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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專欄!】勞法知識無人識?/二/老細話工傷「私底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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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
文: 勞非奴

日前收到朋友問:

我有個做地盤的朋友,之前工作時受傷插穿左隻腳,好在冇傷到筋骨,不過依家都休息緊。

佢一開始問老細會唔會報工傷,老細話費事報啦,假期錢醫療費畀足就算啦,咁做工傷個朋友初初都覺得冇乜所謂老細話點就點囉。跟住再過左一段時間,佢老細又話:「算啦,都係報番工傷啦」

咁我都有個疑問:其實點解個老細當初會唔想報工傷?同埋係咪只要老細畀足假期錢、醫療費,就算唔報工傷對個工人都冇乜損失?

勞非奴:

因為地盤的工業安全紀錄越靚,工傷數字越少,對承建商之後投標政府工程會有幫助,同埋有過工傷紀錄,之後買勞工保險嘅費用都會增加,所以有啲老細會想同工人「私底下解決」,直接賠錢畀工人就算,而唔幫工人報工傷。

係咪只要老細畀足假期錢、醫療費,就算唔報工傷對個工人就冇損失?梗係唔係啦!

首先,作為工人要知,法例上對工傷的保障唔只假期錢、醫療費,仲有判傷錢同疏忽賠償:

一)工傷病假錢—即係工傷病假期間工人可以有五分之四人工

二)醫療費—除左每日上限 $370實報實銷嘅門診或住院費用外,仲包括長期照顧費、義肢費用同埋義肢維修費。

三)判傷錢—全名「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當工友傷勢穩定,勞工處會安排「判傷」評估工傷或職業病對僱員工作方面造成的永久影響。工友可得的補償金額視乎年齡、每月收入及傷勢而定,比較年輕的工友,如40歲以下的工友會得到較高補償金額。

四)疏忽賠償—如工傷的過程中牽涉到第三者(包括僱主、工具生產商等)的錯誤和疏忽導致,如工具設備不足或失修等,有機會可民事追討疏忽賠償。 

如果萬一工傷工友答應老細「私底下解決」,甚至簽署左「不再追究協議書」之類,萬一傷勢有什麼變化或手尾,就很可能會追不回上述各項的權益補障喇。

另一樣工友可能很擔心的,是老細唔想報工傷又堅持要報,老細會否一怒之下解僱工友?

如果工友因工傷受傷而被解僱(在未有達成工傷協議或補償評估証明書未發出之前)或在有薪病假期間被解僱,都屬於不合法解僱,勞資審裁處如認為復職是恰當及切實可行,可以無須先取得僱主的同意,就作出復職命令。

若僱主拒絕執行復職令,則須向僱員支付終止僱傭金(按比例計算的長期服務金);不超過15萬元的額外補償金;以及僱員月薪三倍的額外款項,上限為7.25萬元。

咁都應有一定阻嚇性令老細唔會一怒之下就解僱工傷工友。

當然如果整個工傷階段完結後,工友會否被老細解僱,如上一篇的最尾部份所言,現時的法例都基本上是毫無保障啦.....

延伸閱讀:
僱員補償條例簡介|勞工處

勞非奴語:
作為勞工團體前員工,接觸過大量勞法個案/查詢,經常覺得勞法知識應該列入中學必修課。

至少確保畢業後的打工仔女不會被老闆呃,連老闆犯左法都唔知地逆來順受。
大家有何勞法疑難,歡迎FB PM或留言查詢 (請註明:勞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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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空關閉香港基地 炒16人拒賠遣散費 與中介鬥卸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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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全日空航空公司將於7月31日開閉香港基地,16名空中服務員被解僱。該批空服員是全日空透過新加坡中介公司SASS聘用,有被炒空服員斥全日空及SASS拒絕支付遣散費,向新加坡勞工部求助,又因沒有當地工作簽證而不獲保障。香港空中服務員職業工會總幹事吳敏兒批評,全日空與SASS互相推卸責任,外判工作同時「外判責任與道德」,認為香港政府應該作出規管。

中介僅願付一半遣散費 出律師信警告員工

全日空於今年1月以電郵通知16名香港基地空中服務員,表示將會於12月關閉香港基地,並拒絕支付遣散費。於全日空工作5年的Joey(化名)指,受影響員工起初為16名,牽涉到遣散費時僅餘14人,目前有7人堅持追討,而受影響員工年資為3至5年。

全日空透過新加坡中介公司SASS聘用香港基地員工,Joey及其他員工向新加坡人力部及勞工部求助,惟被指未有工作簽證,故不受當地法例規管。

至6月1日,全日空通知員工因疫情關係,將提早於7月31日關閉香港基地,SASS稱會根據新加坡指引支付遣散費,惟Joey等人發現金額只計算基本薪金,而基本薪金只有月薪約三成。Joey等人聯絡,獲回覆指「薪金包括其他薪金及基本薪金」,再與SASS理論,惟SASS向他們發出律師信,堅持只計算基本薪金,更警告Joey等人向傳媒公開事件。Joey等人及後向SASS發律師信,質疑SASS的計算方法沒有法律效力,但未獲回應。

Joey稱,理應獲港幣兩萬元遣散費,現時計法只有一萬元。她又指新加坡沒有集體訴訟,若每名員工再單獨委託律師提控,成本遠超賠償。

Joey(化名)
Joey(化名)

至7月初,另一員工Vivi(化名)前往全日空香港分部,透過地勤經理聯絡到於日本的海外事務經理,並前後進行兩次溝通。ViVi指海外事務經理起初態度惡劣,稱對員工「冇嘢好講」,著令他們看律師信,得知工會在旁支援時藉詞「有電話入,cut我哋線」。同日她再次聯絡該名經理時,義方態度「180度轉變」,稱願意溝通商量,「似係想hea走我哋」。Vivi要求質資方會面,並必須要有員工、全日空及工會代表在場,經理起初答應,惟會議前一日又通過一名香港分部經理,通知Vivi等「(會議)唔可以有工會出現」,資方亦只會「聆聽」,令會議至今仍然未能舉行。

吳敏兒:勞工處拒協助 指涉外國僱主

吳敏兒批評全日空逃避責任,「道德及責任都外判得乾乾淨淨」。吳指曾向勞工處求助,惟處方以外國僱主為由未能協助。她指受聘於外國公司的員工想追討賠償時,「好似去咗太空咁,唔知用邊國法律保護自己」,呼籲政府「唔能夠等出事先做,應該主動做」。

