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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滯後 猶如被廢武功——職工盟倡最低工資時薪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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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職工會聯盟批評,委員會過去三次建議調整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過於保守,不僅令低薪僱員的收入被通脹蠶食,亦令受惠的僱員人數跌至接近零,並不符合《最低工資條例》中適當地防止工資過低的法定要求。職工盟認為,最低工資水平應大致跟隨勞動生產力調整,以2011年5月時薪28元為基礎計算,2019年5月最低工資水平應提高至44元。

兩年一檢難敵通脹

最低工資水平每兩年才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只得「雞碎咁多」,低薪工人莫說分享經濟成果,就連原有購買力也保不住。2011年5月至2017年5月,反映中低層市民購買力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累計上升23.1%,而同期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28元提高23.2%至34.5元,僅僅追上物價升幅。由於最低工資每兩年調整一次,實施以來基層僱員收入不斷被通脹蠶食,2015年初最低工資的實質購買力,一度較2011年5月時下跌足足一成(圖1),令基層市民生活更加捉襟見肘;倘若日後通脹加劇,情況將更為惡劣。

資料來源:根據政府統計處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自行計算,並略去受一次過派糖措施影響的月份

工資水平全球最低

目前最低工資水平為時薪34.5元,以每月工作26日,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即月薪不足7,200元,即使全職工作也要捱窮。每當工會提出這個質疑,政府都會辯稱法定最低工資相當於工資中位數50 – 55%,跟其他國家比較已屬偏高水平。但實情是,香港僱員報酬佔本地生產總值長期偏低,而工資差距亦極度懸殊,令工資中位數偏低,因此才推高了最低工資與中位數的比例。

以年薪計算最低工資佔人均生產總值的百分比,是一個比較準確、亦是國際普遍採用衡量最低工資水平高低的指標。在香港,最低工資相對人均生產總值的水平一直下跌,由2011年的21.3%,降至2017年的19.9%(圖2)。跟其他發達經濟體比較,香港最低工資水平敬陪末席,比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地低一半以上;跟鄰近亞洲國家比較,香港亦在最差之列,排名在台灣、南韓、日本和中國之後 (圖3)。香港人均生產總值媲美發達先進國家,但低薪工人處境依然坎坷,名乎其實「貧富懸殊之都」。

涵蓋太低猶如廢法
  
由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調整幅度過低,令直接受惠的僱員人數不斷下降,涵蓋率由2011年5至6月時的6.4%(約18萬人),一直下跌至2017年5至6月的0.9%(不足3萬人)(表1)。由於委員會參考的數據嚴重滯後,令受惠人數估算跟實際情況差距甚大,例如委員會在2016年的報告,引用2015年的數據,經一系列假設,推算2017年5月調高最低工資至34.5元時,將有74,100人受惠,但在實際推行時,直接受惠人數只有27,600人,只及原先推算的37%。倘若法定最低工資的直接受惠人數持續下跌,保障低收入工人的效用將會接近零,情況猶如廢掉《最低工資條例》。政府及最低工資委員會挪用嚴重滯後的過時數字,玩弄數字遊戲,肆意壓抑調整水平及受惠人數,做法擺明是偏袒商界。

最低工資跟隨生產力調整至時薪44元

職工盟認為,合理的工資調整幅度,不應低於勞動生產力的增長步伐。職工盟因此建議參考實質人均生產總值的變動,作為釐定最低工資調整幅度的準則。

2017年實質生產總值為2,543,188百萬元(2015年價格,下同),政府預測2018及2019年實質經濟增長分別為3.5%及3.0%,而2019年年中人口推算為7,502,600人,預計2019年實質人均生產總值為361,363元,較2011年的307,409元,上升17.6%。以2011年5月最低工資28元為基礎計算,2019年5月最低工資應相應提高起碼17.6%,至不低於32.9元(2011年價格)。

2011至2017年,反映中低層市民購買力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累計上升24.8%,而政府預測2018及2019年通脹率為每年2.5%,因此以2019年價格計算,最低工資水平應提高至不低於43.2元。職工盟建議,將有關金額向上調整至最接近的整數,即44元,作為2019年5月實施的法定最低工資時薪。

倘若2019年5月最低工資水平提高至44元,根據委員會提供的數據,預計將有40萬名僱員可直接受惠,佔私營機構僱員人數大約13%;估計各行業整體工資成本增加約0.6%,而中小企的增幅更只有0.5%,相信絕大部分僱主都可應付。

一年一檢撥亂反正

政府每兩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不但令基層僱員的收入未能及時追上物價升幅,而參考的數據滯後兩年,亦令委員會的影響評估跟實際情況有極大差距,所謂以數據為依歸釐定最低工資水平,只是自欺欺人。

職工盟要求政府每年至少調整最低工資一次,令工資水平可以盡快跟隨宏觀經濟狀況調整,避免基層僱員收入長期被通脹蠶食。現行《最低工資條例》已賦權行政長官可隨時啟動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程序,委員會理應如實向政府反映勞工界的一致訴求。為配合一年一檢的工作流程,政府統計處須提前至少三個月(即每年12月之前)發布收入及工時統計報告,而委員會則在翌年2月向行政長官提交調整最低工資的建議水平,即可趕及在同年5月正式實施。

此外,《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水平須適當地防止工資過低;職工盟認為,委員會應參考相關國際勞工公約,以僱員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作為評估何為「工資過低」的準則。

職工盟建議摘要

  • 最低工資水平大致跟隨勞動生產力調整,2019年5月最低工資水平應提高至44元;
  • 委員會應向政府反映一年一檢的訴求;及
  • 以僱員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作為檢討工資是否過低的準則。

香港職工會聯盟
2018年5月20日


世門手袋廠大罷工 抗議資本家壓榨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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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中國勞工論壇

三月四日,廣東番禺韓資「世門」手袋代工廠上千名工人舉行了大規模的罷工行動

裘青 中國勞工論壇

這場罷工是為了追討被拖欠的社會保險、並要求改善工作待遇。消息指資方從未依法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從未給予工人有薪病假,而且剋扣了一系列法定福利待遇。

罷工自二月起已開始醞釀。受經濟不景氣影響,該廠在去年起已開始收縮,原來五千名工人現在已被裁減剩一千多人,更一度面臨停產,但被裁員的工人始終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起初工人選舉出代表,要求與資方談判,但資方態度惡劣,稱工人受「境外敵對勢力操縱」並開除工人代表,更恐嚇說公安部門會抓捕工人。工人最終在三月四日正式發起罷工行動,要求資方改善工人待遇及依法補納各種社會保障費用。此前一直對工人訴求毫無回應的官方工會迫於維穩的需要,亦不得不派遣工會律師進入工廠,試圖平息罷工。但可想而知,官方工會一心只為維穩,不會真正為工人發聲,因此罷工仍在繼續。

鬥爭傳統

事實上該廠工人一直富有鬥爭傳統,二零一一年六月曾因新任董事長辱罵工人,不許工人工作期間喝水,甚至男性董事長還闖入女廁稱檢查是否有人偷懶,最終激起數千人大罷工,隨後被當地警察和武警鎮壓。但之後仍不時爆發罷工,次年的又一次罷工更讓一家跨國品牌終止了代工合同。是次當局沒有向過去那樣出動警力打壓罷工,可能是忌憚該廠工人的鬥爭傳統,擔心一旦強硬鎮壓會讓他們與周邊工廠串聯令工潮爆發性地擴大。

罷工進入第九天時,資方最終答應了工人兩項主要訴求,即補納一直拖欠的住房公積金和社保,工人隨即結束罷工。但其餘十條訴求仍在談判,資方可能想使緩兵之計先作出些許讓步哄工人復工,因此工人除了必須警剔資方今後會採取打擊報復行動外,更應進一步組織民主的、戰鬥性的工會,以集體的行動和壓力要求資方在限期內答應要求,並隨時準備好再次發起行動,對抗資方可能採取的分化打擊行動。

街工勞工組三名職員被炒 梁耀忠:非事實、街工長久財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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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三名街坊工友服務處(街工)勞工組職員,今早在街工勞動節集會後靜坐,抗議被無理解僱,三人是王曉君、黎治甫和譚亮英,他們與多名街工成員拉起「唔出糧唔等於炒人,搵狗扮賊」及「勞工組,工人唔係話炒就炒」橫額抗議。梁耀忠今日接連缺席街工及工盟的遊行,及後電話回覆記者查詢,指三人指控不是事實。

梁耀忠下午在電話回應獨媒記者查詢,「我簡單回應啦,第一,佢哋所講既事實唔係事實嚟;第二,街工的財政問題一直都存在;第三,問題已有同事跟進緊。」說畢匆匆掛線。另一街工執委蘇耀昌亦表示不作回應。

譚亮英接受傳媒採訪時透露,自2016年梁耀忠在立法會主持主席選舉離場事件後,原在葵芳梁耀忠議員辦事處工作的勞工組職員認為,勞工工作不應淹沒於議辦的工作,只不斷跟進個案,而是應該多做勞工政策倡議的工作。因此三名屬梁耀忠議辦的職員王曉君、黎治甫和譚亮英借用另一民間團體位於旺角的辦事處,轉往那裡執行勞工工作,而葵芳梁耀忠議員辦事處,則剩下工傷組及一至兩名同事負責接區內工友個案、填表及回答工友勞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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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亮英

今年三月,街工內部傳出風聲,指將要解僱該三名勞工組職員,於是他們相約街工執委包括梁耀忠會面,但未得到正面回應。譚亮英續指,三名職員於4月27日才首次正式與執委會「坐低」討論。會上有執委指街工面臨財赤,未能應付三人共涉及4至5萬元的薪金。可是當執委被問到財赤情況如何,他們未有正面回應和公開數字,譚亮英質疑「唔公開數目的話,好難相信。就算真的有財赤問題,為何勞工組職員首當其衝呢?」

至昨日(4月30日),街工在多名成員聯署下召開會員大會處理解僱消息。譚亮英指,會上梁耀忠稱街工於5月31日起將「不會支付」三名職員的薪金,但同時稱不等於解僱。有成員竟表示他們可繼續回來議辦「做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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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君

譚亮英表示不能理解「不支付薪金,但不等於解僱」,他指自己在跟進工友個案、追討欠薪期間,常聽到僱主有類似說法,「不能接受這說法出自勞工團體的口中。」他又批評街工會內並沒有民主機制去決定資源分配,成員參選目的是爭取資源回饋勞工、基層工作,因此應該由整體街工去決定資源怎樣運用。他指如今資源只由梁耀忠「一個人獨立決定」,「作為勞工團體是不能接受。」他亦透露,會上有執委提及希望調撥多些資源在選舉工作上,但又強調只是風聲,並沒有正式說法。

另一勞工組職員黎治甫指,街工參選是為了推動社會運動,他不介意跟執委討論凍薪或減薪等方案,可是都不被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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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治甫

記者:黎彩燕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專訪王曉君(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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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2018年5月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前言:路線之爭?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甲部):有關街工運作機制的幾件事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乙部):[街工疑似解散旺角勞工組事件]的各方記憶表
(由於事件一直發展中,我們這個時間表,就到5月18日,亦即事件發展到街工成立五人專責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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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王曉君(阿花)

王曉君(阿花),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在街工任職,一做十年,可謂青春都給了街工。她在任內加入大量新會員,由葵涌邨到葵芳邨,開了許多街坊小組,關注不同議題。今次事件,屬於疑似被解僱的旺角勞工組三人之一,強烈覺得貢獻不被重視,對會的歸屬感亦被破壞。對於要出來在公眾層面「唱衰」街工,她本來亦是極不願意,然而,今次她認為所有會內渠道都已用盡了,才最後在五一行動中抗議。對於這樣做,她不無猶疑,好幾次聽到她講,面對傷了老會員的感情,令到部份老會員指他們唱衰街工,也是萬分不想,她自稱本來自己「黨性」好強,但在於勞工權益的原則問題,卻必須這樣做......

問:一)請稍為介紹你在街工的簡單歷程(1)

大學在中大文化研究系讀書,接觸到社會運動,接觸到影行者、自治八樓,協助了不少社運支援工作。畢業時收到一個朋友傳來的廣告,說是做基層社區組織工作,當時都無聽過街工這個組織,但認為基層社區在社會運動中重要,於是應徵, 一做就做了十年。

當時黃潤達代表街工去葵涌邨選區議員,剛選到,要在葵涌邨開議辦,要請人,便請了我。

一開始在葵涌, 落區識街坊,成立了幾個小組; 長者組爭取退休保障、 百步梯等老人家設施,成日會和基層發展中心(2)合作。另外又有家長組關注學童權益,還有小朋友組織,搞過些類似「畫畫救地球」的活動。當時又遇到反高鐵運動,也會邀請街坊一起到舊立法會參與,希望他們除了關心自身權益也關心社會多些。在我離開葵涌調職葵芳後,這些小組換了幾屆人手,而小組還健在,這一點表示葵涌邨街工的社區組織工作很有持續性,都頗值得肯定。

可能因為我連結到好多會員,於是幾年前我被調去葵芳總部做會務幹事,負責搞立場聲明行動及會員組織。調職去葵芳前,Simon(梁錦威,現任街工區議員)覺得會務幹事不去葵芳留在葵涌都可以。當時我以為葵芳是總部。但去了葵芳之後,就不覺得了。講權益爭取和組織工作,葵涌進步十倍啦,而且葵涌沒有那麼各自為政,比較有團隊精神。葵芳只餘少數同事有社運工運面向,其餘大多數時間處理梁耀忠議辦個案。

我現在覺得葵芳議辦只是街工其中一個議辦。理想中的街工應該有個總部,忠可能都同意,他常想有永久會址,會員可回來聚腳。勞工組和會務幹事都可常駐總部。以前葵芳議辦可能都有扮演這個角色,問題是近年葵芳議辦已難以領導,雖然地理上方便工會和會員開會,但是團體發展上已不大有總部應有的領導作用,只是資源上促進組織幹事們自行發展小組,近年勞工組與梁耀忠議辦更是不停吵架。總部不該是這樣。正常勞工團體的總部,應有勞工組存在,及一眾議辦作為地區工作基地。梁辦中心想像可能是不符梁的路線或不受其指揮,就可以炒,我們是街工中心想像,就不是這樣。

之前做會務,時時見到會員。今次事件,要面對要同好多認識了好久的老會員有衝突,亦令我感到不好受。在葵芳除了做會務,也認識了勞工組,當中以阿英較有勞工運動意識和精神,而我也把葵涌的經驗放落葵芳,開始洗樓落區搞地區工友組。後來,剛好2013年碼頭工潮籌款,更會以社會政治議題做主軸,工友組的工人權益議題如標準工時等也會講,但更關注大社會格局為自身帶來的影響,以及支援工潮和社會運動。2014年雨傘運動,我們在金鐘佔領區天天開論壇和搞傾偈隊,在運動期間認識做廚師的細輝,然後組成了香港廚師聯盟(下稱廚盟)。2016年立法會選舉結束不久,因梁耀忠主持事件及引發的執委換屆改選,以及2017年勞工組搬離葵芳,我就不再是會務幹事,專注做勞工組了。

2016年立會選舉,輸了新界西而贏了超級區議會。那時開過一次會員檢討會去討論選舉結果,發現有區議員的選區立會票超多,同時有會員覺得是否做事該高調些旗幟鮮明些,及政治參與多些。雖然,其實是無結論,緊接就發生梁耀忠主持事件,有好多爭抝。我覺得,我們搬出旺角這件事,其實自那時已開始蘊釀。

問: 二)基層/勞工/工人運動的各種路線

~你認為街工各路線有多大程度做到想做到的效果?做到或做不到,當中的契機或困難在什麼地方?

~街工一直強調勞工和街坊,點睇社區和勞工間有什麼關係?這些關係特點會如何影響勞工運動的不同面向嗎?

~街工不同成員對勞工工作的方向的意見相近嗎?抑或有不同意見?這些看法是基於對勞工狀況/勞工運動哪一方面的觀察?你的看法是怎樣?

