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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爭取終修例 加強打擊黑中介】 立法會通過「職業介紹所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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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月1日)立法會就《2017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即「職業介紹所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並獲得通過及生效。今次通過的條例草案,接納了大部份工會的訴求,包括提高《僱傭條例》第XII部下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及濫收求職者佣金罪行的最高刑罰,由現時最高罰款五萬元大幅增加至最高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以及把濫收求職者佣金罪行的涵蓋範圍,擴展至持牌人之外的相關人士,包括管理層及受僱於職業介紹所的人員等等。本會歡迎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並期望條例實施後,能達到加強規管中介公司之目的,保障現時在港的三十七萬名外籍家務工。

過去兩年來,FADWU揭露黑中介、爭取修例加強中介公司監管的運動,可說是一浪接一浪。二零一六年起,工會積極參與勞工處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的諮詢會和立法會的公聽會,提出訴求。又協助多位家務工提出申訴,最終令三間非法中介因超收中介費而入罪,引起公眾關注。FADWU亦曾發表《左右為難、進退兩難:菲律賓移民家務工於香港與菲律賓被收取非法中介費之情況》報告,揭露了有七成外籍家務工曾在港被中介收取額外費用,平均收費為11,321港元,超出法例標準二十五倍之多,以及非法中介的種種不良行為,得到各大傳媒關注。其後成功逼使政府於去年1月發表《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以及宣布修訂《職業介紹所條例》。可見在工會的爭取之下,政府已避無可避,要將刑罰提升,以反映超收中介費的嚴重性。

在立法會設立「職業介紹所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後,FADWU成員亦積極參與公聽會、約見立法會議員及去信委員會表達訴求。在過往兩年的國際移工日,FADWU一眾姊妹也走上街頭,爭取政府加強對中介公司的監管,嚴懲超收中介費用的黑中介。今日條例終獲修訂,可見長年的爭取得到成果,家務工不再是黑中介的「受害人」,而是站出來成功抵抗的「抗爭者」!

在去年立法會就「職業介紹所條例草案」召開的公聽會上,FADWU要求將有關收取外傭中介費的罪行的申訴或提出的告發的限期至少延長至24個月,亦曾去信立法會議員及向政府請願表達此訴求。勞福局隨後雖建議修訂,將有關限期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但仍以行政原因為由,拒絕將限期進一步延長至24個月。本會對勞福局的回應感到遺憾,因為大部份被濫收中介費的外籍家務工,都是初次來港工作,對條例及自身權益了解不多,所以未能在一年內舉報。而且目前外籍家務工的合約以24個月為限,不論原因被中止合約,均須於兩星期內離港,令外籍家務工不敢於合約期內舉報職業介紹所。根據本地工會經驗,願意挺身指控職業介紹所的外籍家務工,大多是合約即將完結或已經完結。政府拒絕將限期至少延長至24個月,無疑是為外籍家務工舉報揭發中介公司的違法行為設下門檻,造成了勞工處執法及檢控上的極大困難,亦令工會、調查和起訴的部門都疲於奔命,公義不彰,亦減低了黑中介的違法成本。

整體而言,本會歡迎「職業介紹所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於法例層面上提高中介公司違法行為的罰則及涵蓋範圍,期望能加強對違法中介公司的阻嚇性。與此同時,本會將密切監察「職業介紹所條例草案」的實施情況,要求政府及勞工處須安排足夠資源及人手進行調查及執行法例,以免中介公司「有法不依」的情況得以繼續。本會亦會繼續爭取將有關法例的舉報限期延長,令更多工人能夠舉報中介公司的不法罪行,對抗剝削及超收行為,與工人同行爭取公義!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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