員工要求全日空根據香港勞工法例,賠償遣散費共港幣83萬7千元,就不當解散香港基地員工作出書面道歉,及要求重開基地時優先聘用受影響員工。

政府跪低 19間社區中心變公眾飯堂 清潔工工會指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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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政府星期三開始全面禁止食肆堂食,但不足一日立即跪低,昨晚宣布開放全港19間社區中心及避暑中心變公眾飯堂。市民可以在星期四早上11時至下午3時入內,食用自携的午膳。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對獨媒指措施多餘,指清潔工本來便會在後巷、垃圾站和街邊吃飯,「開社區中心,不如開返堂食啦。」

政府昨晚九點發新聞稿,題為「政府為有需要市民提供午膳空間」。發言人表示,暫時禁止堂食措施,是希望透過減少集體用膳和社交接觸,防止病毒繼續在社區傳播。發言人又稱,當局明白全日禁止堂食措施,令市民感到不便及困難,呼籲市民盡力配合,共渡時艱。

針對清潔員工用膳安排,食物環境衞生署稱,今早已和外判承辦商安排,署方在辦事處騰出地方或在部分設施的鄰近合適的地方搭建帳篷,並安排桌椅等。

清潔工人職工會昨日曾落區了解情況,梁芷茵表示,不少清潔工皆稱「無咩影響」,指有工人買外賣到垃圾站內進食,或是到公園「靜雞雞」用膳。梁芷茵又提到,社區中心的位置不便,工人難以前往用膳,即在一小時來回工作地點,「如果食肆有病毒,社區中心都有啦,如果去晒社區中心食咪仲多人,仲高風險。」

此外,市民如要在進入社區會堂或社區中心,需要先量度體溫和佩戴口罩,發燒或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人則不可進入。在中心內進食時,須按中心內的1.5米距離的座位入座,和在進食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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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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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紫蘇

今日在家工作聽到張建宗答記者,我呢啲脾氣咁好的人都真嬲!

政府話周三起全日禁堂食,同時限聚二人,仲有全天候在室內外都要戴口罩否則犯法。

於是記者問,食煙和無得番寫字樓食飯的人點算?
問食煙,我都估到食煙實無得豁免。但食飯!!!大佬!食飯呀!!張官的答法得兩點:1)大家都係盡量番寫字樓食啦(你有無聽人講野呀張官!);2)郊野公園果啲,大家盡量保持環境清潔唔好亂丟啦......

郊野公園?

郊野公園?
郊野公園?!!!

張官個腦真係諗唔到,唔知道,唔認知,世上有好多「無得番寫字樓食飯」的人!!

建築工人?晚上修路掘路的路政署工人?行街推鎖員?速遞工友?清潔工?街站寬頻人?送貨員?送外賣員?在超市/百貨公司工作的外判推廣員?......

這些人不是人嗎?

同個做倉務的基層工友傾偈,佢話:「平時佢地出面做野已經夠辛酸,而家仲要迫排隊買外賣,買完仲要搵地方食!而家全世界都要買外賣,你估要排幾耐?食飯時間得60分鐘,攪得來都可能無左30分鐘。仲有大家都知香港街道咩環境,邊有咁多地方比你出面食飯?周街都係人同車,又熱,來緊又成個星期都有雨落... 我真係想像唔到會點!」

同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的幹事傾偈,佢就嘆,其實清潔工一早就狀況好很差:「清潔工的晚餐好早就無堂食,而且夜更大多自攜飯盒。至於廁所清潔,因編更時間5-11時,本就無食飯時間!本來食飯時間都要好似偷番嚟咁!工友都慣在街食或自備午餐。一來7點開工,到11點午餐,很多餐廳未有午餐。二來貴,三來無得換制服著住去食會引人誤會「偷懶」。是有清潔工人去快餐食飯,但人數相對不多。」

是的,好早已聽過做廁所的清潔工好多係廁所到食,咁唔知對阿局長嚟講,係廁所食係咪好過係街食呢?

不過,女工會的幹事再補充到一個大家難些想像的工種:「反而,零售業最嚴重。基本上好多超市和百貨公司都規定她們企足成日,本來,午餐就是坐下來抖抖腳的時候。而家要花時間去輪外賣,超市和百貨公司又唔俾你帶回去食,又唔知去邊度食,又要趕回去開工,一遲到就俾超市百貨炸形,等陣唔好彩連份工都無埋。

好多推廣員(promoter)係散工,好多係由品牌公司或中介公司判去百貨公司或超市工作,因為她們不是百貨或超市的正式員工,於是就被當成二等員工,就算有有休息室都唔俾呢啲零散工使用,也不可叫外賣回來,更不可在店內飲食......

速遞工友就話:「冇得堂食,大家街食,聚集,傳播力度仲勁。不如宣佈停工!做速遞好趕時間,無可能等外賣,如果揾唔到食飯地方,就寧願唔食。一係買飽,一邊工作一邊食。結果無論係唔食,或者是邊做邊食,都會搞到身體好辛苦,就算唔中肺炎,都會患病。」

一位曾在中環做文職的朋友,更感嘆:「文職一樣唔好受,中環本身lunch時間都迫死人。而家如果全民等外賣,真係令人可以好趕時間,果時中環返工成日都要搵地方食飯,因為好多餐廳都滿晒人,搵得黎,都用左廿幾分鐘......其實我心好唔舒服,真係玩死打工仔!你諗下,由你踏出公司門口,落到樓下,到等外賣,到你真係可以搵到地方食飯,前後係用左幾多時間? 而家連煙都唔食得,有幾多人係等lunch果段時間食煙,先叫做可以放鬆下個人。」

講真,就算有寫字樓番都好啦,政府唔強制僱主俾人在家工作,大家係寫字樓到一齊除口罩同時間食飯,咁同堂食有乜分別?

嗱老老實實,呢個張官真係唔做功課,睇番條例599I,飲食係可以做作除口罩的合理辯解,就算公眾地方食飯,都應該係唔犯法,咁答咪得囉!又唔做功課,又要展現官的腦裡面無打工群眾,之前打擊政敵時就話人地阻住打工仔女搵食,真係.......或者心地唔好的人蠢啲好,起碼你知佢欺壓你......

以家全部堂食禁哂,實有大把食肆結業,大把人失業,咁點解政府又唔強制今個月所有舖戶業主唔收租或減租?堂食全禁之後,一定有更大量更離譜的無薪假,之前就有富臨刻薄工友趁機想走法律罅踢走唔聽話的工友,咁政府點確保呢啲人的勞工權益?

仲有仲有,雖然以家政府唔夠膽叫移民家務工唔好放假,但如果僱主唔俾放假,政府有咩措施協助呢啲工友?有咩措施保障移民家務工得到最少的合法假期?都已經唔問她們在疫情期間清潔家居方面的工作量一定大增,OT有無得補都成好大的疑問啦!