本身街工是走社區勞工路線,職工盟是大堆工會,我們都是社區面向多些。社區議題好多樣化,社區街坊來找你是任何事都會有, 基本勞工問題、教育、房屋、社區什麼都有,並非只有職場裡才有勞工議題。所以我們有不同的關注組, 社區裡有好多零散工人、 退休長者、無償勞動的主婦等等。在這方面來講,街工的社區勞工的路線是頗清晰的。之前在葵涌邨都是走社區路線。但來到勞工組就特別些, 像香港廚師聯盟、公屋迫遷戶,這些是全港都有。被迫遷戶入單張入過全港舊公屋邨信箱,關注組街坊來自不同屋邨, 收取求助。像這些議題面向的,就會是全港性。勞工組出了旺角,好像無了社區, 但各樣工會,像食環工會、醫院工會都繼續跟進,其實只是勞工組織更專注,而不侷限個別社區。

像廚盟,我平時拍片做圖,都花一定時間打網戰。勞工組搬到旺角,就發揮一下網上社群, 廚盟一年內有不少求助或採訪都是臉書訊息處收取。這與社會環境也有關係。社區內當然有好多人如老街坊,但工作零散化,打工仔不一定長留一個社區,會走來走去,好多勞工跨區工作,甚至搬來搬去, 朝不保夕, 網上組織也會組織到那類人。

以零散工為例,勞工組去年做的是YMCA(3),最初只是一個電話查詢,但我們人在旺角,只能whatsapp保持溝通,傾策略傾理據有時一日百幾個messages一路追,然後變成街站和行動,然後追回這麼多年的假期錢。學校社工就在總部抗議後取回全年強積金和假期錢,後來更出庭作供打官司,證明到有僱傭關係。這些爭取就是因為搬出來旺角,才比較有空間做,離開了充滿爭抝的葵芳,但街工多了一個以網絡、以勞工組為核心的社區。

八十年代街工講社區勞工化,雨傘前勞工組開始講勞工政治化。在2014年五一勞動節時,搞了個社區公投,在社區公投介紹公民提名的概念,讓街坊買菜經過都可以投票。這些工作,勞工組核心帶動參與。傘後工會廚盟也是很政治化,會對不同政治議題如DQ、反釋法發出勞工聲音。

其實勞工組只是因應社會情況而進化,搬出不等同背棄街工,我們只是離開了葵芳議辦,也有貫徹零散工組織的特色,不單不是偏離,而且希望更上一層樓,拓展街工的勞工運動。

葵芳議辦阿蘇重視社會分析,比如談就業零散化,他認為要看書,要知道理論,他自己也會寫文章,但去到前線組織層面,就不是他的強項。而且葵芳議辦根本不太重視權益爭取的組織工作,枉論對社會運動的支援。

我自己就覺得,能組織到工友一同爭取改變是很重要。還有些從一些個案延伸出來的社會問題,例如我們這兩年跟進YMCA「被自僱」營地導師和假自僱學校社工,這些零散工同樣面對假自僱困境,透過街站、行動把這些問題一併帶出來。這些組織工作是勞工組做得比較好的地方,又或者說,我們不想「碎紙機」式處理勞工求助,而是希望「煲湯」式捲起更多人關注和一起爭取,其實與最初在葵涌邨街工實踐的組織街坊站出來爭取權益,仍是一脈相承。

有人覺得這是不同路線,而且不滿意,但沒講清楚,也沒有提出來討論,但就在背後不停講勞工組壞話,不過其實都是某些人圍爐打稻草人,勞工組與街工其他部分倒是合作得挺愉快,例如廚盟與葵涌邨長者權益組合作舉辦反映公營牙科服務問題的無牙老虎宴(4)。

(問:「不會討論」是指勞工組做了,但其他人不理不碰?)

舉例,如果阿蘇搞討論會,梁耀忠一定不參加。梁只搞務實,本能抗拒意識形態,認為理念討論沒有用。梁作為街工的政治代表,卻不喜歡討論這些問題,相信勞工組遷出,對他而言也是梁辦少了三個人手,或勞工組成果他能否收割,多於關注意識形態分歧。阿蘇才是重視路線分歧的元老,但他也放棄了會內公共辯論。

去年執委改選沒有討論這些,我自己覺得,會中有些朋友不想去討論路線,可能因為擔心會分裂, 例如阿蘇和梁耀忠,他們提出百花齊放, 大家有自由去做基層勞工工作,可求同存異。但我覺得,只是各自為政, 各有各做和平共處而已。

(問:那麼勞工組以外還有什麼路線?求同存異的話還有那些異?)

街工對各區議員一向很寬鬆,有時就某議題擁有全然相反的立場的區議員都會有,如梁志成。

葵涌邨阿達(黃潤達)的倡議方向就強些,葵芳邨有社區組有勞工組,簡稱葵芳議辦。葵芳多些做個案, 梁耀忠強調個案要做好。另外,有長者組、工傷組, 都是以服務為主。因此, 如果找新聞,就好少見到他們搞行動倡議,但葵涌邨就會比較多。在葵芳,倡議不是主軸。

社區組織路線就是葵涌邨。葵涌邨都好多個案,每個月數以百計,所以個案和社區組織倡議,其實是可以並存。

在葵涌邨,每個組織幹事都要跟一個組,大家都要盡量去開聯席,社會議題能去參與的盡量去,大家要分工。

葵芳就不是,個案要做,組開不成也無所謂,如果說葵芳有什麼路線那就是梁耀忠揼石仔個案路線。 揼石仔的意思,就是任何一人來求助,議辦都為人民服務,協助市民解決問題,也不會只個案,偶然也會有記招,但以個案處理為主軸。

(問:之前你好似有提過,個案太多令你無法做組織?)

我覺得是分工,不是只有一樣不可有另一樣。其實我們只是把個案當議題、當行動那樣做。葵芳有人說我們不肯跟個案,但我們只是跟得深和長,說我們不跟,我覺得簡直是抹黑,YMCA、漢莎、西九地盤電工全都是個案。

(問:那樣說的話,是否你認為個案的跟法,是他們量多,你們重質?)

又不能說他們做個案無質素,那樣對他們也不公平,只是個案轉化為選票或議辦口碑,抑或轉化為議題、行動、倡議和運動能量,都不知為何件事會牽涉到對葵芳其他人工作的評價,我都不想。

量就一定是我們少些,我自己的小小感覺是,你若不解決政策問題,問題就會不斷出現,所以個案背後的問題要搞。

同時我們其實都肯定個案的工作的,只是個會要傾清楚調配和分工,同時大家有些清楚的工作範圍。像在葵涌邨時,就會好清楚, 一人至少一個政策倡議,開一個組,相關這個組的聯席就盡量去參加。大的社會環境, 所有人都要去參與,但不是工作指令,而是氣氛上大家覺得要去。

就住工作範圍,街工好多事都不會白紙黑字迫你,而是經驗了組織生活之後,大家發展出來的做法,不是指令。在葵涌做得好開心。當初為何接受調職去葵芳是因為我成為了街工會員,並且拉了好多人入會, 包括實習同學和街坊,所以當時是調我去葵芳總部做會務幹事。

葵涌邨模式,其實最初是阿達、Simon(梁錦威)和阿花一齊去創造和實踐的這個模式。阿達是社區發展社工出身,他對社區工作有自己的看法,我和Simon有社運取向, 之後Simon又當選區議員。然後兩個議辦都一齊用這個方法做,因此,去到葵芳我超級不適應。

(問:所以你有歸屬感那個街工,是你所創造的那個街工?)

這是我們三個人的創造。

達的自由度會有社區組織理念打底,要求大家不要超出這個範圍, 梁耀忠的自由度就是「唔知想點」。在葵涌邨因為有個清楚的模式和路線,因此所有人加入都會知,和知道去那裡找位置參與,只要不偏離總路線就可以。去到葵芳後才發覺: 噢!原來街工好大的!

所以我覺得葵芳領導對街工的記憶畫面是完全不一樣,無事發生時就和平共處, 有事發生就不知怎搞好。阿蘇的百花齊放是指處事方式,其實他很有自己的總目標和方向。在這點上阿蘇和阿忠是不一樣的。忠那種是務實,全不理你們搞什麼,搞到事出來就可以,只要不偏離四大綱領(5)。阿蘇應該會再多些諗法,例如他會好多理論、分析。他成天說要「重建社區」, 會找人來講社區組織的工作坊,但重建社區來達致甚麼社區發展目標?怎樣重建?我旁觀了幾年都不清楚。可能因近年太多爭抝, 我都不覺葵芳那些「重建社區」真正在發生。
以前阿蘇做內部組織,找過billy hung來講社區組織。billy hung講到議辦那麼多人求助,是否該教街坊怎樣自助而不是職員去搞掂哂,我覺得這些就較有啟發性。近年內部培訓少了,可能因為阿蘇號召力減弱不少,雖然他搞都仍會有人參加。

那些爭抝,例如佔中。葵芳吵架主要是阿蘇和阿英。佔中前,我們已開始同街坊、會員傾,阿忠和阿蘇就說,自由參與各有各做,不要要求大家都去啦。阿忠和阿蘇,覺得不只一個方向,其實這就是各自為政,只是令個團體分成各種圈子和不同的人。葵芳議辦的負責人帶頭不想有集體的東西出現,支不支持佔中,參不參與都不想有結論。吵架就是這些囉。阿蘇帶頭覺得大家是不用去社會行動的,說什麼建立街工自己的東西。久而久之就變成一個說法,說我們迫同事去行動,令同事有壓力。如果假設同事是組織者的話,不會這麼容易在別人呼籲行動就感到壓力吧。葵芳議辦不單不想有共識,且在有人想推動同事參與社會時,就會被說成是不好的。

佔中之後,會內死寂了一陣子,大家都各有各做,大家都分享某種低潮。若有人要支援外間運動的東西,阿蘇就會好怕人們全都走出去,無人做重建社區。然後好多爭拗,阿英常說,葵芳十多個同事,整個街工有六、七十個同事, 出去支援社會運動的人買少見少,葵芳只有我們三人都不算多。彼此對同一個問題,都有不同理解的情況下,有好多爭抝,好磨人。遇到問題和爭抝,如何處理? 會方不想處理,只想用區隔去處理。最後,搬到旺角,是雙方都同意要區隔。到最後,勞工組搬出旺角, 真正和平共處, 就是和平不共處。

近年除了阿英還常呼籲同事去行動,例如聲援工潮,我自己則放棄葵芳議辦了,只帶動相熟的同事會員參與。葵芳議辦,有些人就是五一、七一、六四才會去。到後期我都對其他同事無期望,吵架也不吵了。

阿英常提及,在某一個年代,大家同心同德, 共同關心社會議題,不是分工分到這麼清楚,各不理各。據阿英講,幾年前在大型社會行動中,再培訓同事都會出來做糾察,會覺得自己是社會/運動的一部份。聽阿英講,自尹兆堅走後(即一個帶領不同部門和會比較敢言的同事走了之後),街工職員系統走向碎片化和非政治化,主要因為梁耀忠和蘇耀昌。

有時聽到些說話真是傷感情,有人說到所有人全出去參與其他事了,其實根本無。阿英(譚亮英,旺角勞工組另一成員)認為,同事不想出去, 不想受壓力。無人迫到人去行動, 叫人去的人要承受更大的壓力。我同意英,認為街工越來越不重視社運參與,連少部份重視社運參與的人想去,都會有壓力:你自己去好啦,別迫其他人啦,別施加壓力啦......最後往往是不少街工會員承擔運動支援的工作。

像佔中時,我也不是認為所有人都要去佔領區才叫關心, 但做好自己地盤的事的人,有無令到街坊關心社區以外的事?阿英講過一個有些保守傾向的街坊,在雨傘時見到這個人行到好前參與好積極。所以我們要問的,不是只顧自己, 反過來理解,街坊都會看新聞。葵芳的街坊,如果去完外面參與,回來他們怎樣看社區的街工在做什麼?就算你不出去, 都可以在展板貼一下,做一做佔中爭議的梳理。 在那段時間, 每經過葵芳都感到時間停頓了, 有少少冷的感覺。

所以我做執委那一屆,有些執委好想介入葵芳辦的管理,但阿蘇就總是會去維護,所以說那種吵架,簡直是毫無營養,也不是去爭抝怎樣做,而是連基本的默契、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等等,大家看法都根本不一樣。

我們在佔領區認識了一些朋友。當時佔領未完,有傘落社區的想法,我們與他們回到葵芳擺街工的街站。那時我們都知議題敏感,就用了軟手段,例如年青人寫的[給父母的信],做展板。但可能梁耀忠好重視選票,說不想我們在葵芳邨做佔中街站,說街坊不喜歡,會被街坊鬧等等,最後我們也有點妥協,街站仍在葵芳但放在地鐵站外,不在葵芳邨內。

那麼我覺得誰是要去參與及討論的呢?會員當然要,同時非業務的會務體系的人,如議辦、工作上比較接近權益的人其實是都應該要參與的,職稱是組織幹事,議員辦事處。在應徵時就應當對社會參與有想像啦,但我不認為全是同事的責任,因為管理者帶頭非政治化。

(問:那在葵涌時,你對葵芳的人在做什麼是知道的嗎?)

在葵涌邨時有認識葵芳同事,但對實際上的工作不大清楚,樣樣都有吧,有勞工也有學術討論也有社區組,後來知道,葵芳表面百花齊放,其實各自為政,意識形態分歧好大,發展上也面臨一定的危機,至少在搬出來旺角之前的葵芳議辦仍是這樣,搬走後有無變化就不清楚了。

(問:搬出旺角了之後還有無去葵芳開職員會?)

無了。葵芳議辦甚至裝修故意弄走阿英的辦公桌(阿英其實仍因工會工作而偶爾需要回葵芳的)門鎖都特地更換了,即使最和善的billy也沒有鎖匙入九號房(billy也因迫遷戶開會需要偶爾回葵芳的)。

搬出前有勞工組、社區組和工傷組,勞工組搬出後就不知葵芳議辦搞甚麼了,今年初全體職員退修也不見到葵芳議辦有分享工作的環節,直到2018年4月18日全體職員會,我第一次聽到「葵芳勞工組」(導致後來街工勞工組被稱為街工(旺角)勞工組,變相模糊了解散事件)。其實街工所有部門包括再培訓中心都是勞工工作一部分,各個議辦也有處理勞工個案,但街工勞工組是有比較強烈的政治或工運傳統的部門,也連繫了不少工會、關注組等工友組織,無了就無了,不只是地理分工而已。

到底勞工組該以梁辦中心或街工中心來看待,這也是未曾疏解的分歧,不少年青會員理解這是街工的勞工組。然而,即使去年執委會換屆,蘇耀昌更撰文指梁耀忠成為了「少數派」,但部分本是會員的葵芳議辦職員,仍奉梁耀忠為「街工大老闆」而已。

問:三) 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問題

查找網上意見,其中有說法指,未來的議會的資源對任何非建制派而言,都會越來越難以取得,你認為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是否需要面對這個問題?如果以議員上繳薪金作為重要經濟支柱的模式,你認為是否繼續可行?將來打算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勞工組一開始搬出來是邁向自負盈虧, 及早建立非議會資源給勞工組。只是需要一些時間,我們與會方的協議不是一年做不到就解散,我們沒有答應過這種條件。

我同意不依賴議會資源,但先以選舉為由意圖解散勞工組,後又提出財困,綑綁勞工組存亡來籌錢是極不要得,簡而言之,勞工組存亡不是梁耀忠說了算,因其議席也是街工集體努力而來的。

長遠來講,以廚盟為例,現時有三十多名會員,會費一年三百元,比街工會費($200)還要高。廚盟對工人參與期望甚殷,因為工會有經濟基礎才能發展得更好,工友入會不僅是有求助就處理或有活動福利,而是大家一起為工會付出。

此外,勞工組搬出來就開始推動工友捐款,例如有個案工友曾捐款一萬,也有些一千幾百,都是他們對勞工組的認同和實質支持,長遠的發展,都是自己組織自己救。

問:四)勞工運動的團體內部民主(僱傭關係及不同路線之共存問題)

~如果不同路線共同存在,你認為需要有什麼條件?你認為自己和對方須做什麼才有可能有這個條件?各路線之間如何分配資源為合?

~一個健康的勞工團體,你認為該有怎樣的機制?街工現時的機制,距離你心目中的機制接近嗎?那麼,需要做什麼才能更接近這個機制?

有關掌握資源的人不想處理理念

掌握資源的人帶頭不想討論,而且議辦職員系統的日常運作不是直屬執委會和會員大會,除非職員本身很有心,否則會員大會討論了什麼,職員系統如何執行,都是議員說了算,甚至大多數時候職員系統與會員系統有點割裂。當阿忠握有職員系統的資源,他本身好不喜歡討論理念,那會員系統的討論能否帶到職員系統,是否發生思考和討論,就依賴職員的興趣。

(問:聽聞你曾發生過拒絕打卡事件,是理念問題還是什麼問題?)

