法案,而當時商界已視集體談判權為洪水猛獸,自由黨的口號更是「集體談判、遺害社會、工會壯大、經濟受害」。

「事實上,98年金融風暴,正正體驗了廢法嘅禍害,商家用得最多嘅手法就係將成本轉嫁俾工人,減人工、單方面更改合約、裁員都係即日俾你簽,第二日生效,完全唔駛諮詢,所以無咗法例,商界嘅刀就磨得好利,斬落打工仔身上,俾人斬到周身傷。」以致日後經濟倒退時,如樓市泡沫、沙士、金融海嘯等等,打工仔都首當其衝。

廢法二十年 傷感原地踏步 

為抗議臨立會廢法的決定,未能坐直通車過渡的李卓人在體制內可做的有限,只好選擇絶食,引起社會關注、討論。前後於天星碼頭絶食了5日,合共120個小時,李卓人形容過程很心傷,「本來係咩都無,經歷咗咁耐,付出咗咁多,最後都係咩都無,原地踏步,要由頭再捱過」。

廢法至今二十年,李卓人坦言若果當年沒有廢法,今時今日組織工會的做法就有所不同,一如西方國家,真正組織工人,就行業薪酬、待遇談判,「唔會好似依家啲人入會就問有咩著數,一味諗點樣著數,而唔係點樣團結大家,向老細施壓」。

縱然立法遙遙無期,不過李卓人指集體談判與民主體制是不能分割,當香港民主化,才會有機會爭取到,當下一刻就做好組織工作,努力「插旗」,增加自身談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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