然後又聽到張建宗話叫人連出街買餸都要少啲!痴線!你知唔知,好多住劏房的人,屋企根本無位買定幾日的餸係到?唔買餸食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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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網上都見到網民嘲笑政府離地之圖,貼出以大家欣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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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關注清潔工人的處境——給醫院管理局的公開聯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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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過後疫情來襲,不知不覺已經半年。疫症蔓延期間,前線清潔工人首當其衝,不只工作量大增,更加需要承受巨大的健康風險。尤其是不少清潔工人均為60歲以上長者,甚至有長期病患,一旦確診,處境堪虞。可是,絕大部份清潔工人,過去多月依然堅守崗位,站在防疫最前線,默默維持環境衛生。雖然近月本港出現第三波疫情,但過去多月的確診數字一直維持低水平,清潔工人絕對功不可沒。

毋庸多說,身處醫療系統的清潔工人,現正面對非常高的健康風險。由於醫院管理局將大部份清潔工作外判,現時不少醫管局外判的清潔工人,月薪依然不足一萬元。他們領取低微的工資,負責骯髒的工作,甚至每天都要擔心自己會否被感染。社會各界的感謝或致敬當然很好,但更加重要的,是實際上的資源及財政支援。我們從前線清潔工人口中得悉,目前醫院管理局已向清潔工人提供合適的防護裝備,但這不過是職業安全的基本要求。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依然未納入職業病範圍,假如清潔工人不幸確診,他們未必能順利得到工傷補償。即使最後舉證成功,也須經歷冗長程序,為工人帶來極大困擾。同時,確診後也不知道康復時間多久,長時間不能工作將嚴重影響基層工人生活,需要慰問金渡過艱難時期。

近月政府宣佈為物業管理界別的員工,提供一次性免費檢測服務,這是值得支持的措施。但對於在醫療系統工作的清潔工人,一次性免費檢測服務顯然是杯水車薪。與此同時,政府於2020年5月30日推出「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優化計劃」,將資助期擴展為2020年2月至8月,並且放寬資助名額到每幢大廈100個。換言之,私人住宅及工商業大廈的保安及清潔工人,將會獲得$1000x7個月共$7000的「抗疫辛勞津貼」。然而,我們非常驚訝,上述計劃竟然未有包括醫療系統的清潔工人,而且醫院管理局也毫無表示。站在抗疫最前線的醫管局外判清潔工人,偏偏未有獲得一絲一毫 「抗疫辛勞津貼」,不僅令基層員工士氣大挫,也令社會各界嘩然。

由此,我們強烈呼籲醫院管理局,為公共醫療系統的清潔工人,作出以下支援措施:

一、向前線清潔工人提供免費病毒檢測,並且鼓勵員工參與定期檢測;

二、參考政府提供給前線物業管理員工的 「抗疫辛勞津貼」,向2020年2月至8月在職的清潔工人,每月發放$1000津貼;

三、向需要隔離的清潔工人,無論有沒有出現病癥或醫生証明書,均發放有薪假期津貼;

四、向不幸確診的清潔工人,無論是否在工作場所感染,均發放一筆不少於$20,000的慰問金。

發起團體: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
聯署團體:
清潔工人職工會
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 - 職工盟屬會
醫管局員工陣線 HA Employees Alliance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 Hong Kong Women Workers' Association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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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抗疫基金派千元津貼唔包醫院清潔工 工友:無辦法,唔到我哋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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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能夠踴躍支持,稍後我們會將聯署信及聯署名單交給醫院管理局,謝謝!
歡迎團體及個人加入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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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團體指外傭宿舍環境惡劣 倡政府提供免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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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近日有曾入住中介宿舍的外傭確診武漢肺炎,多名同住者須接受隔離,外界擔憂同類型宿舍或爆發感染,政府昨日宣布將向入住中介公司宿舍的外傭提供一次免費病毒檢測。亞洲移居人士聯盟(AMCB-IMA)及外勞事工中心今日召開網上記者會,要求入境處加快審批工作簽證,讓外傭不須逗留環境惡劣的宿舍。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建議,政府可讓外傭免費入住渡假村或酒店。

張超雄:曾見宿舍15人同睡6張地蓆

入境處在疫情期間容許外傭於合約中止後,延長原訂14日內須找到新僱主的限制。但外勞事工中心社區關係主任唐曉昕指出,離職後的外傭負擔不起昂貴租金,只能入住中介公司「人滿為患」的宿舍,感染風險極大。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總幹事胡美蓮批評,政府審批工作簽證過程緩慢,外傭在等待期間唯有住進如劏房般的宿舍,希望加快批核,讓他們盡快找到新工作。

張超雄指出,香港有接近40萬外傭,佔全港勞動人口百分之十。他指,曾於中介宿舍看見10至15人同睡在6張地蓆上,形容環境「不人道」,促請政府讓外傭免費入住渡假村或酒店,作為過渡期的宿舍,並由勞工處監察中介公司宿舍環境和制定相關指引。

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發言人、外傭代表Sringatin
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發言人Sringatin(網上直播截圖)

僱主假日出外限制矛盾

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發言人Sringatin指,外傭不是奴隸,現時並沒有統計數據證明任何特定種族社群為病毒源頭,外傭成為代罪羔羊,斥責特區政府並沒作出澄清。

民協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表示,收到不少投訴指僱主向外傭實施「禁足令」,「可以出街買餸,但唔可以出街」,反映很多僱主依然抱有「我係老細,你係工人,你要聽我各項指示」的心態。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表示,限聚令告票的2,000元罰款佔外傭收入一半,認為非常不公道。

【武漢肺炎】外傭中介宿舍20人迫住300呎 團體促立法規管基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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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近日有至少兩名印傭確診武漢肺炎,他們在待業期間居住在中介宿舍,多人需要同住。有外傭指在待業期間,需要與20人同住約300呎的空間,並要共用廁所。明愛亞洲外地勞工社會服務計劃社工文思懿指,疫情揭露了外傭宿舍惡劣的住宿環境,促請當局立法規管外傭宿舍的基本設備、居住空間和衞生情況等。

明愛亞洲外地勞工社會服務計劃今早安排外傭分享,外傭Belynda 在六年前曾居住在外傭中介宿舍,早前亦到宿舍探望朋友,指需要20人同居在一個300多呎的空間,並共用廁所,但通風系統亦不足夠;加上假日有較多人聚集,無法保持社交距離。

中介宿舍主要供給一些在香港待業的外傭居住,一名早前確診的印傭在待業期間曾居住宿舍,期間曾接觸至少32名外傭。Belynda認為最危險的是,有很多不同人進出宿舍,而且無法確定進出他們身上會否帶有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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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由機構提供