打卡真是一場鬧劇。那時好像最低工資開始實行,最初阿忠提出打卡,有說到紀錄一下大家的工作時間,好像還有因應工時紀錄去了解工作量的說法。後來開始打卡,就變成催人不要遲到,甚至成為評核新系統的考核部分,好像是苛刻到遲一分鐘扣一分,扣到不知多少就無得加薪啦。根本就只是監察,也沒有跟進同事工時長遲走,即遲到一分鐘同你計,遲收工一小時不同你計。當時阿蘇也曾反對打卡,說會打擊同事士氣,又說只要有一個同事不打卡,他就陪到底。可是反正「阿忠吹鷄,阿蘇跪低」,最後我沒有打卡,阿蘇還是照打了。由於葵芳職員會上不停逼迫人打卡,有一次我就說,若只是因紀律問題而不是要監察同事,那麼只要我一個月都不遲一分鐘,那就不打卡了。剛好那一個月沒有遲到,就大條道理沒有打卡,其實現在打卡好像也不了了之,葵芳議辦就是朝令夕改。我覺得遲到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但若不與工作量等問題合併處理,對同事士氣打擊是一定的。

如何求同存異

(問:如果不是各有各做,又是求同存異的話,你想像的景況會是怎樣?他們覺得不討論可共存,你覺得,如果有不導致分裂的討論,會是討論什麼及如何討論?)

各有各做就是工作不能相輔相承啦,比如說,Billy跟公屋被迫遷戶(即寬敞戶和富戶),而整個街工有好多議辦接收的個案可能是受影響居民。如果大家都有把個案入落資料庫的話,可能突然富戶政策收緊或寬敞戶政策收緊,Billy一搜尋就能找到,比如:哦,原來街工近半年共收到一百個相關的個案查詢。那麼他在政策公佈的時機打一輪電話,可能就開到關注組啦。之前我在富戶政策收緊時,馬上找資料庫,也有十多個街坊,約他們開會,成堆街坊都來了,因為他們受影響嘛。

所以當你有個那麼大的職員系統,你這系統內都要有些工作要求,例如需要輸入個案紀錄到電子系統(執委羅維進自製的,很方便使用)就可讓組織或倡議成果有更好的發展和成果。但若完全是各自為政,不要要求有一個團隊啦,行動甚麼的又不要給到同事壓力呀,一味分而治之所謂百花齊放,最後每個同事所做的都不能相輔相承,反而是一種浪費。

至於如何求同存異,舉例像阿蘇不會覺得勞工組要走的是街工要走的路線,那就拎出來討論:街工是否要走這一條路?還是讓街工其中一個部門走這條路?如果最後討論是不想的,就大家一起決定,是否關閉這個組還是調整這個部門的發展方向?老實講,我覺得葵芳議辦的路線更加需要被討論啦。譬如大家報告了,互相問問題,討論完了解完之後,再進入討論囉。之前三月,梁有提過想檢討勞工組的說法,但假假地,梁耀忠在3月9日的執委會上明明講得很清楚,他要收回我們三人的資源去請兩個人做選舉工作。什麼檢討?根本是想了結我們,用財困殺路線而已。

其次就是,葵芳議辦,才是最需要被檢討的部門!

若要檢討,大家設個議程,談談要檢討什麼,而不是某人想了結某個部門,然後說去檢討這個部門。

有機制都無用

街工又不是沒有機制,但有機制都無用啊。越來越覺得是人的問題,人不想處理,有機制都無用,人們要尊重機制才行。

理想的共同存在狀態?已無甚希望,一來件事好傷感情,除非大家把感情上的傷害全部拋開,但好難。根本大家對一個團體的想像、理解、權力關係的處理,都有好大分別,但大都不會坦白地討論。

我們今次都是全部都先循會內有的機制去做啦,去執委會,去全體職員會,約見梁耀忠,但人家不理我們,你不願意在會議解決,我們只好在街頭解決啦,始終你是議員,資源來自普羅大眾的,也是勞工界的政治代表,不只是街工山頭內的事。過程中梁耀忠態度太差,導致事件往一個更激烈的方向發展。

上次全體職員會的議程, 20分鐘就講完了,只有五一和賣旗宣傳。這樣好不健康,就住團體財赤有正式可以討論的平台, 4月18日沒給全體同事一個講法,但對外就同傳媒說3月已有財困。

再上一屆執委會選舉,有老會員強烈質疑某些政綱,例如街工職員的集體談判權。那麼,類似今次事件,會員是否一定要等開大會,才可以制衡?其實對於一般會員擁有多少權力,我可以想像到他(忠)的說法:你選到再說吧(或有錢再說吧)!看不起社運仔。有部份人呢,就是以實力解決問題,沒什麼好討論,不跟機制,看實力,即是選不選到啦,然看有了實力,就看你是不是自己人,資訊才流到你那裡,在這個層面上,他們不尊重機制。

什麼是自己人,就是談得來,聽話。例如梁耀忠有何決定,執委會是會員大會投票選出,由會員選出的不一定是梁耀忠信任的,這段時間,新一屆執委不對咀,梁耀忠和蘇耀昌就更加不會尊重機制了,蘇耀昌偷錄會員大會再流給傳媒,都不須先通過執委會。

處理這些問題,我覺是個政治意識的問題。就像區刀最初做的那個解散勞工組懶人包,他都有做過調查和整理,也預期一但傳出就可能面對被踢出會的可能,但他也認為要做到這個程度,才是合格的會員。一個勞工團體內部,有個重要的部門無端被解散,他當然要調查啦。

勞工團體的會員的勞工意識係好重要,我未必會循機制去思考,但會從人的方面考慮。即是有些事情很基本:會不會關心?會不會行動?有何取態?會員有關心,所以有行動,這是一件好事,為何要不斷被抹黑為奪權?

今次事件,有些中間派會員,就像阿達(黃潤達), 會去交「贖金」(6), 胡仔(指胡偉忠,前街工主席)會到處去搵錢。但是,我們一直叫大家不要交贖金,先要聲討綁匪,因為街工面對的核心問題肯定不是用錢解決得了。

其實今時今日的狀態,所有會員都有責任,我自己過往都無做得好,所以今次要講清楚。雖然五一「臭朵」, 但都覺得要講,件事,大家都有責任。

奪權還是傳承?

阿蘇在背後說大家奪權,但從不會在執委會提出這些他覺得是問題的問題。全是周邊的人傳回來我們才知。

(問:你是否知這個奪權的意思?)

奪權的意思,除了是實質的財力權力,應該也是指,文化領導權。因為同時,梁耀忠的領導實力也正在下降。

我不喜歡奪權這字。大家一起去參與,是想傳承街工一些很好的工作,是一些實際的、草根的、溫暖的東西。我一直都覺得應該是傳承而不是奪權。4月30會員大會,部分老會員很不滿我們,那些人不覺得要傳承給你。這個會到現在,已經好難傳承,好似胡仔(胡偉忠)那麼心胸廣闊的人太少。

(問:那麼你理想中的傳承是怎樣的?)

人和人之間有個故事、想像。

街工是由新青學社演化而來,他們當年經歷的街工是怎樣的呢? 一個有30幾年歷史的會,很想知道以前發生過什麼好的好值得珍惜的事。以前阿蘇都會搞下這些,但近幾年好少講這些故事,或講故事時,都只是一些分歧出現了,令大家又辯論:「街工是一個什麼組織?」

已經幾年,大家開始不想討論。 以前職員退修,會去宿營,現在退修,只得一個早上,在立法會預約一個房間。至於會員退修更是整年無搞過,我覺得原因是大家開始覺得討論浪費時間。

(問:那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搞?)

近年已不傾向搞了,因實在太事倍功半。就算會員討論了某些事,但職員系統跟業委,那誰去執行退修的結論?好多時職員都不是會員,就不會特別關注會員討論出來的東西,退修容易事倍功半。掌握多資源的負責執行的人,往往帶頭不尊重會員討論結果。近年又多爭抝,結果各有各搞。如果想搞會員參與,有時直接邀請他們一起進入某些工作反而更能帶動、更有成果。

其實,阿英就好重視傳承,他不怕吵架,但介意是否真正在討論,還是傾傾下又被取消問題、拖延問題。到了後來,我也不想開會了,問題的核心遠非開會所能解決,感覺到大家也不大相信會議,所以茶餘飯後大家可能討論得更多,心聲說得更多,或許街工需要更大刀闊斧的轉變。

問:五)就住街工是次的事件,你認為,有什麼你需要提醒其他民間團體,讓他們不經驗你們這個痛苦的呢?

1) 要留意團體內部的權力不平等。好似今次billy (黎治甫),他在街工做了好多年,這次他在會員群組發出千幾二千字的長文,都看到人哭了。為何大家理所當然地只是安慰,卻無人去問為何會這樣?如果從三月中開始,更多人去質問這個權力不平等,可能就不用搞到五一搞到公眾層面。

但大家無,可能有部份人順從那個權力不平等,覺得阿忠可以做這種決定,所以才會搞到這樣。

(問:可講多兩句你認為梁耀忠為何不應扮演僱主角色?)

因為他的議席是大家一齊爭取回來,那是街工的議席,不是梁耀忠的議席。這個伴隨著一千幾百萬資源的議席,是街工有份,一個會員要代表街工出選,要會員過半數信任票才可以。其實,街工初初八十年代都說,不要迷信議會,議席只是拎資源和資訊,主要是去推動勞工和社區運動。現在反過來了,現在議席先於一切。捨本逐末。

2) 不要扮開會囉,大家有什麼就要坦白講出來,理念討論也一定要討論清楚的。

3) 如果本來的領導發現自己早已不再有真正的領導地位,便應面對領導權旁落並檢視原因,以及尊重內部民主機制。

4) 遇到年青一代有不同意見,不要假想對方想政變想奪權,應認真思考如何傳承的問題,我認識不少「少壯派」會員,其實只是想做好勞工團體的工作,不是要同你搞下三濫政治鬥爭的。

5) 有事在枱面講,不要散佈謠言,不要玩語言偽術。

6)團體內部有人遭到打壓,團體要有承擔出來講清楚發生什麼事,而不是為求和諧幫其中一方圓謊,即使不清楚講個對錯出來,至少將件事的經過先後,能夠引起合理懷疑的過程都老實向公眾交代一次。