外傭Yna 則形容,現時的處境像「living in a box」,認為在疫情之下,外傭需要減少外出活動及參與朋友聚會,影響社交生活。她表示,在疫情其間的工作量大增,例如需要照顧留在家中的兒童,和增加煮食的次數等,感到有一定的壓力。

另一名外傭Ceci 指,有僱主會限制她們的活動範圍,甚至不容許在星期日放假或要求放假時必須留在家中,沒有任何私人休息時間,質疑影響心理健康。

在疫情下,有僱主禁止外傭外出,並作出多種限制或要求七天工作。文思懿呼籲僱主多諒解外傭,以減低她們的工作及生活壓力。她引用《國際人權公約》重申,每人都有保障人身安全及健康的權利,政府應加強對外傭宿舍的監管,以確保她們生活在安全及衛生的環境。

文思懿又提到,有外傭因不了解香港的抗疫措施,而違反限聚令被票控,促請政府提供更多英語及少數族裔語言的資訊。

轟內地檢測人員免註冊、醫院屢爆疫 醫管局員工陣線:不排除再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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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醫管局員工陣線質疑內地檢測人員來港工作獲豁免註冊,一周前去信醫管局,但未獲回應。陣線亦批評,醫管局未能阻止多宗院內感染個案、確保高風險員工可獲津貼、及安排員工在家工作。陣線聯同言語治療師工會及物理治療師職工會今日(8月13日)到醫管局大樓,要求與醫管局總裁高拔陞進行公開對話,惟等候1小時不果。陣線主席余慧明批評局方高層不負責任,不排除會再發起罷工。

內地檢測員免註冊 化驗師:破壞行業聲譽

就內地檢測人員來港獲豁免註冊,醫管局員工陣線一周前去信醫管局,但只獲回覆「屬特區政府的工作範圍」。余慧明指,內地檢測人員沒有在港執業資格,不受香港法例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限制。她亦表示,現時確診者已需要等候數日才送院,政府推出「全民檢測計劃」後,化驗量及確診者數量也會增加,質疑醫管局是否有足夠人手應付。

醫管局員工陣線理事、醫護化驗師梁啟維表示,全港3,200個化驗師中,有九成是醫管局職員,質疑為何需要讓專業資格成疑的內地檢測人員來港,若出錯會破壞整個行業的聲譽。他表示在《輔助醫療業條例》下,內地人員可以臨時註冊,但「唔知點解佢哋唔做」。梁亦坦言醫管局內「接近冇人知(檢測計劃)點運作,我老細都唔知,唔知邊個知。」

對於華大基因香港「火眼實驗室」前線總指揮曹蘇傑指,需要600名檢測人員在港工作,梁啟維表示內地不同省份對醫務化驗師資格有不同要求,不知道這600名檢測人員來自哪個省份,是否有專業資格和化驗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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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醫管局員工陣線理事梁啟維、主席余慧明

多間醫院爆發院內感染 揭防護措施不足

近日多間醫院爆發院內感染個案,其中廣華醫院更有6人感染。余慧明指,現時於監察病房病毒測試呈陰性結果的病人即使出現病徵,仍會被立刻調去普通病房,導致其他普通病房病人染疫。余慧明批評,醫管局未有解釋為何只為監察病房的病人安排一次病毒檢測,便轉移他們至普通病房,亦未及時修改《防感染控制指引》降低員工感染風險。

余慧明亦指出,至今已有17名醫管局職員確診,但醫管局拒絕承認他們是工作期間染疫,一名文職人員染疫時,更發出新聞稿表示「收費過程未與公眾接觸」,試圖推卸責任。

職員申請津貼、在家工作遭拖延

醫管局曾承諾會向符合條件的職員發行發放緊急應變級別津貼及住宿津貼,包括於高風險區或監察病房工作逾兩星期,和在高風險區工作兩星期及未獲醫管局提供合適臨時住宿的職員。但余慧明表示,接到求助個案指符合資格都遭拒絕及延遲審批津貼,醫管局回覆時只稱各聯網員工確診數目及情況不一,將審批津貼的責任推卸到新界東聯網及部門主管。

佘慧明更指,廣華醫院化驗部、律敦治醫院內科病房及新界東聯網運輸部的主管編排工作時,不會編排員工到高風險區工作多於兩個星期,導致他們未能獲得津貼。余批評醫管局並非「真誠認同前線員工」,要求高層一視同仁,發放津貼給所有臨床崗位的員工。

余慧明續指,醫管局3月已宣布在家工作措施,但仍有部門以「不能量化員工工作」及技術問題等理由,拒絕安排員工在家工作,包括廣華醫院醫療信息及病案管理部及病歷管理部,及東區醫院人力資源部、病歷檔案部及中央事務等部門。余慧明要求醫管局下達命令,讓部門主管讓員工分組在家工作,降低員工感染風險。


團體批警歧視外傭聚會 張超雄斥:警方都經常十個八個一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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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警察連續兩星期在周末呼籲外傭保持社交距離,其中更向外傭發出「限聚令」告票。亞洲移居人士聯盟及外勞事工中心今召開網上記者會,抗議警方執法時歧視,包括多次到外傭聚會的地方大叫「social distancing」,又以手電筒照射她們。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警方荒謬,「警方都經常十個八個人咁一齊行,唔通佢哋又唔會令疫情擴散?」要求政府開放社區會堂,讓外傭有一個較安全及衛生的環境休息。

外傭批警阻聚會 多次踩場大叫social distancing

記者會上播放四名外傭的自白片段,外傭Ida指警方在上星期日曾有六次到她們聚會的地方大叫「social distancing」,並在約晚上七時用手電筒照射她們。另一名在場的外傭Alma亦指,警方在下午約五時左右便要求她們離開公園回家。她曾多次向警方表示她們沒有地方可以休息,但警員只是一直要求她們回家。

另外,外傭Nora講述被僱主剝削的經歷,指僱主沒有給予她足夠的假期。她曾在農曆新年要求放假但遭拒絕,亦在生日當天要求放假時,被僱主威脅要解僱她。

Screenshot 2020-08-14 at 12.23.20 PM
張超雄(左下)

張超雄轟二人限聚令無根據:警方都經常十個八個人咁一齊行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警方做法荒謬,認為二人「限聚令」並無科學根據,「警方都經常十個八個人咁一齊行,唔通佢哋又唔會令疫情擴散?」他要求政府開放社區會堂,讓外傭有一個較安全及衛生的環境休息。他又指,有僱主會因害怕外傭受感染而拒絕讓她們放假,強調此乃違法行為。他重申僱主因外傭生病而將其解僱亦是違法,要求僱主在外傭生病時盡快帶她們求醫。

Screenshot 2020-08-14 at 12.03.49 PM
Sringatin

移工組織倡租用閒置旅館予外傭聚會

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發言人Sringatin亦指,政府及警方應停止歧視外傭,強調外傭一直有跟從防疫措施,認為政府及警方應了解她們的處境,並提供協助。她認為移工都是香港的一部份,應該受到相應的尊重,政府不應將她們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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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曉昕

外勞事工中心代表唐曉昕批評,社會以不公平的做法對待移民家務工,指自從中介宿舍爆發疫情後,外傭便受到歧視及不公平對待。她表示有很多外傭在家中並沒有自己的房間,因此她們需要外出休息。她促請政府向外傭執法時應以勸喻的方式,甚至使用她們明白的語言溝通,並建議政府可租用閒置的酒店或旅館予外傭在假日聚會。她認為在移工條例下,外傭長期受剝削,亦沒有受香港福利保障,卻被香港政府提出不同要求及懲罰,呼籲社會各界及僱主應了解她們的需要,繼續關注她們的處境。

外傭宿舍爆疫 工會指環境惡劣 促勞工處巡視並調查是否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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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有外傭中介公司宿舍成為武漢肺炎爆發點,多名曾在待業期間居住宿舍的外傭相繼確診。職工盟和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今日(14日)到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請願,要求勞工處調查有關宿舍是否持牌,並派員巡視宿舍環境。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組織幹事石姵妍指,中介公司須為外傭染疫負上責任,「絕對唔係因為外傭姐姐污糟,而係中介公司提供好差嘅環境。」

宿舍疑違反多條法例 聯工盟:勞工處知悉惟沒有行動

石姵妍斥中介公司「為錢慳盡」,指外傭宿舍內環境擠迫,有外傭反映部分宿舍沒有冷氣,三百呎空間住了二、三十人:「一張床訓3個人」。聯工盟組織幹事鄧建華指,有確診外傭居住的宿舍位於商廈,質疑中介公司違反《土地使用條例》,而宿舍環境擠迫則違反《建築物條例》、《消防條例》及《職業訓練所實務守則》。他提到,即使勞工處已到宿舍派發核酸檢測樣本樽,知道宿舍的地址和情況,卻沒有任何進一步行動,斥政府對宿舍問題「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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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石姵妍、(右) 鄧建華

指違規公司或屬無牌經營 工會促勞工處方派員會面

鄧建華引述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指,違規的中介公司是無牌經營的「艇仔」,沒有加入商會。他質疑業界與無牌中介公司合作,縱容公司違規,促勞工處調查有關中介公司並將其「釘牌」。

石姵妍亦提到,法例雖規定中介公司只可收取外傭首月工資10%作中介費用,但曾有調查發現外傭被收取約萬元中介費,若外傭無法負擔,有中介公司會以外傭護照向財務公司借錢,令外傭債務纏身。

職工盟及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於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地下請願,惟處方未有派人接信。工會促勞工處派員巡查中介宿舍的環境,並公佈已聯絡中介宿舍的數目、位置和租金等資料,以及確認中介宿舍是否持牌;他們又希望處方與工會代表會面,以反映「黑中介」的問題及提供臨時宿舍予外傭。

【武漢肺炎】外傭爆中介宿舍日與夜:20人齊瞓地下、到公廁沖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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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武漢肺炎爆發第三波疫情,確診數字飆升至逾4,500宗,當中有曾居住在中介公司宿舍的外傭先後確診,並揭發宿舍環境擠逼惡劣。有曾入住過北角安寧大廈「陽光女傭中心」宿舍的印傭表示,只有500呎的宿舍平日為辦公室,入夜後才變身宿舍,20人要一同睡在地上,僅有的兩個廁所及沖身室更要與毗鄰宿舍共用。另外亦有外傭批評中介公司拒絕她們外出及探訪,甚至要求她們在露台睡覺及到公廁洗澡。

Ida

500呎宿舍住20人 個個瞓地下

首宗外傭宿舍確診個案在8月4日發現,該患者先後到過北角「陽光女傭中心」、灣仔「健樂護理」及銅鑼灣「傭譽僱傭中心」居住,潛伏期時接觸超過逾40人,之後更被揭發多個外傭宿舍環境擠逼、衛生環境欠佳。從印尼來港工作的 Ida(化名)及 Lila 曾經入住中介宿舍一段時間,對於近日宿舍爆發疫情,她們都十分擔心,「感覺也是很害怕,因為有很多朋友呀、姐姐呀,如果她們弄簽證也是住在那邊。」

兩年前從印度來港工作的 Ida(化名)表示,當年工作8個月後遭解僱,在待業期間曾暫住北角安寧大廈「陽光女傭中心」宿舍兩星期。她坦言在宿舍居住感到「不舒服」和「好悶」,表示宿舍只有500呎,但入住的印傭卻有20人。她又指,宿舍只提供摺疊式的床墊,20人必須睡在地上,房間也只有一部冷氣機及一個抽氣扇,十分侷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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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入夜變宿舍 需與毗鄰單位共用設施

Ida 之後更執起紙筆畫起當時宿舍的空間分佈,向記者逐一講解宿舍生活的日常。她指,所謂「外傭宿舍」其實就是中介公司的辦公室,平日會有一名印尼中介員工在工作,晚上就會變成 Ida 及舍友的睡房。辦公室的盡頭則是一個露天空間,有廚房、兩個廁所及兩個沖身室。她指該露天空間為外傭間談天吃飯的地方,但這個空間需與毗鄰的中介宿舍共用。Ida 指旁邊的宿舍居住了30人,大部份是從菲律賓來港的外傭,空間分佈與Ida宿舍相差無幾,但因沒有廚廁及吃飯的地方,所以需要借用Ida的宿舍設施。

在膳食方面,Ida 指中介公司會協助她們購買所需食材,但她們必須輪流負責煮飯。她們會50人一起吃飯,但由於露天空間並沒有任何桌椅,她們只能夠坐在地上用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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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a

30人同住工廈宿舍 被逼瞓露台、去公廁沖涼

另一印傭 Lila 則在2017年尾時到香港工作,當時她的僱主還未到中介公司接她,因此要在暫住在大埔工業大廈內的中介宿舍四天,同時處理身份證及工作簽證等文件。她居住的宿舍面積比 Ida 的稍大,但卻有30人同住。Lila 形容,她們睡覺的地方是客廳,後方則是一個狹小的露天空間,有一個廚房及一個放行李的位置,「如果要煮飯的時候,上面都是沒有東西(屋頂)。洗衣服呀、曬衣服呀、放行李箱都是在外面。」