7)如果不想「臭朵」,便應趁人家還想用會內機制處理時就去面對,去處理好,不要等別人忍不住公開講,就攻擊受打壓的人不顧大局、破壞士氣。

~~~~~~~~~~~~~~~~~~~~~~

(1) 粗斜體為訪問前已發給五位受訪者的問題,其他括弧內的問題乃為訪問時追問。

(2) 另一駐紥荃葵區的老牌基層組織。

(3)2017年街工揭發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強推自僱,不但要求營地導師轉簽自僱合約,不簽就執包袱,更連在學校從事個案輔導的社工都有簽署自僱合約。

經過一番爭取,自僱社工已重獲受僱員工應有的勞工福利,例如強積金、假期工資等,但除此以外,有自僱社工及營地導師曾經反映,YMCA未有依時出糧,在隔一個月尾才發放,故相關員工已到勞工處告發YMCA,勞工處經詳細調查後,終起訴YMCA拖欠薪金。後有營地導師表示,終獲YMCA代表約見慰問近況及補發假期工資,補回幾年前啲假期錢。詳細報導

(4) facebook 影片

(5) 「為勞工出頭,為貧者出力,為弱勢出聲,為民主奮鬥」

(6) 五月一日,惟工新聞報導:「...大部分出席的會員都希望通過保留勞工組的議案,然而,個別會員卻轉移話題,不直接討論三名勞工幹事的去留,僅僅討論章則及財政問題,指如要保留勞工組就要街工會員籌錢。阿花直言,覺得自己與其他兩位同事變成人質,5月31日前不交贖金就會「撕票」,但對於揀選三人作人質的「歹徒」,在會上就沒被聲討,而昨晚會議亦沒有明確議決...」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專訪蘇耀昌(阿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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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2018年5月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前言:路線之爭?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甲部):有關街工運作機制的幾件事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乙部):[街工疑似解散旺角勞工組事件]的各方記憶表
(由於事件一直發展中,我們這個時間表,就到5月18日,亦即事件發展到街工成立五人專責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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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蘇耀昌(阿蘇)

蘇耀昌(阿蘇)是街坊工友服務處(下稱街工)創會時第一個職員。1993年是街工內部反對聲音的積極人物之一 ,因內部路線分歧拉隊離場,當時街工會員不見了一半(約30人),是為街工第一次大分裂。之後另立門戶,在荃灣成立基層社,實踐及探索合作社和社區勞工化的思考。後以把大學生接軌基層運動為己任,與部份基層社成員一起成立基層大學。2007年回到街工,在葵芳邨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下稱葵芳辦)工作,主要工作任務為協調和內部培訓。在今次事件中,被旺角勞工組成員指為「保皇黨」。

問:一)請稍為介紹你在街工的簡單歷程(1)

1985年加入街工,1993年離開,2007年回來,當協調主任,後來自己改為協調幹事。之後調任勞工幹事、社區幹事。其實我什麼都做,近年我叫自己是幹事。為何1993年會走呢?當年炒大鑊,1991年立法會選舉,政綱無論如何無法共識到。到底吵什麼架吵得這麼兇?我2007年回來後,忠曾問我,說直至今日都不明白當年是在吵什麼。我就覺得,當時有好多朋友來助選,成立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助選團。當然會引入當時最前衛的概念,像台灣的民間社會概念、民間議會、性別反省、環境運動與基層結合等等,我們很想把這些放入選舉政綱。這些新穎的思考,同街工一直以來那種不太宏觀的勞工視野,一時之間融合不到。梁當時指責我們講這些內容是出賣勞動階層,我們當然非常生氣。當時這類內容,1985年時非常先進,即使現在也還是前衛的。我今天看,不會理解當年是不可協調的矛盾,只是當時無足夠的時間把二者融合,於是搞到壁壘分明。我們要求梁接受綱領,但梁耀忠說,畢竟去選舉都是候選人的主張,他不明白或未認同,言不由衷講不出口就不可以。然後,我們沒有努力助選,當年他輸了, 我們當然會被埋怨。 本來我想調和矛盾, 但失敗。當年其實都傷感情,我們拉隊走,但是,我們沒有去損害個會的聲譽。以我們當時在會內的實力(與少壯派現在差不多),我們大可以要求開會員大會, 其至能運用動員能力不讓忠參選,當時來說,也不是無把握,有得鬥。然而,我們自己討論,覺得當時就算不同意路線,但忠對會的貢獻大,個人犧牲也多,所以我們決定自己走,走了一半人。我們走了,雙方都無在外面大肆張揚。反過來,忠有跟那邊同事講,說我們工作很勤力。有位工友,早幾年過了身的黃華興,他同忠意見好不同,但從來不會人身攻擊,他比我更早回街工。我們都認為,不該為意見分歧就打爛仔交。所以,那次分裂出來的人,大部份人都無和忠交惡。

問:二)基層/勞工/工人運動的各種路線

~你認為街工各路線有多大程度做到想做到的效果?做到或做不到,當中的契機或困難在什麼地方?

~街工一直強調勞工和街坊,點睇社區和勞工間有什麼關係?這些關係特點會如何影響勞工運動的不同面向嗎?

~街工不同成員對勞工工作的方向的意見相近嗎?抑或有不同意見?這些看法是基於對勞工狀況/勞工運動哪一方面的觀察?你的看法是怎樣?

什麼路線分歧呀?構成路線分歧要有完整論述,現在哪有?路什麼線分歧?路線就是比如認為運動應該怎樣做,覺得政府應有何種角色,理想社會的實踐方法等等,這些的完整論述都無,大家都無,怎樣路線分歧法?

傳教士與人類學者

如果說分歧,若說是路線,無寧說是性情吧。我用一個比喻,可能大家不同意,但這種分歧,我認為是傳教士和人類學者的分別。

可能旺角勞工組同事覺得:「你坐擁那麼多資源你唔傾理念點得!」這種是宗教性的問題。把理念作為最重要的問題,我尊重,但人不能將自己相信的理念真理化,去凌駕所有人。忠的帶領只有現實路線:對他來言,如果個會不存在,我們這些人就會煙消雲散,這個是他這麼多年來給自己的任務和底線。但運動是要為了什麼?我覺得他真的講不清楚。除了民主、工人、基層這些基本概念外,多年我都未聽過他回答過任何這種問題。其實我和忠都有非常多的分歧,有些街工創會的大原則我仍堅守,他都差不多放棄。

勞工工作上的態度分別是什麼? 我自己都曾覺得:「街工的理想如此偉大,當然要找多些人加入啦!」這種是宗教式的情感做法。

然而另一態度,我稱之為人類學的做法,並不是說無價值判斷, 但不是這麼快想去改變別人,而是先了解別人有什麼思考模式,看看有何分別,思考為何有分別。做勞工工作, 旺角勞工組以外的同事,大都不急於令工友認同自己的政治判斷。更想的,是了解工人是怎樣想的。旺角勞工組三位,好急於想將工人團結成某個方向同步伐一齊爭取。我們是另一種取向,想多聽聽工人有何不同的想法。我們葵芳同事做個案成日被忠罵,嫌我們一兩個鐘頭才做一個個案,救到一個其他九個怎辦?忠成天叫我們:「傾短啲啦,15—30分鐘一個可以嗎?」不過我們沒有聽他講,我們也都享受與工友溝通,不想輕易去改變他,也不會輕易叫工友去參與示威遊行。

舉個例子,社會上有好多人反對新移民,我雖不認同,但我不喜歡罵那些人是法西斯。好多反對新移民的基層自己都水深火熱。要先了解人家想什麼,連別人想甚麼都不知道就先標籤人,我不贊成。又譬如說,我好有興趣想知道藍絲反對什麼,佔中我都有去。最近,來港演講的Guy Standing便研究極右運動與就業零散化的關係。題外話,當年工運界一些朋友提出外傭居港權,會內意見紛紜,所以街工不就此向外表態(2)。時值選舉期,阿人(李卓人)就是日日被攻擊支持外傭居港權而被工聯會小花擊敗。

議會資源有辣有唔辣,隔幾年就有一年好頭痕, 選舉雖勞累但也好緊要,不得不去玩。風險好大,人家財雄勢大的團體要搶,事實上會搶到。然而,議員是好多街坊會去找的人,有議辦,街坊打開門就走進來,議辦其實是個了解基層社會的好好的途徑。街工不是一個政黨,而是一個基層勞工團體,這些途徑要好好運用。

但政治團體呢,就是一個仝人組織,只找志同道合之人,談得來就近親繁殖,慢慢會變成一種好意識形態化的群體。 如果他們近親繁殖太多,每天都只見差不多的人,慢慢還會以為自己代表社會多數,慢慢就會不了解社會,聽不到不同聲音。議員地區辦事處就有這個作用:日日都有街坊請你食西餅,日日都有街坊走進來罵你。這些責罵,有時是誤會,有時是無理,有時是針對真的缺點。地區辦事處可以是一個自我檢討機制的載體。

具體處境的具體處理:正規工和零散工

性情和人生態度的分歧,當然會涉及政治路線,講到底大家都不清楚:工人運動?真的有人識搞就好啦。

打個比方,你想食什麼早餐,都要 :第一,看看荷包有無錢;二,看看哪裡有你想吃的東西。最重要是在具體的處境裡面,可以走出怎樣的一步?連那個處境都不知是什麼,都是亂講而已。比如街工,阿忠以前長年累月想做到好似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或職工盟那樣。嘥氣! 這個包袱未免太大。我認為好早我們就已應該放棄工會,面向窮社區。這些社區中,大部份都是工人和他們的家人。處理勞工問題應社區化,不是以工會作為一個組織的途徑/載體。勞工社區化的方向會帶出非常不同的東西。

從1985年入職以來,我一直想,工會運動不是街工應走的方向,我們是一個區議員辦事處、一個地區的勞工小團體,面向的應是地區上的工友,所以後來就提出「勞工社區化」口號。我2007年回來,再提這口號,當時就業日益零散化,我建議放下組織工會的包袱,建立街工作為地區工人團體的定位。這改變沒有對街工有甚麽影響,因為街工三十年來從來都是這樣做,只是現在是更有意識這樣做而已了(過去是不情願地做)。這種地區或零散化工運,將僱傭關係重新定位(如自僱、家務勞動者包括入內),將勞工權益與社會福利結合。與傳統工會運動有點不同。

比如零散工,零散工不一定關心集體談判權。當然集體談判權是重要問題,工會可以去做。 但零散工就會好關心最低工資、交津、低津,傳統工運的視野是在與就業掛勾的權利相關的工作。為何我們民間團體、工會去爭取低收入津貼,卻不提出要取消申請時的工時限制?這個很矛盾,就是因為有工時限制,所以令好多低收入的人不合資格申請。社區裡最窮的,是連兼職都找不到的人,但很奇怪,香港的工會團體包括街工勞工幹事們,都支持和工時掛勾,因為這是勞工權益。我認為低津同時是社會保障,應與工時脫勾,或工時門檻應設到好低才對。

旺角勞工組跟隨了工盟路線,想用低津作為例子去界定標準工時有幾多個鐘。我覺得,視野太過放在正常就業工人的視野了。但我們面對的工人,最艱難不是formal worker。 就業零散失業浮沉,這是應有的重點,應用地區小組、居民小組或興趣、服務小組去做組織。

但我不是說這是香港工運的出路,只是我們在這個處境裡能做到的事。

旺角勞工組做不做到成績?他們用他們的方法做到一些事的,尤其是阿花,非常有成績。在某個意義上她做得好好的。但是,當你找到一個好積極的工友,是否同時也放下了好多一般的工友?

對工友政治化的看法

阿忠呢,就一定會說:「我無干涉無話唔好」。阿忠的路線就是實用路線,他讓大家用自己的方法去試,總之試什麼都好,不要令個會發展不到就可以,這才是他的底線。但現實上,錢真是越來越少。

誰做得好?阿忠不懂得稱讚人,我認識他廿年,他都無當面讚過我半句。而我會說,大家都做得不夠好,故要討論大家做成怎樣,這些討論昰必要的。可是,若要問,誰更接近真理,這種問題我就不懂得回答。

旺角那邊常說我們不討論問題,其實認識我的人都知我最喜歡討論問題。可是我不喜歡一些道德強烈的黑白分明的討論。我是比較模糊一些。在討論上, 一討論到某些位置他們就上火, 就會說些像:「咁都唔做,你仲點算係一個勞工運動」。意見不同你可以游說,但為何不先尊重別人有什麼看法?他們未搬出去旺角前,阿英、阿花,經常都和其他同事吵架,家嘈屋斃,更試過差點搞到打架。再甚至,也曾有次,有人說,只有自己做事的方法才算是組織幹事,其他葵芳的同事,不如都改職稱叫「支援幹事」。

如果要談分歧,就算現在留在葵芳內部的同事之間,分歧更大都說不定。但我不覺得是一個大問題,但對旺角勞工組的朋友來說,有分歧不講到底他們就放不下。我覺得葵芳同事做個案,天南地北,什麼方法都有。例如有個同事會扮官腔,而一些官員同他對台會不夠他辯,有些同事會像交朋友一樣慢慢個街坊交往...... 每個人都有不同風格。政治正確與否?阿英和阿花或會認為某些方式政治不正確,他們理解組織幹事是一個任務,將工友政治化是一個任務, 但我「包抝頸」, 什麼叫「政治化」? 政治化的過程,恰恰是在處理差異,而不是硬要有標準化,如果有標準化,其實就恰恰是反政治!

問:三) 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問題

查找網上意見,其中有說法指,未來的議會的資源對任何非建制派而言,都會越來越難以取得,你認為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是否需要面對這個問題?如果以議員上繳薪金作為重要經濟支柱的模式,你認為是否繼續可行?將來打算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窮團體都要盡辦法找資源,議會資源是其中一種,能取則取。有好有壞。但我們不要忽略地區議辦是個接觸不同街坊的途徑,你會知道街坊有甚麽不同的看法(小組則不同,多是同聲同氣) 。

而談到搵錢,我識鬼咩!寫小的計劃書申請funding,十單有九單「瓜」。事實上有好多葵芳的同事,整天都寫各種計劃書找錢回來維持運作。老實講,好多搞組織的人,都不擅長於理財,找錢,無辦法。唯有努力搞月捐,推阿忠去做囉,會內也有這分工。

(問:但這種分工會否產生一種危機,令會內有一個人掌握住最多資源,從而導致權力太不平衡?)

分散水源一定是最好, 但從結果來講,阿忠不是每次都好積極叫大家賣旗籌款,但事實上籌到的錢不多,再培訓開多些班無人報,有什麼辦法呢?講到朋友捐款,阿忠的朋友在這個年紀的經濟環境一定好過我們這些人好多,好過我們去劏我們的窮朋友啦。

我在葵芳辦自請加入裁員名單一起承擔財困,是因為我人工最高 (年資近廿年,有博士學位,月薪兩萬),裁員減薪無理由望住低薪員工。旺角三位勞工幹事薪水雖然不高,但在葵芳內,人工也不算低了,其他同事又低薪,又家境不好的大有人在,如何一起減薪凍薪?

問:四)勞工運動的團體內部民主(僱傭關係及不同路線之共存問題)

~如果不同路線共同存在,你認為需要有什麼條件?你認為自己和對方須做什麼才有可能有這個條件?各路線之間如何分配資源為合?
~一個健康的勞工團體,你認為該有怎樣的機制?街工現時的機制,距離你心目中的機制接近嗎?那麼,需要做什麼才能更接近這個機制?

關於民主機制、信任和小團體

民主是什麼?民主是大家同意有個群體,在裡面建立機制,若願接受規則,就一齊玩。問題在於,大家是否覺得自己是同一群人。大家看法和願意合作的程度有幾多?

我不反對改革,不改革,我們就失去動力,但我反對震盪療法。一個團體有它的歷史,有不同的意見,如何協調是一門很高難度的技巧。過去的街工比較成功,也許因為我們是個小團體。機制?過去,我們的機制簡單,現在訂了很多機制,因為互不信任了,便要靠機制維持。我一向非常尊重制度(以致有反對我的人笑我「平庸的惡」),但我不信制度可解決團結的問題。

如覺得目前的民主制度不夠完善,那就改善囉。最重要大家願意一齊做一齊承擔。然而,若大家無這種互信,民主制度就無得玩啦。舉例,如果會員大會中,大家知道錢不夠了,大家要求不要CUT旺角,應該CUT葵芳,如果這樣的話,那麼阿忠就可能會退出囉。是不健康的,但不健康不在於退出的動作,而在於失去共識和互信。共識和默契被破壞,不退出又有好結果嗎?在民主機制中,退出是民主機制中解決問題的最後方法。

如果要講機制,街工的日常最高決策機關是執委會。然而,執委會在這件事中做了什麼?事情已發酵兩個月,忠當然有他處理不善的地方,但執委會又做了什麼?執委會連旺角勞工組在外面說街工以後不打算繼續做勞工工作,如此大的失實指控,都不出來澄清幾句,說得過去嗎?至少執委都可以出來公開說,正在安排會議處理事情等等。同時,三月下旬財政爆發危機,執委會最遲四月已知道,而忠很早就提出籌款方案,執委會卻遲遲沒有籌款定案,又是何故?

關於多元與立場

街工是個鬆散的基層勞工團體,不是政黨。關於這一點阿英不同意,認為若是這樣就喪失鮮明旗幟立場,不願意承擔組織任務。

舉一例,幾年前阿忠想加入工黨,阿花突然在例會要求投票,阿忠還避席不參加投票,結果阿忠入工黨事被否決,所以直至現在,阿忠都不是工黨會員。但街工與梁辦的立場不一定完全相同,事實上,街工的其它議辦都可以決定在某事上是否跟隨街工意見

然而,正因為我們是一個鬆散的基層勞工團體,我們容納了不同的人,我們內部有民協有社民連有工黨有社區前進...什麼都有。舉例阿英(旺角勞工組譚亮英)都不是街工會員,而是工黨副主席。

我不傾向個會有一個太鮮明的立場,太過鮮明可能會無了這種多元。講真,93年退會之前,我做職員,日日都幾份聲明、聯署,有時自己都不知簽了什麼,對這種義正辭嚴、鮮明立場的東西感到很厭倦。

事實上,立場是很難得出共識的東西,我又不想舉手(少數服從多數)。為何要急於表態呢?

關於傳承問題

(問:由很多人的口中都聽到你有到處說年青人奪權,為何這樣講?難道年青人主動參與傳承,是不對的嗎?)

我都無說所有人都有這個奪權意識,我只是說某些人有。而這些人絕對不包括阿英和阿花(更不可能是billy ,billy從來不會像阿英和阿花那樣罵同事),他們都不是如此複雜的人。

團體老化,要有年青人傳承,是一定的,但我們也不是明天就會死,把傳承做好是要用時間。阿忠想要傳承,會內人人都知啦。別人家政黨的年青人都爭住出來選,但街工呢,你求會員都未必求到人肯參選。

其實,你要接班,就要將你的生命全部投放,大家都怕。好像阿忠這樣,家都散了,以前為個會籌錢解決財困,曾試過按了層樓出來。為了街工,背了一身的債,誰願意呢?

傳承當然可以啦,但大家要問自己有幾認真。當年我上工, 1985我本打算做兩年,見工時,阿忠說:「唔可以咁架,勞工運動係一生一世架。」有幾多人聽完之後唔係笑呀!以前我在職時,有個三三三一的說法:每周洗樓3次、街站3次、還有3次什麼1次什麼我都不記得。個個都叫苦連天,只有阿忠可以堅持到。大家想接班,就是要接到一個領導、推動人的角色。

將最重要的權力開放, 這個一定會好慢。有無合適的人,都係問題,就算有,當事人都有猶疑。首先是因為阿忠真的好難頂,找不到人就會一直打電話,好煩。第二是,會內確有緊張關係,這幾年都有,自從主持事件開始,社會的矛盾帶了入會,要找一個大家都信服的人有難度。

今日街工無了阿忠就不行,因為下一個經濟危機一到馬上會執笠。阿忠是我們成員中投入得最多精神時間的人,我們有人的投放及得他?越過他取代他可以?都可以的。然而,理性上, 最好不要。理性就是要衡量對會造成的影響。有人可能覺得,無議席就無議席,對,必要時都是這樣,有人就有機會,但不要輕易就走這一步。

(問:傳承應該不是只是在講傳承領導權?)

參與年輕化一直都想做,事實正在做但我們過去太過於把帶領的任務交了給阿忠,而我們其他人都不太去著意思考如果無錢怎麼辦這類問題,最多在阿忠催迫下寫多兩個計劃書而已,或再培訓發展一下新課程。其實好少有人背起整體的規劃去做。

傳承不單指狹義的領導權,還有當初使命,三十年正反經驗。阿忠仿似嚴肅的禪宗和尚,不立文字(文字真的很奢侈),你要做好斬柴擔水刻苦耐勞,否則其餘免問,還隨時被當頭棒喝。我們都是在這種臨濟宗式訓練下成長。明顯地,這種傳承已不受新一代歡迎。如何尋找更好方法,我還在思考。我是比較頑固的。

關於「僱傭」關係

我從不覺我來街工是「打份工」,我來是實踐理想。所以我對同事組織「街工職工會」有保留,我認為大家索性加入做街工會員更好。但我尊重那些「打份工」的同事(「打份工」是某些同事對另一些同事不友善的稱謂,指後者缺乏「進步」的意識形態。我套用在這裡,完全沒有貶意。否則,我們如何看待其他工人?)

在街工「打工」絕不輕鬆,犧牲很大。你問團體內部民主與僱傭關係。街工是勞工團體,所以它一直有很好的勞工福利(但工作辛苦、人工低);同時它也是個很窮的基層團體,要靠籌款,甚至會員的捐獻,才能維持不斷的擴展及填補赤字,騰出人手做基層工作。至於不同路線如何協調,能夠實踐民主的前題是團隊。有時,沒有了互信及默契(團不了隊),便該分手(這是民主的最後做法)。我想提1993年的那次大分裂。當年我和一批會員,與另一批會員(包括梁耀忠)就如何參選發生分歧,有一半人(我們這邊)都退會了,我自己另組了一個團體。我們走,是因為我們這邊人(包括大部份職員)覺得,梁耀忠留下對街工的發展會好些。因分手後,沒有互相攻擊,所以後來,相見亦是朋友,很多人仍樂意支持街工及阿忠。我也在2007年再回來幫手。

今次這事,也是奇怪。他們(旺角勞工組)搬出旺角,透過葵芳辦出糧,但卻幾乎從無向這邊交代工作,反而他們認為街工執委才是交待對象,不過也只是有時向執委交代一下。如果如大家所講,街工不是屬於梁耀忠,那麼,到底他們心目中的老闆是誰?如果是梁耀忠,為何要去街工的五一遊行踩場?如果是街工,為何他們狙擊的目標不是責成執委會催迫梁耀忠出糧?如果是梁耀忠,那為何工作交代是向執委?

自有會員發出要求梁耀忠道歉以來,引起會員激烈反彈,每天罵戰。今次要解決這場危機,個人認為需解決以下問題,(1) 立即回到會內解決,(2) 立即落實籌款計劃,(3) 解決旺角勞工組從屬問題,可由從屬葵芳議辦改隸街工其它中心或分支,(4) 立即修補會員間因今次事件造成的裂痕。

關於分工和配合

我是係搞培訓和學習的,做其他事都做得不好,那可分工給其他同事去做。不過,我不敢奢望, 一個團體要養一人只搞培訓,如果不是有很強的資金原始累積,有人專職搞培訓,就是其他同事犧牲。所以當葵芳辦6-7條電話線同時響起,好似流感大爆發,無人聽得及你不去聽嗎?我怎敢扭偈, 說我職責是做好培訓所以我不想做個案?事實上,我搞的學習組已經越來越馬虎, 以前搞基層大學時,一個工作坊,準備三個月實作兩個月,就做得好些,現在都做不到了。

也是老實,我們(葵芳辦)好多同事,都不擅長去感動或鼓勵基層市民參與社會行動,這是旺角同事擅長的,所以交給他們做。同時,由於性情的不同,看法都會有不同。旺角同事會好「俠士」,總覺得社會有不公義要去幫手,於是花好多時間在外面,但無論怎樣,都應該有自己的計劃和重點,互相之間有個配合。雖然全街工有幾十個同事,但專注做組織工作的幹事是較少,而葵芳辦只有十二人,少了三人就是四分一,沒有配合就很糟糕。

2014年前,為了加強默契,我推動成立了一個「會務會」,原意是加強不同區的議辦同事多討論,但後來變成阿英及阿花的動員會,不同意見互相開片,意興闌珊下越來越少人出席,現已沒再召開,變成各自工作,各有各做。

如果談改革,有何方向?

本人一直是本會的改革派,無人比我跟阿忠吵架吵得多。阿忠好多意見,我都不同意甚至反對。遞辭職信都兩次,想辭職就無日無之。無論如何有無這件事發生,都事實上有好多事要改。但怎樣改,需要思考,要在一個有說服有共識的情況下一齊去改。例如,如何吸引更多年青人參與?阿忠怎樣放下交給其他人?阿忠要放下他的固執(雖然也是一種認真),有些事情,唔死得人就應讓人家去試試嘛!

改革最主要就是要多些人,尤其年輕人的參與。阿忠太現實都是不行的,要有些理想、激情才有發展的。同時,阿忠有提過,搞運動和搞業務要分開,要有一個部份專搞業務課程等,搞課程等等其實可以接觸好多基層和個案,是與街坊交流的好途徑。 個案完了,不一定成選票,但為何這麼多案主投票給忠?因為你接觸到、幫到他,這是組織工作重要部份, 如有這樣的網絡,會有助發展權益工作。

(問:若不單想著選票,個案怎樣才能變成讓街坊充權的組織工作?如何凝聚成他們自己的自主互助的群體力量?)
這要靠小組工作。 長者組、工傷組、義工組等,不過現時我們都做得不好。

(問:如何介定做得好不好?)
例如看新聞,昨天邨中有事發生,其實是發生了什麼?於是你想到,問問街坊吧?如果你發現邨中無人會告訴你發生什麼事,就不好了。如果形成到有機的互動社區,不用你打電話,相熟街坊會主動來講,而你會想起出事的單位附近有沒有積極的街坊,便可邀請他們自發互助。

(問:做得不夠好的原因是什麼?)
過去幾年,街工發展得快,人手外調,議題過多。表面上成績不錯,但人手及資源拉得很緊,這是職員的情況。會員方面,隨著社會矛盾日益白熱化,社運界分歧亦是前所未有,這些矛盾都衝擊著街工。

問:五)就住街工是次的事件,你認為,有什麼你需要提醒其他民間團體,讓他們不經驗你們這個痛苦的呢?

(1) 不要發展得太快

不要發展太快,發展太快就是我們今日的局面。我記得我93一起走的人都只是三十人,但當時已是走了一半。而在我2007年尾回去時, 會員人數僅40人,這些人當中的理念有分歧,但信任和團隊關係是強的。今日會員人數超過80, 好多人是這五年入會的。好多人我見到面都不知是會員。現在的問題,是失去了共同性。以前少制度,因為大家互信。今日不可以了, 不建立制度不可以,因為不認識,無互信,但有制度而無互信,制度也不會有用。

(問:人多是不好的嗎?)

蘇:不是人多不好,重點是互信默契,人少無互信都一樣大鑊。

(問:那麼問題是什麼?)

都未有共識默契之前就做了會員,矛盾會很大。街工內什麼團體的人都有,將外面的紛爭都帶入來,街工不是一個習慣去討論這些事的團體,一時間會處理不到。一個小團體,內部若無信任,日日內耗,每出事就查案一樣又講證據又找證人,如此這般這個會還要如何運作?

(問:即你認為應認識多些才邀請加入?)

我曾專門負責見新人,然後向執委會提出建議,交執委會拍板是否接納該人為會員。我做時,無論誰來我都叫他不要急著入會,先用三個月時間參與例會互相認識一下先。過了三個月,若期間他都沒有來開會員月會,又無參與,那就再叫他試三個月。如果無問題,就推薦給執委通過。可是後來輪到其他人做,政策就完全不同了,幾乎是人一來就叫人入會。這個做法,老實講,除了我,人人都覺得好好。

(2) 搞運動和搞業務分開

一定要思考如何搵錢生存。社會行動會越來越激烈, 如果我們用申請FUNDING的身份搞社運, 未必申請到。事實上已發生了,且不是政府,而是民間團體不想同我們一起申請資助因為覺得我們是政黨。

(3) 軍人要尊重農夫

一個團可養到同事只是搞社運,那個團體裡面一定要有好多人耕田,但軍人看不起農夫, 嫌農夫意識不夠, 這是令人氣憤的。