Lila 續指若房間沒有位置,就會被人安排到放行李的地方睡覺,「因為我剛剛來的時候天氣冷嘛,所以他們會給我多一點被子,然後就在外面睡覺。」她更表示,宿舍裡只有一個廁所及廚房,除了印尼的中介職員外,她們都不准在宿舍的廁所裡洗澡,要到公廁及公共浴室洗澡,「他們會叫我們去外面洗澡,像公園那些地方,就是有地方可以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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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外出及探訪 中介公司「查家宅」

除了居住環境惡劣外,中介公司職員亦禁止外傭外出。Lila表示,來港時並沒有帶足夠金錢及衣物,到埗後要找居住在香港的親戚接濟,但當她想外出時,中介公司的人員卻多番阻撓,最後只給她一個小時外出。她指在她居住期間,中介公司基本上不會讓人外出,「他們大部份就是不讓你出去,如果你要出去的話,他們都會問你為甚麼要出去?你要做甚麼?你要去哪裡?你跟誰(出去)?譬如說你要跟朋友出去,(中介公司會問)那個朋友跟你有什麼關係?是不是家人還是甚麼東西?」她又指,中介公司不允許她們外出之餘,其他人也不能夠到宿舍探訪,「我不知道他們阻止我外出的理由」。

唐曉昕
唐曉昕

移工組織倡籌5萬元支援外傭食宿

中介公司服務態度惡劣,宿舍居住環境亦不堪入目,外傭為何不離開中介公司或自己找地方住。外勞事工中心幹事唐曉昕表示,在法例上剛來港的印傭並不允許離開中介公司,「印尼政府有要求第一次去香港做嘢嘅工人係必須跟中介公司,而如果佢哋冇完成兩年合約嘅話,法例上佢哋係唔可以轉中介公司或者 direct hire 嘅。」

唐曉昕亦指,中介公司通常會收起外傭的護照,當外傭合約被取消時,他們就會立刻詢問外傭想留下來等工作還是回國,「佢哋(中介公司)通常唔會俾時間佢哋諗,好急住就要送走佢哋,所以有時我哋都會幫佢哋留返喺香港。」Lila 更坦言,如果想離開所屬的中介公司,就必須要「勇敢說出來」。

為改善外傭的居住環境及減低她們的感染風險,唐曉昕所屬的外勞事工中心正在眾籌5萬元,協助30名待業外傭在疫情期間提供一個月的住宿及膳食,好讓她們不必再睡地板或在公廁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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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心炒人風波 店方稱經理錄音內容是「入𨋢求其答」 拒與被炒員工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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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黃店」膳心小館爆出勞資糾紛醜聞。該店一名前員工早前稱自己被公司解僱後,反被公司指她為自行辭職,未有支付她7日代通知金。膳心小館一度否認指控,至前員工公開錄音證據,指經理曾表示「上面想你即刻走」,才改口道歉並稱會補發代通知金。

膳心小館負責人林先生稱,經理向他解釋自己當時「啱啱入𨋢,所以求其答」,他並不知道經理曾作此回應;涉事的前員工則稱,希望在領取支票前先取回自己的出勤紀錄、糧單及解僱通知書,以核對清楚有爭議的金額,惟人事部拒絕提前交給她,指相關資料副本會在提取薪金時一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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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心小館九龍灣店(資料圖片)

前員工:被要求即日離職 惟薪金計算表指她為「辭職」

膳心小館前員工海豹(化名)於今年5月17日入職,在九龍灣總店任全職樓面員工和負責畫蛋糕圖案。她指入職時公司並沒有提供合約,並向她表示:「呢間公司無任何合約可以簽。」而工資則以月薪計算。她表示,自己在上月28日上班時,突然收到膳心九龍灣總店楊經理通知,吩咐她即日離職,並指:「(膳心小館營運總監)張小姐想你走,你宜家即刻走。」

當時,她曾向人事部查詢如何計算薪金,人事部只稱可能會扣除她6月的「勤工獎」:「要睇老闆心情」。至上月31日,海豹以Whatsapp向經理查詢該月薪金的發放日期時,經理回覆稱會於本月7日發放,並會提前通她。惟海豹一直未收到任何通知,故於在本月8日到總店查詢詳情,並欲領取支票。

海豹於本月8日與友人回到總店時,發現經理給她的薪金結算表上指她是「辭職」,而非「被解僱」;此外,法例規定公司解僱員工時須七日代通知金,唯該結算表中沒有計算該筆款項,並扣除了她在6月的「獎金」,以及她在過去兩個月間的「遲到錢」。海豹稱,自己從來不知道有扣除遲到錢的規定,亦從未看過自己的出勤紀錄,故不知道如何取得「勤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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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工海豹(化名)的薪金結算表(受訪者提供)

曾致電對質 負責人:有證據就告我

海豹稱自己有即時向經理澄清,惟經理表示不熟悉人事部運作,著她自行致電張小姐。海豹的友人指對話剛開始時,張小姐的態度正常,惟當他提及「根據法例,要比返7日代通知金」時,張小姐態度隨即轉差,「好似想兇我地咁」,不停重複指:「呢啲事已經交咗比我法律顧問處理,我唔會回答你任何問題。」在電話中,張小姐指海豹是自行向經理提出辭職,海豹要求她出示證據不果,故海豹最後拒絕簽收支票,並離開店舖。

海豹於兩日後(10日)向香港廚師聯盟求助。香港廚師聯盟主席細輝稱接到求助後,他於11日致電張小姐,表明想了解情況,並核實是否有該員工,希望員工及資方「坐低傾」。惟張小姐聽畢即表示:「我唔會講任何嘢,有咩交比我法律顧問。」

細輝指,張小姐隨後把電話交及膳心負責人兼法律顧問林先生,惟他覺得林先生的態度恃勢凌人,指林不斷強調員工是自行辭職,又批評她工作表現不理想,稱:「有證據就拎去勞審庭告我!我唔會接受任何調解!」細輝稱,林在電話中聲稱會作追究,又表示支票已預備好給前員工,若對金額有爭拗可繼續追討。

前員工海豹

前員工海豹(化名)

事件曝光後尋「中間人」調解 勞工組批無誠意

其後海豹再獲轉介至勞工組。勞工組於本月15日致電張小姐時,張重申海豹是自行辭職,又指店內有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拍到海豹以口頭提出離職。當晚,勞工組在Facebook以不公開店名的方式提及事件後,膳心小館委託了數名中間人,包括區議員等聯絡勞工組,了解當中是否有誤會,希望協助溝通。

勞工組成員阿細質疑,張小姐在事件公開前一直稱不會調解,揚言「所有事直接在法庭上處理」;惟事件曝光後,她只透過中間人表示可以約見事主及勞工組,但一直未有直接聯絡他們。勞工組成員Michael亦指,中間人及勞工組都只是事件中的第三者,如果膳心有誠意解決問題,應盡快直接聯絡海豹,惟膳心卻未有行動。

炒人證據公開後即改口 前員工批膳心處理手法「無賴」

勞工組公開店名為膳心小館後,膳心於Facebook上否認拖欠代通知金的指控,又指海豹的友人態度惡劣,並稱曾多次致電海豹,惟不獲回覆。海豹則稱,自離職後一直沒有收到公司來電,只收到數個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而在16日晚上8時12至13分之間,共收到5個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

膳心!?

【無良Agape Garden 膳心小館】

苦等左十個鐘,等到膳心嘅呢個回應,實在令事主同勞工組都十分憤怒。

就住爭議最核心問題:究竟事主係被炒定自動辭職,我地現時放出以下嘅決定性證據,證明膳心完全係大話連篇,連最基本嘅事實都欺瞞公眾。

以下呢段錄音記錄左2020年8月11日事主致電總店經理楊先生(即膳心文中年青經理)嘅一段對話。原片係一段影片,清晰顯示事主以電話號碼打俾楊經理,為保障楊經理個人資料,我地暫唔公開畫面。如果膳心否認錄音中人係楊經理,我地不排除會公開影片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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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事主:我想問下,點解當初會廿八號即時炒我?純粹問下。。。果晚又叫我執哂Locker走,係咪我做得唔好?還是有其他原因?

00:17 楊經理:因為上面想你即刻走。

00:22 事主:哦。。即係上頭想我即刻走。

00:25 楊經理:係,冇錯。上頭嘅命令黎架姐。

00:28 事主:係咪因為我做得唔好,所以上頭叫我當日廿八號即刻走?

00:35 楊經理:係呀,(錄音模糊),佢同我講,因為阿姐(或阿ger)都冇講多餘原因,佢淨係講話想你即刻離開咁囉。

00:45 事主:哦。。。所以即刻炒咗我。

00:46 楊經理:係。無錯。

00:48 事主:明白。。。

============

以上文字節錄一部分,全段錄音請大家自己聽。因為原影片畫面中有顯示楊經理手提電話號碼,為保障佢個人資料,我地暫時只放出錄音。

@膳心小館 我地想問,貴公司係咪仲要堅持事主係自己辭職?

各位支持黃色經濟圈嘅手足,相信大家都有雪亮眼睛,可以分辨到是非對錯。

再一次強調,勞工組絕對唔係要分化黃圈,而係支持一個令黃店同黃手足都同樣受到公平對待嘅真正經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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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
【無良 Agape Garden 膳心小館 - 好大嘅官威呀!】
https://www.facebook.com/workercom/posts/1580870672072628

良知可唔可以包括埋依法善待員工?
https://www.facebook.com/workercom/posts/158046993877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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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心回應: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56304977962677&id=1970276573232191

勞工組發佈於 2020年8月16日星期日

海豹與楊經理的電話錄音

海豹之後把她與楊經理的電話錄音公開,楊在對話中清楚表示:「上面想你即刻走,係上頭嘅命令。」事隔數小時後,膳心在Facebook承認該對話屬實,並指已向經理確認。海豹批評膳心的處理手法「差、無賴」:「如果下次又有啲咁嘅事,又推人哋去死,有咩事係人哋錯,唔關佢哋事。」她又因事件導致多晚失眠,「佢地唔同公眾解釋 ,只係屈我。」阿細表示,「成件事圍繞良知,勞工權益不應分左中右。」

對於勞工組上載聲帶後,我們確認是經理的聲音。已即時和經理聯絡,再三確認是否有該段對話。很不幸,經理確認有此對話。

我們會於8月17日辦公時間內,補發出代通知金。同時,就此向事主及各位朋友道歉,令支持者失望了!對不起!

如前貼文所說,管理...

Agape Garden 膳心小館發佈於 2020年8月16日星期日

膳心Facebook帖文

人事部拒提前交出解僱通知書「對數」:支薪時可提供副本

膳心人事部事後以Whatsapp聯絡海豹,表示已準備好新的糧單及支票。海豹要求在領取支票前先取回5月至7月的出勤紀錄、糧單及解僱通知書,以核對清楚罰款等曾有爭議的金額;惟人事部回應指,相關資料副本會在提取薪金時一併提供,拒絕提前交給海豹。

海豹稱,希望能收到膳心的正式交代,並取回應得的薪金,否則會追究到底;阿細則指,員工不論是辭職或被解僱,公司亦需要保留證明,若未能提供則違反《勞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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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心人事部與海豹Whatsapp對話紀錄截圖(受訪者提供)

膳心小館負責人:對經理對話不知情 翻查紀錄發現前員工常遲到

記者向膳心小館負責人林先生查詢時,林指他們接到勞工組電話後,對方稱有證據證明該前員工是被解僱,惟當自己要求對方給予聲帶讓他們查證,對方只着他自行聯絡前員工。他又稱當時未能核實勞工組的身份,因勞工組未有註冊及找不到其電話。

他稱,自己曾於15日以個人手提電話致電海豹,但她可能因見陌生來電而未有接聽。至於公司的勤工獎,林指沒有遲到的員工即可得到,入職的同事全部知悉。他指曾翻看海豹的出勤紀錄,發現她遲到幅度多,而因為她入職未滿3個月,之前仍是試用期,故未有簽約。

林表示,在聲帶公開後,他曾向楊經理查詢是否屬實,楊經理稱:「當時佢(海豹)打嚟我啱啱入𨋢,所以求其答咗啲嘢。」林稱不知道為何楊經理會如有此回應,但暫時沒有考慮解僱楊經理:「舖頭仲有幾個月,人哋都要開飯。」

林又指,事件令他感到意興闌珊,或考慮在本周末安排零售食品的現金退款,並將考慮於10月後不再售賣零售食品,而相關的工場及貨倉或不會繼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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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組」黃店照狙擊:唔理其實係割咗手足、勞工權益是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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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黃店」膳心小館爆出勞資糾紛醜聞。有前員工稱被解僱後,公司指她為自行辭職,未有付7日代通知金;她向關注勞工權益的組織「勞工組」求助,並揭發事件。「勞工組」成員強調,勞工權益不分黃藍,而是圍繞良知,「如果唔理黃店嘅勞資糾紛,其實就係割咗手足。」

勞工組:除了「懲罰」黃店,亦需關心「手足」

勞工組揭發事件後,膳心小館一度否認指控,至涉事的前員工海豹(化名)公開錄音證據,指經理曾表示「上面想你即刻走」,才改口道歉並稱會補發代通知金,惟人事部仍拒絕把出勤紀錄、糧單及解僱通知書等提前交給海豹作「對數」之用。

【無良 Agape Garden 膳心小館 -...