~~~~~~~~~~~~~~~~~~

註:
(1) 粗斜體為訪問前已發給五位受訪者的問題,其他括弧內的問題乃為訪問時追問。
(2) 對此事的記憶,似乎人人有異。年青會員立行說當時未入會,但聽其他會員說是通過反對外傭居港權。做了12年街工執委主席的胡偉忠則表示,記得是通過若法庭最後判為外傭有居港權則依法給予居港權。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聘請組織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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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 組織幹事(1名)

職責:
 招募會員及推動工會事務;
 發展會員服務;
 籌辦及發展會員活動;
 協助跟進工會事務。
 每星期工作44小時(以五天工作為主,超時工作可補時)
 須輪值工作(其中最多3 個晚上),按需要戶外工作及不定時工作
 一年合約(可續約)

要求:
 大專學歷或以上;
 認同工會宗旨,有志社會、工會服務、為社福同工爭取合法權益;
 有責任心、富團隊精神;
 善於與人溝通,必須能獨立工作;
 有組織活動或服務經驗優先
 能以輕鬆有趣手法推廣工會事務優先;
 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包括Excel、Powerpoint、圖像設計(如AI、Photoshop等)軟件

福利及待遇:
 年假14天
 醫療津貼

有意申請上述職位者請於2018年6月12日前將求職信、履歷及期望薪酬,電郵至 office@hkswgu.org.hk「社總」總幹事收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一個月內未獲約見者當落選論,有關資料將予銷毀。)

梁寶龍:回顧六四論工會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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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工黨成員梁寶龍

近年六四活動被本土派學生笑指行禮如儀,甚至勸止他人參加,按民主原則這是他的言論自由,只要我們貫徹民主作風,繼續促進中國民主運動,這只是噪音而已。若我們真的能幹出成績,這些噪音在傳媒中自然會失去市場價值,不知不覺消失於無形中。

事實上,團結力量去爭取民主,絕非易事。香港開埠衍生現代工人階級,當時市民没有結社和言論自由,組織工會是觸犯刑事的行為,工人多依附在同鄉會或三合會,以利尋找工作和互相照顧,但這些組織封建色彩濃厚,外國工運早期的情況也相類似。

進入二十世紀二十年代,香港現代工會出現,並可以合法註冊,組織內有一點民主成份,尤以海員工會表現最好。1925年的省港大罷工提出全港普選訴求,在組織領導機構罷工委員會上堅持民主,除了民主選舉外,會後更必定把會議內容公佈,讓工友全面了解罷工情況,更發動工人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和決策。在這種民主作風下,香港工會日潮洗脫封建色彩,邁向民主化。

何謂工會民主

民主一詞,原意是人民的統治,即現今常說的主權在民,在工會的意義是主權在會員手中。民主的內涵除了統治權屬於大多數人而不是少數人、會員有選舉權和言論自由權外,更要有責任行使被選舉權參與運用統治權。會員在工會活動中要遵守會章,但會章之下必須人人自由平等,且能保持自我。簡言之,民主不只是選舉領導人、自由發言和被諮詢等,參與領導更是重要的一環。

1984年地鐵罷工得到大多數員工同意才發動,每次與資方談判後立即通報各罷工者。近年獨立工會的多宗罷工亦是如此,遇有重大決策時,更徵詢罷工者意見,按民主程序行事。

1922年海員大罷工,並不是三兩位工會領袖個人主觀下隨意發動的行動,工會全程按民主程序,發動工人各抒己見、求同存異,然後團結工人一致爭取訴求。可是罷工結束後,大部份工會幹事落船工作,工會被某些人獨裁領導,貪污舞弊營私,會務一落千丈。部份前幹事醒覺返港,以民主程序奪回工會大權,重整工會加強民主化,鼓勵會員監察工會。自此工會更見強大,成為香港工運的中流砥柱。歷史上獨裁的出現,因為過份強調集體,以團結為名不許保留或發表個人意見,故此必須留意。

民主接班

最近的海麗罷工和2013年碼頭罷工,工會都發掘工人參與領導罷工的工作,這些都是工會民主重要組成部份。部份社團領袖為了表示自己不是獨裁者,常說安排了第一、第二和第三梯隊接班,並強調他們是年青人,這也是不完善的民主制度。

簡單的強調年青人接班也不是真民主,民主是選賢任能,不限年齡,有能者居之。年長者任滿退位不是讓位,民主没有所謂「讓位」的,這些職位不是個人所獨有,各人是按會章規定行事來上莊或落莊,有志服務工會者人人都有發揮機會。

民主接班既不能按年齡排次序,也不是由某些人安排接班次序,預先設立先後次序的梯隊,而是各有志服務工會人士不限年齡自由競爭,互相比拼,供全體會員選擇。

工會是代表會員的,所以要多鼓勵工人參與工會活動,加緊與會員溝通,收集會員對各事情的意見,及心中對未來的想像,才能準確地對外代表會員說話。進一步將這些活動擴至全職場,或全行業,才能將工會擴大,吸收全職場或全行業工人入會,成為該全職場或行業代表。

在集體行動上,工會會要求會員服從某些規章,亦要尊重個人不同的意見,使個人完全了解集體行動的意義、前景與後果,令參加者不只是跟隨者,更理想是能變成推動者。

獨立工會曾經發生民主奪權事件,數十年前港九拯溺員工會主事者未經執委會同意,以工會代表身份與主管吃飯談工潮。四十年前政府工程技術及測量人員協會主事者,因不執行會員大會決定,被其他執委發動會員大會以民主程度罷免。會員要有民主監察行為,才能有效制止獨裁出現,工會才會健康成長。工會代表權力來自會員授權,涉及工會的重大事情必須時刻徵詢會員意見,再取授權,讓會員覺得受尊重,有主人翁心態,才會熱烈參與會活動,工會就會擁有堅實的群眾基礎。

不滿炒勞工組兼隱瞞財政 5執委退出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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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街工各會員:

我們五位,決定辭任執委會成員職務,並決定退出「街工」。我們在此謹向全體會員,尤其是曾投票授權我們的會員致歉,對於未能完成兩年的執委任期而選擇辭職,實有負大家的寄望。

一年多前,在我們的共同參選宣言裡,表達了我們對「街工」的願景:「找出延續街工理想的方法,建立對社會議題的共識,回應社會政治經濟的變化」,以及「重新凝聚街工的共識和方向,一起走出困局」。一年後,經歷由3月到現在的種種爭論後,我們不得不承認,上述的願景已難以達成。

於本年3月9日的執委會會議上,梁耀忠親口向我們表示,由於要預備「街工」2020立法會選舉,計劃招聘兩位協助選舉的職員,故此,希望收回「勞工組」的一切開支(包括薪酬)。他亦明言,不接受內部調職或由「勞工組」協助選舉工作,只會借出「街工有限公司」的公司註冊供「勞工組」作申請其他資源之用,並要求我們向「勞工組」轉達有關消息。我們在會議上提出反對,嘗試尋求不同的可能性,但均遭到梁耀忠的否決,會議不歡而散,最後我們只承諾向「勞工組」轉達消息和商討處理辦法。

於3月16日,我們向三位勞工幹事(即王曉君、黎治甫及譚亮英)轉達有關消息,在轉達述息過程,我們也無法解答為何要裁切「勞工組」的問題。

我們再次召開執委會,提出檢討勞工組工作的議程,希望讓勞工組與梁耀忠能夠即時澄清及作提問,毋須透過他人互相傳話。會議訂定於4月11日舉行,勞工組同事和工會及小組商討後,工會及關注組街坊希望能夠出席4月11日的執委會會議,表達「勞工組」工作的重要性,並期望事件不要惡化。可惜事與願違,執委會會議當日,梁耀忠出席葵芳的鼠患居民會而缺席,事前透過其他人向主席(魷魚)表示,他不會出席會議。而梁耀忠決定停止支付「勞工組」開支的原因,亦已由預備2020立法會選舉,轉變為「街工」財赤。及後,工會及關注組成員自行約見梁耀忠,惟會面最終亦不歡而散。

自4月11日的執委會會議後,我們仍然希望事件能有轉機,但在4月18日的「街工全體職員會」上,三位勞工幹事追問梁耀忠是否是解散「勞工組」時,梁拒絕回答。勞工幹事認為,被解僱已成事實,因此自行尋求其他支援,而部份會員亦從不同渠道得知事件,故提出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期望保留「勞工組」。於4月30日的臨時會員大會上,梁耀忠表示因為「街工」財赤,於本年5月31日後便不會承擔「勞工組」的支出,要求會員共同承擔。而受財赤影響的職員亦由三人增加至五人,除「勞工組」三人外,還有聲稱自願遣散的蘇耀昌及即將退休的高寶玲。

我們認為,「勞工組」三位幹事實踐街工的勞工運動,亦常帶動街坊工友參與社會運動,是「街工」不可或缺的部份。因此,我們在5月7日執委會會議上成立了專責小組,一方面處理「街工」財赤問題,積極響應阿達(黃潤達)提出的籌款方案;另一方面,則希望集會員之力處理解散「勞工組」的矛盾和風波。我們亦曾私下向不同會員提出,年青執委願意以借貸或捐款的方式共同承擔「街工」的財赤問題,但共同承擔的基礎,是能夠對「街工」的財政狀況有整全的了解。因此,我們在最近5月21日執委會會議上,向兩位業委成員提出,要求與業委會內其他成員(即各中心主任)擁有同等的知情權,以了解業委會定期報告的街工財政資料,但不獲應允。而梁耀忠反而問執委會是否要承擔街工財政,若是的話他就下個月取回原先他存放在「街工」的20萬(因現時街工流動資金仍然不足,梁耀忠暫將部份區議會資源投放作「街工流動資金」用途)並不再負責「街工」因缺乏流動資金而職員無法支薪的問題,叫執委要承擔的話就自行想辦法出糧吧。梁耀忠以「提供20萬流動資金的財務能力」作脅迫,將執委的財政知情權拒諸於門外。事已至此,我們認為執委會已難以運作,唯有黯然辭職。

1.「街工」是個集體負責的團體,作為執委會的成員而難以獲得業委會的財政資料,這是不合理和不合制度的。過往「街工」全體(包括會員和職員)透過支持梁耀忠,協助他獲取社會地位(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期望他將資源帶回「街工」,以推動工人運動和社會改革的理想。最終,對「街工」的影響力及調動資源的權力,都由他個人所掌握。這個做法曾經是「街工」集體所默許,認同是權宜之計,而最終希望達致的是,回歸會員集體領導和有制度的運作。然而,近日發生的種種讓我們明白,對梁耀忠和其支持者來說,這是必要條件而非權宜之計。對「街工」理想的憧憬幻滅固然痛苦,但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繼續堅持下去會導致「街工」的職員無法出糧而面臨瓦解,逼不得已下,我們選擇離開。

2.在當選之初,我們曾與梁耀忠達成兩個共識:一) 是執委會的共識制,確保不會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方式通過「街工」決議;二) 是「勞工組」財政獨立(每年70萬封頂),與議員辦事處分開運作(搬離葵芳,曾經考慮金鐘及荃灣但不果,最後搬到旺角現址),希望減少對議會資源的依賴,並期望最終能邁向自負盈虧。然而,自梁耀忠於本年3月決定停止支付「勞工組」所有支出開始,共識已被破壞。我們認為,根據常理,如「街工」真的面對財赤,理應向會員和執委會成員開放財政資料,以求得到更多的支持,但業委成員卻做出與之相反的行為,令我們懷疑所謂「財赤」,不過是解散「勞工組」的借口,最終只為排除異己。共識不再,信任消失,執委會實難以運作下去。

3.其實自從發生私下錄音事件後,會議的信任已被破壞,但我們仍寄望可以用制度來維持執委會的運作,然而,權力者利用街工的存亡作為籌碼,制度已難以作為約束制衡的工具,我們難以繼續參與只能作為梁耀忠啦啦隊的執委會,只能選擇辭職以明志。

執委會委員
陳裕詩、江健成、羅維進、龍子維、朱江瑋


外勞勇搞工業行動 揭輸入外勞政策剝削 揭安老政策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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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2018.6.16

九名根據港府補充勞工計劃來港工作的外勞照顧員,於本月十四日,終難耐僱主剝削壓迫,集體停止工作。她們於政府總部露宿抗議,於本月十六日,多個團體代表到場參與集氣大會,為工友打氣。參與團體包括職工盟、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社會民主連線、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工黨、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葵涌工友組、街工勞工組、社區前進、社會主義行動、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邵家臻、尹兆堅、及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另外,亦有許多以個人身份來到的市民,包括曾參與碼頭工潮的碼頭工友陳先生等等。多名人士及團體代表,均對這九名站出來的工友表示敬意, 因她們協助港人照顧長者,而工業行動也揭露了外勞在香港面對的處境,以及安老政策的無良。

一度啞忍做到崩潰 在外受剝削不敢告家人

九名外勞照顧員受聘於宏光護老院,年資由九個月至九年不等。工友不約而同指出,雖合同寫明每天工作九小時,但多來年每天都是工作十二小時,更表由早上七點到晚上七點。同時,雖然出糧紀錄上,是出了九千七百多元的薪金,但僱主威迫她們,每個月都要自己去銀行提款,回水三千元給僱主。至於 《僱傭條例》所講的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更加沒有,甚至每周一天的休息日都沒有。

在宏光工作八年的黎姑娘指,本來想著家裡窮,要外出打工,但可以打一份照顧長者的工,也是不錯的。可是沒有想到,會是這種工作環境,遇到這樣無良的僱主。她指,今年五月廿八日,就有同事無端被抄,但同事連為何被炒也不知道,很有壓力。她指以往有薪金爭抝,護老院便派出幾個人押送那同事回大陸,令到該名同事連追討的機會都沒有。

另一名黃姑娘指,僱主提供所謂宿舍,根本只有七張碌架床,十四個人就睡,而且相關費用已在薪金中扣了一成。僱主後來向她指要再扣水電費,她反對說薪金中已扣一成,卻遭僱主反唇相譏,問她:咁係咪要包生仔?

工作七年的李姑娘指,其實來港之前已付中介公司一筆兩萬一千元的勞務費,來港後首四個月,僱主還每個月另外從她們薪金中扣五千元,說是還勞務費,結果合共是四萬二千一百元。在工作時間方面,她指出,僱主曾迫她們簽一份聲明,指自己有足夠休息時間,在不平等關係下,大家受到威迫也只好簽了。實際上,所謂三更合共有三小時的休息時間根本是假。同時雖然有食飯時間:「但吃著飯,忽然有老人家按鐘叫人,你真的不去幫他嗎?」

幾位照顧員都指,本來離鄉別井扛工,就是為的家裡太窮,只好放下家人。故此,對於那些剋扣薪金,強迫回水,全不容許休息,她們本都打算啞忍。然而,由於今年有兩名照顧員曾到勞工處投訴,引起了僱主的注意。黎姑娘指,有一天吃飯時,僱主的弟弟來到,一直拍她們照片,並罵她們,說她們去投訴,罵她們「食飯食入屎忽窿」。然後因人手不夠,要再加班,加了一個早四晚四的更,外勞們要一晚一個人地輪流做。加上政府的安老院制度,設定晚上十時至早上七時間,只有一名護理員對六十名長者的比例。所有這些心理和工作上的壓力,令到所有人都開始受不住。幾位工友都不約而同以「做到崩潰」、「做到痴哂線」來形容工作情況。黃姑娘認為,僱主這樣做,根本是想迫她們自己離職,因為之前兩名員工的投訴,僱主害怕所有外勞都向自己追討多年來每天加班三小時的薪金。

幾位工友發言都指,若非家貧,實在不願意離鄉別井。幾位受訪工友,家中都是上有高堂下有子女。黃姑娘就指,自己家中有父母和家公家婆要照顧,自己出外打工,也是請人照顧他們。她來港工作七年,受到所有剝削,也不敢告訴家人,以免他們擔憂:「家人從不知我這八年是怎樣過的...」話說到這裡,便忍不住哽咽,另外兩位受訪姐妹亦感同身受,不約而同,都背過臉去飲泣。

即便如此,在忍無可忍之際,在開始工業行動當天,她們早上都完成了所有換片和餵食等工作,把老人家照顧好,才一起走到樓下脫去工衣開始行動。

安老政策無規劃 長者與照顧員皆辛苦

外勞照顧員陳姑娘指,照顧長者其實不易,餵粥換片倒桶都不是容易的工作。且有些老人家已腦退化或有其他病痛,時時發脾氣,也試過不肯食飯。她曾試過正幫一位老人家做事,另一人又按鐘,她做不及遲了些去,便被狠狠罵了一頓。她更指,曾被發脾氣的老人家踢。她無奈指,即使這樣亦無辦法,照顧他們是自己的責任,只能做好工作。

集氣大會上多名支持人士,都指出是次事件,因工友勇敢站出來,同時揭示了安老政策的問題。社會福利署所定立之照顧員與受照顧長者的比例,在晚上十時至早上七時間,竟是1對60,且二十年不變。一直有關注院舍問題的劉小麗和張超雄指,現時院舍不足,服務質素在老闆剝削下亦很難有保證,一個人怎樣同時應付六十名長者可能發生的需求?同時,長者照顧往往都牽涉需時及體力的工作,例如換片,協助如廁,扶抱等等,有些工作,一不小心便隨時牽涉長者受傷或性命,即使現場只有幾個長者同時按鐘叫人,就如陳姑娘指出的實況,也無法及時照顧。

制度性消音 系統性剝削

職工盟蒙兆達表示,工友收到來自宏光的律師信,誣蔑工友擅離職守,違反合約,並要求九名工友自行回到工作崗位。他憤慨地表示,這是睜眼說謊,因為工作的工卡上正正寫明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這樣僱主已是明顯地違反了每天工作九小時,加班須付加班費的工作合同。

職工盟蒙兆達指,勞工處在整個外勞問題上都未盡其責保障勞工權益,因為宏光並非第一次有出現剝削外勞的情況,然而勞工處視若無睹。以今次工業行動為例,由於所有員工皆為外勞,平時住於僱主提供的宿舍,一旦離開,馬上無家可歸,只能露宿街頭。今次職工盟要求勞工處處理有勞資糾紛的工友之住宿問題,處方花了些時日,給出的竟是一張露宿者之家的清單。蒙認為,這顯示了香港政府對於外勞的勞工保障一點都不重視,令致外勞若敢反抗無良僱主,便得馬上背負上露宿街頭的沉重代價。

同時,他亦指出,入境處有派人巡查有聘請外勞的護老院,曾嘗有工友向巡查員指,僱主要求她們做合約以外的工作。可是,入境處人員竟向工友說,若有此狀況,僱主僱員皆違規,會遭懲罰,如此工友馬上噤聲不敢投訴。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的組織幹事曾紀南進一步指出,根據補充勞工的法例及合同,這些護老院的外勞照顧員,只能從事照顧老人的工作,僱主若要求她們洗衣和煮飯,其實乃違反逗留條件,就如外藉家務工不可以去僱主所經營的店舖工作一樣。
他無奈笑道:「理論上是這樣,但實際上,大家都明白,僱主要你做,你真的可以不做嗎?」

有鑑於以上情況,蒙兆達指,香港政府根本是有系統地令這些外勞滅聲,讓勞工法例形同虛設,令到外勞可以在無盡剝削情況下效力於香港經濟發展。

問及對於如何改善外勞制度的看法,工盟幹事曾紀南指,相關政策建議研究中,有不同的方案,例如:第一,政府應該為所有外勞設立庇護中心,以防孤身在異地的外勞遇上無良僱主時,一但逃離無處可逃;第二,他認為政府應向所有聘請外勞的僱主,收取四個月薪金的保證金,如此, 若僱主拖欠薪金或無良剋扣的話,外勞可向政府投訴,而政府有權充公該僱主的保證金以作補償;第三,由於外勞人生路不熟易受剝削,他認為可以參考台灣做法,由政府取代中介公司,向所有欲聘外勞的僱主收取薪金,由政府發放,以防像宏光這樣的事件再發生。

被宏光和港府政策剝削足七年的黃姑娘道:希望香港能夠改善外勞的政策,不再剝削外勞。

外勞的異鄉打工記:老闆根本唔當我地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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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實習同學嘉浩、阿拔

在異鄉打工是什麼滋味?牛頭角宏光護老院的一群外勞護理員,在香港人生路不熟、無依無靠、不諳本地法例,統統成就了老闆剝削她們的絕佳機會。剋扣工資、剝奪假期、住宿環境惡劣、老闆欺凌--這是自詡為文明繁華的香港給予她們的香港經驗。日前,9名工友終受不住種種剝削和壓力,集體辭職,在政府總部外紮營抗議,希望追回欠薪。

工友向我們述說了幾年來的遭遇、是什麼迫得她們走到了這一步。這一切同時也在詰問,當她們在苦苦支撐著這個城市運作的同時,我們的責任是什麼。

院舍照顧員的辛酸

目前香港有不少私營安老院舍,政府監管不足,老闆為提高利潤,壓榨工友,外勞更是首當其衝。這群工友在宏光分別工作了9個月至9年不等,期間承受種種剝削:合約列明工作9小時,但每天超時工作至至少12小時,沒有補水;合約薪金原有1萬2千元,但要繳交10%住宿費,再向老闆回水約2千元,最後實收只有8千多元;每星期開7日工,法定假也不能放,只有間中想回鄉時才能向老闆要求幾天假期。

她們為得到這份工作,更分別繳交了21000元中介費給內地中介公司,到港後再取從薪金中扣了2萬多元「勞務費」給老闆。

工友在院舍內幾乎一腳踢所有工作:替院友洗澡、換片、煮飯、餵食,有時要額外負擔清潔工作,一整天下來也沒什麼歇息時間,連自己吃飯也不夠時間。當中最難受的,莫過於要承受院友的喝罵甚至攻擊。院舍內不少老人家患有腦退化症,加上在狹小的環境內,也更易變得脾氣暴躁:「好多時會係咁鬧你,幫佢換片時,試過一下抓落我隻手到,有時仲會一腳踢開你。」這些遭遇,只換來老闆的一句「自己小心啲」,看醫生也要自己付費。

工友們不時要抱著老人家出出入入,造成勞損。她們都有不同程度的工傷,大部份人也會腰骨痛,老闆不曾為她們提供過工傷賠償。工友回憶:「以前有個姑娘做左十幾年,手手腳腳都會痛同僵硬,後來就番左大陸養傷,都冇賠過錢比佢。」

原以為工友對這一切都會氣得咬牙切齒,但她們卻說「我地都冇怨過」。工友們說,她們最大的動力,就是來自於希望盡可能儲到一筆錢,寄回鄉供養自己的家庭及讓仔女讀書。這是不少到外地工作的勞工的共同願望,再加上這份工作仍比在內地掙得多,令她們較傾向忍受過去。外勞的這些特性,正正讓老闆看準了機會,大肆剝削她們。

兩星期規則:外勞的緊箍咒

不過,即使外勞忍受不了工作,法例的限制也不利她們視轉工為出路。外勞結束一份合約後,只有兩星期留港時間,如果這段時間內找不到新工就會被遣返。外勞在港人生路不熟,如沒有相熟朋友介紹,不容易在兩星期內找到新工。

況且,她們在離職後隨即失去居住的地方,想要有瓦遮頭就不得不付一筆較高昂的費用。更要擔心找到新工後,又或先回鄉再找工作,又要再付一次中介費及勞務費。「轉工」於她們而言從不是一個好選擇。

同時,以上的限制也令她們難向欺壓她們的老闆追究。無屋住、留港時間短,意味著她們一旦與資方決裂,將要付出高昂的代價。這條「兩星期規則」施加在她們身上的限制,令工人即使受到老闆百般剝削仍傾向啞忍。這一點,她們跟在港工作的外傭也承受著相同的遭遇。

老闆恐嚇 工友幾近崩潰

工友集體辭職抗議的導火線,是在5月底同僚黃姑娘突然被解僱,老闆找來幾個大漢走上院舍指罵她,更想挾著她過關離港。後來因銀行關門未能兌現支票,黃姑娘才藉故逃脫。她向工會求助後,勞工處介入調查。

她們猜想老闆是為了避免她們也會跟著追討欠薪,才設法嚇到她們盡快辭職離開。老闆後來刻意留難工友,將幾名工友調到凌晨4時至下午4時的更,她們每天要凌晨3時多起床。更要求工友們1人照顧約60個院友,將法例容許的最高限額用到盡。

更離譜的是,老闆和主管幾乎沒停止過恐嚇她們。工友們在接下來兩星期幾乎都是活在恐懼中:在院舍開冷氣,隨即受罵:「開咩冷氣啊?唔洗錢啊?」,更被要求每人付50元冷氣費;工作累了,坐下來喝杯水,又被斥責「仆你個街,飲咩水啊?唔洗做野啊?」;食飯時,主管更不時舉起手機拍攝她們。工友說,覺得老闆根本沒有當她們是人來看待,每一刻也在擔心被罵被恐嚇,幾乎崩潰,終於覺得抵受不住這些精神壓力,她們短短討論了一陣子後已經覺得不能在這待下去,才決定離職抗議。

後記

訪問當日,工人已經過了政總紮營的第一夜,她們笑說「琴晚喺到瞓街反而輕鬆咗,前幾晚一路都好大壓力,都唔係好瞓得著。」她們當天早上到了入境處續證,由於出現了勞資糾紛,她們可以申請延長簽證,但期限不長,而且也要付百多元費用,如果事件一直未能解決,她們可能要繼續申請續證,這對她們而言是一個大考驗。她們坦言不知道接下來會怎樣,唯有見一步走一步。

我們問工友對這次行動有什麼想法,有工友說:「都係想爭取番公道囉,拎番我地應得既野」。另一工友也補充:「我地都想其他外勞會得益,外勞都有3千幾人,希望佢地都會有好待遇。」

2018年的香港,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香港的外勞合共有三千多人。由於學歷水平不高,又相對「較捱得」,香港的薪金對她們而言亦較吸引,於是承擔了不少港人不願投身的厭惡性工作。這次宏光的事件,見證著政府多年來不斷推搪自己的責任,將安老工作留給私營院舍辦理,又視外勞為這個城市的過客,用完即棄,於是不著力監管,才縱容了種種誇張的剝削。宏光事件不過是整個剝削外勞生態的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外勞工友們們躲藏在這個城市的暗角,日日夜夜的工作,然後只被報以劣質待遇。我們依靠著她們(以最不人道的方式)支撐著這個城市(卑劣地)運作,而她們從不被看見--我們又怎能辜負這群工友?

陳敬慈:抵抗大學就業非正規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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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慈教授表示,英國最近的大學教師罷工,得到學生的大力支持,反對大學計劃將教 師的退休金,由固定金額變為浮動的。最近香港大學計劃實行教職員新的薪酬評估制度,從 跟隨公務員的薪金調整,改為按表現調薪。而理工大學將有固定月薪的兼職導師解僱,改為 聘用以時薪計的教員。所有這些在大學之內發生的變化,也都是一種勞動彈性化和非正規化 的表現,過往比較穩定和有保障的機制被打破了。

非正規化是一場鬥爭

他表示:「我們正處於一個越來越缺乏保障的彈性勞動市場上。我們所處的年代,是一個 就業非正規化、去制度化(deregulation),過去的鬥爭成果被取締的年代,所以我們要組織力 量去抵制這個歷史趨勢。」

陳指出,2011年美國的佔領華爾街運動,便是打著「1:99」的口號,指出1%富豪的利益不 應凌駕於整個社會,便是要挑戰這個看似不可逆轉的趨勢。佔領運動完結,左翼的種子便散 落社區,孕育了工運、反戰、環保及社區等不同層面的抗爭。以大學工運為例,近年便取得 了重要進展。美國很多教師及教學助理,不被視為僱員,甚至不受勞工法例保護,他們於校 園內團結師生發動抗爭,近年便取得了組織權及集體談判權的重要突破。

其實不獨美國,這些新興的反抗力量,在各地也有一定的社會基礎。陳引述倫敦大學 亞非學院教授史坦丁(Guy Standing)的分析,在全球化的浪潮之下,一個有別於工業無 產階級(Proletariat)的新的危險階級形成了,成為「不穩定無產者」(precariat - precarious proletariat)。他們當中不少人受過良好教育,卻缺乏穩定的就業和福利保障,不滿社會建制, 有充分的時間和動力,參與社會抗議。

正在冒起的「不穩定無產者」

香港各大專院校內亦正在冒起這群「不穩定無產者」,問題在於這批具備知識和行 動力的工人,如何可凝聚成一股改革社會的力量?他指出,「大學工會多不以『工會』 自居,例如通常稱作「協會」之類,不認為自己是工人,過去亦不重視集體力量,習慣 倚賴內部體制(例如選入校內委員會)解決問題,一般很少採取工業行動。陳認為,大 學一般較顧及形象,加上家長和學生的支持,針對大學的抗爭容易具有道德感召力,其 實比起外間私人公司,更具備條件去爭取對手讓步。

進一步而言,陳指出,因應現時院校教研人員的高流動和不穩定性,經常需遊走於 不同院校,因此應該建立一個組織這些零散工人的行業總會。這個行業總會,應該不獨 關心個別院校的狀況,更可站於一個政策高度,連同其他關注社會福利的團體和工會, 一同挑戰現時以市場競爭掛帥的不公義撥款政策。

沒有回頭路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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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實習同學嘉浩、阿拔

蘇姑娘在二零一五年從湛江遠赴至香港打工,成為宏光護老院的護理員,每日由凌晨四時工作到下午四時,為的只是把每月約一萬元的工資(被宏光老闆回扣工資後只剩約七至八千元)寄回家鄉,養活家中兩老及子女:「我老豆有失憶症,連我哋都唔識啦,家婆又中埋風,佢哋睇病嘅醫藥費加埋細路仔讀書,每個月起碼都要五、六千蚊開支,有時為咗慳嗰幾蚊,都好少返去(鄉下)。」即使來港兩年,蘇姑娘的生活都離不開牛頭角的院舍和在院舍附近居住的宿舍,每日下班後就是回宿舍看電視、洗澡和睡覺,逛街、購物對她們而言根本是奢侈,今次罷工更是她們首次踏足港島區。

為了生活,為了減輕家庭壓力,蘇姑娘才會選擇離鄉別井到香港打工,所以當她照顧護老院的院友時,都會像照顧家中兩老一樣悉心照料:「我哋服侍老人家真係當佢哋係我哋父母咁樣服侍佢地,冇諗到老細會咁整我哋,我哋先冇辦法,要站出嚟。」五月底,宏光護老院突然解僱在院舍工作八年的黃姑娘,並威脅黃姑娘簽署糧單及離開院舍,否則將向其家人報復,九位護理員眼見黃姑娘的處境,擔心自己會成為下一個被解僱的工人,日夜受盡精神壓力,便乾脆站出來,加入罷工行動。

宏光護老院九位護理員連日罷工,宏光老闆不但沒打算還他們血汗錢,更聘請律師出律師信威嚇他們,但蘇姑娘坦言,當他們決定要站出來,已深明後果,以後或再沒有機會來港工作:「我哋今日站出嚟,就係為咗以後外來嘅工人唔洗受剝削,如果繼續俾啲外勞入嚟,但入嚟係俾老細整、俾老細蝦,根本就冇意思!」政府一邊擴大輸入外勞,另一邊卻沒向外勞提供足夠的保障,任由他們受老闆剝削,蘇姑娘說:「政府根本冇諗過解決問題,如果今日我哋冇站出嚟,你哋根本就唔會知道政府係點樣縱容老細剝削外勞工人!」

僱傭中心心不依《實務守則》在港家務移工工仍受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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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發佈之研究報告,主要指出香港的僱傭中心普遍無視政府頒佈之《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而而在港家務移工則繼續受到苛待和剝削的威脅。

報告《推動變革的中介對香港僱傭中心心依循〈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之評估》由亞洲家務工工會聯聯會(FADWU),連同印尼移工社群(KOBUM-HK)共同製作,主要根據 2017 年年 7 月月到 3 月月期間與 452 位家務移工的訪問編寫。

本報告聚焦於《守則》中特別爲保障家務移工權益而而設的數個標準,發現受訪者使用的僱傭中心心當中,高達九成六並不依循《守則》中的關鍵部分。報告亦指出五成六受訪者仍被僱傭中心收取非法費用用,其中,新來港的移工更平均要付港幣 9013 元(美金金金 1154 元)的中介費,此費用高於法定上限二十倍。

同時,FADWU 於港九各僱傭中心進行秘密錄音,其中七間僱傭中心心的職員表示,爲移工編配工作的收費爲港幣三千五百元至至一萬元不等(美金 448 元至 1280 元),亦是高於法定上限八到二十倍。

雖然社會普遍認爲家務移工來來港前早已明白工作條件,但研究發現三成一一受訪者從僱傭中心得到有關工作本質的資料,與事實不符,包括工作的條款與條件,以及編配工作的收費。

FADWU 主席 Phobusk Gasing 表示示,「不依循《守則》的情況並不限於少數無視法紀的僱傭中心,而是全香港的普遍現象。我們的研究記錄了了 148 間已登記的僱傭中心——即全港所有僱傭中心的一半——營運手法有違《守則》中至少一項的標準。」

報告亦指出兩成四受訪者曾被沒收及扣壓個人文件, 主要是護照及僱傭合約,此組受訪者中,七成二表示個人文件是被她們的僱傭中心沒收,可見仍然有僱傭中心以扣押重要文件作爲操控移工的手段。

Gasing 表示,「很多僱傭中心無視《守則》,繼續非法的經營手法,是因爲他們並不怕被罰。

由於違法的情況如此普遍,家務移工在沒有選擇下,只能順應這些不良僱傭中心心的要求。」

報告特別指出,大部分違反《守則》的僱傭中心都能逍遙法外。2017 年,勞工處只對十一間僱傭中心的非法行爲作出檢控;同樣地,縱然 FADWU 的報告指出絕大部分僱傭中心並不完全依循《守則》,但當局只是曾向其中十九間發出違反《守則》的書面警告。

Gasing 指出:「除非勞工處加强監管及巡查系統,並有效地調查及懲處違例的僱傭中心,否則《守則》只會繼續無力保護家務移工工。」

支持本土「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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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讀幼稚園的時候,媽媽帶著放學後的我去學校附近的住家做鐘點清潔。還記得那住宅又大又漂亮,戶主每次都請我吃蛋糕小點。中學時期,家中會有不同的鐘點工人來打掃。每次不是打破東西,就是將我的洋娃娃亂放;最後給我們遇到一名「專業」的家傭姨姨阿忠。她十六歲開始替外國人打「住家工」,所學的是專業管家訓練,家居清潔的程序,打掃的標準,特別是燙衣服和摺衫的技巧,簡直是嘆為觀止的級別。

後來阿忠要退休了,幸運地給我遇上印傭Yuni。她在台灣打工八年,為人開朗,做事不但積極勤快,更重要她的一手好廚藝。她視我們的家為自己的家,無需太多指示或提點就自動自覺地將家照顧得很好。夏季將置,她會自動清洗冷氣隔塵網,農曆新年前會先安排何時抺窗、何時清潔廚房,甚至先將鮑魚「發」好,妥當貼心。

最近,連Yuni都要離開了。她出外打工已經二十年,是時候回鄉看望女兒。從此,我又要回歸僱用鐘點家傭的生涯了。我立意支持本地工人就業,試用了三名本地的、經受訓練的鐘點女傭。我一開始已經表明打算長期聘用,結果她們都告訴我現正申請醫院的清潔工,等待履新。既然已經到來,何不開工試試?三小時的工作,只是一般家居打理想,就連最基本的清潔地板也是馬馬虎虎了事。人家在吸塵抺地,我本來打算不要攪破壞弄污地板,於是脫去拖鞋,結果腳板變成黑色。地板清潔完了,問下一樣工作時,我還埋首在地板撿拾頭髮。當一切看似完成,三小時還未用完,她忽然提議抹天花燈 ── 結果,又變回塵垢遍地的狀況,剛好收工時間到了 ── 唯有自己再抺一次地板。其實技巧是可以學習和訓練,令我死心的其實是她們的工作態度,那副滿不在乎的表情。本地人已富裕起來了,做這些三幾百元一次濕手濕腳辛水身汗的工種,倒不如炒炒股票,收入可能更可觀。刻苦耐勞的獅子山下精神已經看不到多少她們的身影了?

剛從歐洲旅遊回來,發覺絕大多數巴士司機都由有色人士擔任,醒覺到低技術工種已由少數族群新移民肩負。香港近年倡議融合少數族群,我們可以接納、培訓少數族群婦女投入鐘點家傭的行列嗎?個別族群可能對女性就業仍然抗拒,但其他很多族群沒有這個文化禁忌。香港人住納米樓,有多少家庭有能力提供合理居住環境給外傭呢?雖然大部份香港家庭已習慣聘請外傭,但深信鐘點服務仍然有龐大市場。不少在職婦女需要鐘點協助家居清潔、甚至照顧三餐!

身邊不乏長者家庭,老人家仍可自我照顧,卻開始不能清潔家居。新婚家庭,兩小口子每天外出工作,已無暇或無心力照顧家居。鐘點服務恰恰配合這類家庭的需要。在公司不時聽到有同事聘用外傭而不想和外傭同住的想法,鐘點服務就是最好的選擇。既然本地婦女已沒有興趣投身這個行業,不妨一試將這個工作機會交給本地的少數族群婦女啊。她們在本地有自己的家庭,但求幫補家計,既解決同住的問題,亦協助在職家庭照顧家居,締造雙贏局面。當年香港人容得下菲傭,相信今日少數族群婦女如果得到適當培訓,在勞工市場上不難成為灸手可熱的本地人才。

吳敏兒:逾30萬外傭該在哪裡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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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工黨倡議幹事吳敏兒

不知你們有否聘請外傭?今日,香港已有大概逾35萬海外傭工在港工作,他們大部分是家務工。以國籍比例計算,當中以菲律賓最多,有19萬;印尼家庭傭工有15萬。

我相信大家記得不久之前,新民黨容海恩議員稱每個星期在不同的公眾地方,都見到大量外傭「霸佔」道路,亦稱造成環境問題。我想問,當這30多萬人在星期六或日放假,他們離開工作場所,與同鄉見面閒聊,這30萬人該去哪裡?

大家不可不知,原來民政事務總署早於1994年9月,推行海外家庭傭工中心計劃,在北角、銅鑼灣、深水埗和九龍城等地,向7間學校借用場地,予外傭休假時聚會及舉行活動。該七個場地於2011年仍然存在,但如今只餘下堅尼地城一個場地。 另外,我們在網上見到不同討論區亦出現相關新聞,有些僱主斤斤計較外傭的休息時間。

這些奇怪僱主的故事,我倒也聽不少。例如有僱主會認為不應讓外傭享用冷氣、甚至覺得在家裡為手提電話充電等於「偷電」;我亦見過有僱主拒絕讓外傭食用家裡的任何食物,只係買一箱單一牌子的即食麵,叫外傭一日三餐只吃即食麵; 一家人如果出外用膳,則去到商場後叫外傭自己去吃麥當勞,甚至要求外傭在商場空櫈上等待僱主一家用餐後才一起回家。星期日放假的爭執則更多,有僱主會限制外傭星期日某個時間之前不可離開住所。

這些故事,很大可能是冰山一角。一星期做了六天,當有一日假期,外傭希望放足24小時也不過份,正如香港打工仔女放假時,若然僱主拒絕給予24小時的休息時間亦不合理。

我認為,假如僱主可以尊重外傭是家中的一個好助手,嘗試包容多點人與人之間的不同,甚至花一、兩個星期試行「放寬」,減少限制,大家的關係自然不會那麼緊張,彼此生活也舒服一點。

外傭飄洋過海來到香港打工,有誰想放假時坐在街上?政府其實應該考慮為外傭提供更多休息地點的選擇,例如根據不同分區提供更多公共設施和空間,讓這30多萬名外傭可以安心放假。

大家也明白,香港人口老化嚴重,愈來愈多人聘請外傭照顧家中長者。人心肉造,假如外傭做得好,就更應多點讚賞和鼓勵,平日則盡量多點耐性,清楚解釋清楚你的要求。希望大家都可以與這些外傭快樂共處!


當基層街坊遇上宏光工潮—牛頭角街站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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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實習同學雅文

昨天與不同團體和學生組織的義工,到牛頭角定富護老院外擺街站及派單張。之所以來到這裡,是因為宏光護老院的老闆同時在牛頭角、觀塘、慈雲山一帶擁有不少護老院,其中一間就是定富護老院。我們希望附近的街坊,都能關注宏光護理員的抗爭。宏光工潮爆發後,社會迴響未算很大。因此,我在向街坊講解事件的來龍去脈的同時,希望聆聽他們對宏光工潮的看法和感受。其中,特別有4位街坊的回應令我感受深刻。

苦等公院無期 迫揀無良私院

當中兩位是定富護老院的服務使用者家屬。其中一位伯伯住在藍田,在他離開護老院時,我上前叫停了他,希望和他聊聊。他跟我說,他和太太也年紀老邁,太太患上長期疾病,自己仍有工作,未能日夜照顧著她,因此要選擇送太太入住院舍。我問他,為甚麼要選擇牛頭角的護老院?藍田沒有合適的選擇嗎?他解釋道,一開始太太出了事,他立即申請公營院舍,但因宿位嚴重不足,他無可奈何也要找一間私人護老院,當初一心希望暫住一段時間便可轉去公營院舍,怎料到一等便等了5年。

另一位女士的爸爸長年需坐輪椅出入,她是每天工作長達11小時的工廈清潔工,她主動告知這間護老院早已聲名狼藉。街坊也不約而同地向我們表示「呢間個老闆好刻薄」,我想這位姨姨應也很愛護爸爸,姨姨知道老闆要求1個護理員照顧60個長者嗎?還是價錢便宜而迫不得已?談到這裡,只見她低下頭,望著單張說:「搵咗好多間私人嘅全部都好貴,呢一間都唔平,而且老闆好衰係人都知。但都無辦法,間間都貴、名聲都差,已經係呢一行嘅常態,其實我哋仲有得選擇咩?公營院舍仲難派過公屋,爸爸到死都應該入唔到去(公營院舍)住喇。」

私院無皇管 老闆賺到盡

另外兩位我遇到的街坊,本來職業是長者日間暫託服務的護理員。和宏光10位抗爭工友不同,他們有考牌照,是保健員(HW),雖然職位不同、工作場所不同,但他們十分了解作為私人護老院老闆的心態。「做呢啲私人護老院,要過夜照顧,唔同我哋淨係做日間託管,夜晚佢哋都要叫姑娘做好多嘢。我哋個啲收咗政府津貼,當然會睇緊啲!」這位已辭退日間託管工作的女街坊,講述過往經歷:「老闆會砌條數去氹員工落搭,我做替工計返時薪都少錢過長工啦,做私院無皇管就更加想賺到盡,我仲有選擇,咪唔做囉!」10位由湛江來的工友不像這個女街坊,她們沒有離開的選擇。先繳交$21,000元人民幣中介費,首4個月工薪再扣除$5000元給公司。她們想也想不到,每月還要「回水」$3000元給老闆,最後更遭到老闆的恐嚇和威脅。一位男街坊直言:「咁樣嘅待遇,比著我喺香港有得揀嘅都會立即辭職。如果老闆有機會剝削埋啲本地勞工,你慌佢唔會咩。無奈嘅係,政府唔會點去管制任何私人院舍,亦都唔會起更多嘅公營院舍,咁香港嘅安老問題可以點舒緩呢?」

說到這裡,內心不禁一沉,很多人會以為香港的矛盾在於世代,但看著「食鹽多過我食米」的街坊,走過來和我們傾訴,都是一臉惘然,不知如何是好。感覺好像和我、和其他同學一樣,整日為未來、為前途、為住屋、為生活而擔憂著。在派單張的途中,亦有不少各行各業的街坊走過來,細訴他們的工作辛酸史。就像10位宏光工友,被公司扣錢回水的工友大有人在,每天連續工作至少12小時的工友亦為數不少。究竟有多少人與10位宏光抗爭工友一樣,為了工作而失去生活應有的尊嚴和選擇?

宏光護老院外勞離職抗議欠薪 促勞工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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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牛頭角私營安老院宏光護老院爆發勞資糾紛,9名外勞護理員於本月14日離職罷工,抗議僱主拖欠過百萬薪金及恐嚇員工。9名護理員昨日(6月20日)在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陪同下到勞工處總部抗議,並遞交24名立法會議員的聯署信,要求勞工處介入事件,檢討現時外勞計劃。

根據合約,宏光護理員一星期工作6天,每日工作9小時,工資為12,000港元,加班則按時薪計算。惟罷工的外勞護理員均表示,事實上每天工作長達12小時,沒有加班補水,多年來每月遭剋扣工資3,000多元,又被剝奪法定假期及年假。

上月28日,一名在宏光工作8年的外勞護理員黃姑娘突然遭即時解僱,更有3名不知名人士威脅簽署糧單,否則將強挾黃姑娘返回內地及向其家人報復。當時銀行已關門,未能兌現支票,黃姑娘得以逃脫,續向工會及勞工處求助。

及後勞工處派員到場調查,但宏光對員工的滋擾打壓加劇,例如調早上班時間至凌晨4時,要求每名員工支付50元冷氣費,更威脅員工簽訂聲明,虛稱每日工作12小時,有3節合共3小時的休息時段。9名外勞護理員眼見受壓加劇,於6月14日集體離職,並曾先後到勞工處追討欠薪,及於政府總部紮營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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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組織幹事曾紀南

勞工處總部拒錄口供 工會批部門各自為政

9名護理員昨日聯同工會成員約20人向勞工處抗議,舉起「宏光院舍外勞猶如奴隸」的橫額,高呼「政府監管不力,縱容無良僱主」等口號,向勞工處助理部門主任秘書郭小姐遞交24名立法會議員的聯署聲明。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要求勞工處跟進宏光剋扣外勞工資及無償加班,加強檢討監察機制,嚴懲違法僱主,以及支援現時無收入又須留港落口供的護理員。

9名護理員及工會成員原定於示威後於勞工處總部落口供,惟總部職員婉拒,指示他們到旺角政府合署落口供較為方便。工會組織幹事曾紀南表示,已經先後被指示到長沙灣及旺角的勞工處部門投訴,「同一件事講四、五次」,至今又被指示到旺角落口供,批評勞工處部門各自為政,以致工友投訴無門,縱容僱主欺壓更甚。工會亦要求勞工處三個處理及監管外勞的部門合併,一站式處理工友就中介費及違法待遇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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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濫收費用 李卓人:現代版賣豬仔

中介公司向外勞護理員收取2萬多元的中介費用,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表示,根據《僱傭條例》,中介費用不得多於首月薪金的10%,工友理應只需付1,000多元,與實際繳付金額2萬多元相距甚大。李指勞工處有責任監管及嚴懲濫收中介費行為,但至今仍未就此回覆及作出檢控。李又指,中介費用在每月工資分期扣減,等同要外勞借錢來港工作,這種強迫勞動的行為是「現代版賣豬仔」。

曾紀南表示,發動工潮至今,勞工處要求外勞長期留港落口供及作證,卻沒有給予任何支援,僅提供露宿者之家名單,現時工友僅透過職工盟的「勞工權益基金」,暫時解決住宿問題。

曾紀南指外勞離職後需要在兩星期內折返內地,若再次申請來港工作,又需再支付4萬多人民幣的中介費及「勞務費」,令外勞不敢輕舉妄動,間接縱容僱主欺壓。因此,工會亦要求勞工處加設由僱主提交4個月薪金的保證金,如發生勞資糾紛,外勞亦可有保證金作留港生活費。

工會表示,是次工潮反映現時外勞計劃千瘡百孔,要求勞工處檢討政策及監管措施,例如外勞入境後4個月要查問其狀況,在合約完結前亦應派員會見外勞,查詢工作期間有否遭遇不合理或違法行為。他強調,如證實投訴成立,應嚴懲違法僱主,除考慮檢控外,亦應審慎處理,不再讓僱主申請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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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芷晴

麥德正:宏光安老院外勞抗爭 揭現代奴隸血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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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工黨副主席(政策)、東區區議員麥德正

宏光安老院的9位外勞姐妹,來港前及來港後都要支付一筆「勞務費」。她們每日被下令無償加班3小時、沒有假期,更被強逼每月「回水」三千元。外勞姐妹們決定不再沈默,集體離場,聲討資方及向其追討血汗錢,而資方卻恐嚇她們。

多個團體組織了宣傳隊,6月下旬連續幾天,到與宏光相關的多家安老院門外派發傳單,向其員工、長者家屬及附近居民揭露宏光惡行,要求宏光承擔違反勞工法例、不人道對待外勞的責任。

有長者家屬正在揀選院舍,見到我們的宣傳,額手稱慶,對我們表示感謝,說一定不會讓長者入住此等劣質院舍。

筆者上周五則曾探身進入宏光安老院,向門口幾位員工遞傳單:「阿姐,不如拎張傳單睇吓,妳老闆違法,扣妳同事人工,仲炒埋佢哋呀!」

「我哋唔收呢啲嘢架!」一位帶著內地口音、似乎也是外勞的員工急忙走過來,眼中流露著惶恐和疑慮,「嘭」一聲就把門關上。到安老院向員工進行宣傳受到阻撓,可說是「預咗」,但權益受到影響的員工竟首先出來拒絕,真是悲哀。

眼見老闆剝削外勞,政府助紂為虐,社會公眾譴責,卻有員工畏縮,十分欷歔,筆者彷彿回到2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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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外勞大罷工 政府承諾了什麼?

1995年,青衣機鐵工程地盤約300名外勞爆發罷工,追討被剋扣的工資和勞務費,事件很快傳開,引發了上千名機場建築業外勞響應。原來勞務公司在工人來港前,已收取每人4至5萬元,然後每月繼續剋扣他們的工資。他們的待遇也很差,宿舍環境擠逼髒亂,有的甚至在工地露宿。標榜為法治之地的香港,竟存在著成千上萬現代奴隸,實在駭人聽聞,公眾嘩然,群起譴責。

當年,職工盟的幹事與員工東奔西走為外勞追討,更前往新華社示威;同時亦聯同其他勞工團體,到外勞宿舍宣傳,呼籲員工討回合理權益。

筆者也有參與,其中一個宿舍的外勞們反應積極,並由一位年青工人做代表,追討工資,可是不久之後,該工人代表被僱主解僱,被押回大陸途中逃脫,聯絡了我,我為他安排住宿後,又再到那間宿舍,呼籲所有工人支持他們那位被逼害的代表,可是,今次所有工人都漠視我們,當我們「透明」,態度與之前迥異。僱主殺一儆百的高壓手段奏效,外勞們眼見工人代表被犧牲,都噤若寒蟬。

設身處地想想,外勞離鄉別井,珍惜在港工作機會,僱主手握他們的生殺大權;當外勞遇上不公情況,又有多少人能夠承受風險,爭取勞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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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自1989年,港英政府實行輸入外勞以來,外勞被剝削的情況從沒中斷過。勞工處1991年已發現逾1,400名外勞被非法扣薪、沒有法定假期,及居住環境惡劣。

機場工潮發生後,勞工處被普遍社會輿論批評監管不足,沒有察覺外勞被嚴重剝削,而資方各種違法行為曝光後,勞工處又沒有進行檢控,態度被動,工作不力。

前立法局人力事務委員會於1996上半年舉行多次研訊會議,討論機場工潮所揭發的問題。該委員會發表報告書,表示外勞被違法對待的主因是輸入外勞的政策細節不嚴謹,規管機制亦不完善,建議政府立例監管中介和勞務公司的活動,並設立獨立機構監察輸入外勞,以保障本地工人的權益。

惟政府僅以1996年2月所宣佈的所謂「新措施」作回應,包括由機場工程統籌署審核工程合約;規定僱主把僱傭合約副本、工資記錄和簽收表給外勞保存;及勞工處加強巡查工作場所和宣傳法例等……

其實,這些措施推出後,外勞被剝削的情況本質上沒有改善,只是由於1997年新機場竣工,外勞人數銳減,而1996年開始推行的「補充勞工計劃」,把外勞個別地分散到各行業不同工作崗位,就算他們被僱主剝削,亦難以組織起來,難以吸引媒體和公眾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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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擴大輸入外勞 奴工制度何時了

私營安老院服務員的待遇普遍欠佳,安老院聘請員工不果,便以補充勞工計劃輸入外勞,2016年獲批人數為1,383人。根據政府規定,補充勞工計劃中的僱主和勞工須簽訂標準合約,內容包括標準工資、標準工時每天9小時,和加班要補薪等,勞資雙方也不能更改。

可是,根據職工盟屬下「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2009年至今處理數以百計外勞護理員的求助,被剝削情況包括:來港前被收取數萬元中介費、每月被扣薪2,000至3,000元,以及每天無償加班3小時等。外勞普遍受到僱主違法嚴重剝削,簡直是無法無天。

安老服務業人手大量依靠輸入外勞,其實是官商勾結的政府所造成,政府不承擔長者照顧,放任私營安老院發展。現時資助院舍佔三成,私營院舍佔七成,但政府對私營院舍監管不足,令服務員的勞工條件沒有保障,造成行業性工資低、工時長的惡果,沒有多少本地人願意入行,於是靠輸入忍受差劣待遇的外勞,造成難以打破的惡性循環。

去年10月,特首在《施政報告》表示,研究引入更多外勞於津助院舍,「解決」院舍人手不足問題。

現時政府計劃擴大輸入外勞,並不是要解決什麼人手短缺的問題,也不是要改善安老政策,真正目的是配合老闆們再壓低勞工成本。若果擴大輸入外勞計劃給開了綠燈,除了打擊本地工人的工資和飯碗,對外勞的剝削亦必然會繼續發生,安老院質素也只會持續低劣。所以,輸入外勞的呼聲愈高漲,我們的反對亦當愈加強烈。

我們應當向抗爭的九位宏光外勞姐妹們致敬,她們控訴資本家利用外勞加強剝削打工仔女;暴露了政府官商勾結,千瘡百孔的安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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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公園前線員工每周做足6日 工會斥不公 促全面實行5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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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海洋公園行政人員現時每周工作5天,前線員工則須每周工作6天。海洋公園職工會不滿工時制度不公平,苛待前線員工,昨日(6月26日)於海洋公園港鐵站外派發傳單和收集員工簽名,要求園方實行全體員工5天工作制。

海洋公園前線員工現時每周工作6天,即至少48小時,若計算吃飯時間在內,更達53小時;但行政人員只須每周工作5天,共44小時。

職工盟組織幹事吳冠君指,前線工作的體力勞動大,工時不穩定,又須於室外日曬雨淋,每周只有1天假期並不足夠,「都唔知用來休息定陪家人好」。吳冠君批評園方欺壓前線員工,要求改善制度,給予所有員工每周兩天假期。

海洋公園於2017年獲國際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任士達選為「香港十大最具吸引僱主」之一,工會成員質疑園方是「講一套做一套」,自稱為良好僱主,卻一直不願改善前線員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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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公園職工會會長黃淑芬

工會:前線待遇差致人手不足

海洋公園職工會會長黃淑芬在海洋公園零售部工作多年,她稱多年來一直沒有改善工作待遇,「我18年前已經係返48個鐘」。她指前線部門包括場地、飲食、零售、總務等,員工每周均要工作48小時,亦因人手不足,經常需要加班,有員工曾於上午9時開始工作,至晚上11時才能下班。她指,近年公園於周五、六延長開放時間至晚上11時,令前線員工加班情況更惡劣。

黃淑芬指,過去幾年工會不斷向人事部和管理層反映問題,但人事部總以「人手不足」或「正在研究中」拖延回應。她認為,「人手不足」是因為前線員工工時長,但工資不高,難以吸納新員工,「有得揀緊都唔做啦,後生嘅咪走晒囉。」

在場幫忙派發宣傳單張的曾小姐在公園工作13年,她指自從在海洋公園上班便「斷六親」,沒時間和家人相處。她無奈表示,平日下班回家已過了晚飯時間,不但無法煮飯,假日亦要上班,「一個月得一、兩日紅日可以放假陪家人」,家人亦會對此抱怨。

曾小姐指公司近年聘請不少管理層職員,質疑是資源錯配,「前線員工人工低,唔提高人工點請到人?用咁多錢請管理層有咩用,宜家係將多兵少,上戰場打仗嘅士兵(指前線員工)都唔夠。」她亦質疑人事部管理手法有問題,未有要求各部門以統一標準和手法,安排員工工作時數、加班補償等,如員工加班後,公司是給予加班費還是以「扣鐘」補償,要視乎該部門主管如何決定,亦只有少數前線員工能享有5天工作。

海洋公園:6天工作維持前線服務效率

海洋公園回應查詢稱,前線員工的6天工作周政策與大部份酒店及務業機構相近,有助維持有效率的前線服務。園方表示,過去數年已有數個部門的工時分別轉為5.5天及5天工作周,未來亦會繼續檢討有關問題,在不影響日常服務及不會大幅增加公園支出的情況下,以減少前線同事工時為長期目標。

記者:梁皓兒

蒙兆達:宏光外勞摑了羅致光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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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工黨成員、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

勞福局長羅致光上任以來,不斷與商界唱雙簧,為擴大輸入外勞鋪路,尤其希望在護老行業增加外勞數目,並擴展至政府資助安老院舍。羅局長更曾明言勞工界反對便是「見死不救」。近日爆發的宏光護老院工潮,反映資方短缺的其實是「奴工」不是「勞工」,狠狠摑了羅局長一巴掌。

綜合十名宏光外勞的遭遇,說明現時外勞政策千瘡百孔,被老闆走窿走罅,可以不受監管地肆意剝削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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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規定職業介紹所只能收取不多於首個月工資的10%,作為就業轉介費用,超過此規定即屬違法。按照起居顧員薪金計算,中介費最多也不過1,000多元,但宏光外勞表示,她們來港前要繳付高達41,000元的勞務費,但由於在中國大陸發生,特區政府便完全置身事外。

政府的「補充勞工計劃」列明,凡僱主申請輸入的外勞,其工資不能低於本地相類工種的工資中位數,以確保僱主不會為了節省工資成本而聘請外勞。宏光外勞的遭遇顯示,表面上他們出糧記錄符合規定,但每次出糧之後,卻被要求以現金「回扣」3,000多元,一直不受監管。

宏光外勞與資方所簽合約,列明每日工作9小時,但實際每日工作時間被延長至12小時,且沒有提供任何「補水」。而且,外勞須連續工作七日,連休息日也被剝奪。埋單計數,每日加班連同休息日工作,每名外勞一年被榨取了62,000元血汗錢,十名外勞合共620,000元,多年來累計欠款高達數百萬元。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宏光兩名大老闆同時經營十多間護老院,若每間院舍以相同手法剝判外勞,多年來剝削工人的金額絕對是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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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單止超長工時,宏光外勞更被老闆要求做違反合約規定的非照顧員工作,例如煮食、洗衫等等。入境處收到投訴後,曾派員前往院舍進行巡查。有宏光外勞表示,入境處職員向他們說,「如果事情屬實,不單止僱主違法,外勞也會被追究違反逗留條件,你們是否真的要投訴?」入境處職員如此「出口術」,無視外勞是被強加勞動的受害者,變相「放生」違例老闆,縱容他們繼續剝削工人。

很多來港工作的外勞,為了繳付數萬元勞務費,債台高築,其擔驚受怕失去工作的心情,可想而知。但外勞要挺身反抗無良僱主,承受沉重壓力,遠不止於此。外勞在港工作期間,居住於院舍提供的宿舍,一旦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流落街頭。現時政府並無設立任何支援外勞的庇護中心,亦無資助任何機構提供此類服務。宏光外勞工潮爆發頭一天,工會已聯絡勞工處尋求住宿支援,但至今不獲任何協助。

除此以外,外勞要討回血汗錢,須排期上勞資審裁處,由提堂到審訊,最少要花數月時間,滯留香港期間沒有工作和收入,如何維持生計?如果先返回國內,等到上庭時才再申請來香港,卻未知能否獲得國內部門批准。基於以上種種不利條件,外勞出庭指證僱主的民事索償或刑事檢控,以往均是極為罕見。

宏光外勞工潮發生至今,未見一直緊張輸入外勞的羅致光局長,表態如何協助這批外勞取回公道,以及堵塞現行外勞政策的種種漏洞。真正「見死不救」的,恐怕不是他人,而是面對外勞遭到如此不人道剝削,至今仍然視若無睹的羅局長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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