勞工組發佈於 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勞工組成員阿細表示,對今次事件痛心疾首,稱明白從事飲食業的艱難,但強調「成件事圍繞良知,係咪真係善心?點解連勞工嘅基本權益都守唔到?」他認為在黃色經濟圈中,除了「懲罰」黃店,亦需要關心「手足」。阿細強調,勞工權益不分黃藍,不應因為事件涉及黃店才關注;勞工權益亦不只是法例保障的權利,同時亦包括工人的尊嚴及勞動價值。

勞工組成員阿花則表示,每次遇到打工仔求助,勞工組都會先聯絡資方求證,今次亦提供時間予資方澄清。阿花認為,黃色經濟圈不應只是「養肥老細」,同時亦要養活整個圈的「手足」:「黃店賺得多時,係咪員工都會分到啲呢?」香港人常說「良知」,阿花認為良知亦包括勞工權益,「如果唔理黃店嘅勞資糾紛,其實就係割咗手足。」

前員工:繁忙時須放棄午膳時間、曾被指派搬運70至80公斤蔬果

負責樓面及畫蛋糕的膳心前員工海豹則指,起初入職時覺得公司沒有大問題,但後來漸漸質疑公司未有體諒員工 ,如店舖繁忙時她要放棄午膳時間工作,「食咗15分鐘飯,有客入嚟就要去招呼同畫蛋糕。」她亦記得,某次她被公司指派獨自帶着手推車,搬運70至80公斤重的蔬果回廚房,讓她感到被針對:「一個女仔根本沒有足夠力氣搬。」

自從出現黃色經濟圈,不少食客排隊「懲罰」黃店,令店員工作量大增,惟海豹覺得平日甚少有人關心員工的情況,「多數都會話蛋糕上面隻熊仔或者豬仔好可愛,師兄啲檸檬撻好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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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心小館九龍灣店(資料圖片)

嘆部分網民說法涼薄:為何要處於弱勢的員工先提出證據?

阿細稱,以前曾想過若接到黃店員工求助,不如私下解決,即使情況多差亦不會公開。但他現在對此想法感到慚愧,「其實呢個觀念係好錯,黃店要講良心,良心都包括關心,黃圈要做多少少關心手足嘅嘢。」

在今次事件中有不少網民留言,當中有人批評「係員工態度唔好」,又要求前員工提出證據。阿細無奈指在追討期間,為何要求處於弱勢的員工先提出證據,「香港人嘅黑白同勞工意識去咗邊呢?大家都係打工仔,點解可以對其他人講嘢咁涼薄?尤其疫情下勞工處都唔開,叫人去勞工處係好離地。」

勞工組成員Michael指出很多員工被剝削時都孤立無援、有冤無路訴,「好多打工仔無人幫,如果僱主恰咗先,到有人幫員工發聲時,僱主先話蒙在鼓裏,係唔好嘅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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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立會】勞工界促取消強積金對沖、推失業援助 陸頌雄:希望反對派做少啲政治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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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人大決定延長本屆立法會會期至少1年,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潘兆平、陸頌雄及5名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今日(8月20日)召開記者會,交代來年工作方向,要求政府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及提供失業援助。陸頌雄指,人大延任決定為香港營造寬鬆政治環境,「反對派係咪都要俾返香港一個寬鬆嘅環境,做少啲政治騷。」潘兆平則稱希望議會內「唔好太多政治爭拗」,做好民生工作。

期望來年立法會工作 潘兆平:唔好太多政治爭拗

陸頌雄強調,社會各界因疫情而十分艱難,社會需要復原,所以議會內「冇理由打打殺殺」,應該有空間處理不同撥款問題。陸續指,人大延任決定為香港營造寬鬆政治環境,反問「反對派係咪都要俾返香港一個寬鬆嘅環境,做少啲政治騷。」

潘兆平則稱希望議會內「唔好太多政治爭拗」,做好民生工作,又指若議員善用1年時間去推動勞工法例,相信立法會可以處理不同民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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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陸頌雄

批評政府不推失業援助 陸頌雄:羅致光冇邏輯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曾多次發表網誌,指香港沒有需要設立臨時失業援助金。陸頌雄批評羅致光「將失業援助同對沖拉埋嚟講冇邏輯」,強調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分別要求僱員工作2年及5年,非所有僱員合資格申請。陸續指,短期的失業援助有一定作用,包括支援受影響的僱員及填補綜援漏洞,批評政府「望天打掛」地相信疫情後失業率會恢復平常是過分樂觀。

工聯會勞顧會僱員代表鄧家彪亦批評羅致光的說法,「希望局長唔好以學者角度工作,應該為市民交出成績」,又指很多市民希望香港採用內地的社保系統。他坦言商界與社會對失業援助有保留,但對於僱員來說並非苛求,希望政府能夠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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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勞顧會僱員代表鄧家彪

促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 提供失業援助

鄧家彪要求政府盡快提交議案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指2019年已經有47億強積金遭對沖,導致僱員難以受惠。他續指,勞資雙方於2018年中的勞顧會上已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達成共識,希望政府可以逐步推行改革及於過渡期提供資助,「政府再嘆慢板會拖冧退休制度」。

被問及對於來年通過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議案的信心,鄧家彪表示取消方案基本已經獲得共識,相信只要政府逐步推行改革,及於過渡期提供財政資助,便能得到支持。他續指,若議案於來年獲得通過,最快都要於2023年才實施。

鄧家彪亦指失業人口近期大幅上升,但現時只有1.8萬個家庭申請綜援,「點解多咗咁多人失業都咁少人申請綜援?因為尊嚴同負面標籤,個官僚制度」,因此要求政府提供短期失業援助及製造更多職位。

勞顧會勞方代表周小松亦提到,不少僱員在疫情下需長時間放無薪假,造成隱性失業,故希望設短期失業援助或無息貸款。

勞顧會勞方代表梁籌庭指,因疫情有近三分之一政府人員在家工作,導致招聘工作停頓,更有職位在2018年發出聘書至今仍未開始工作,促請政府盡快開放招聘,並交代進度。

陸頌雄指,香港過去1年大受人為因素及病毒打擊,希望政府來年推行變革,改變議而不決的作風。陸強調勞工界提出的訴求實際,希望政府不要迷信滴漏效應,因為「救公司唔一定救到人」。他又指工友未能受惠於政府的保就業計劃,覺得政府越救市就越傾向商界,製造不公平及怨氣。

只係想還自己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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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以往,勞工組都會找數後出Post總結同埋回應:

膳心小館前職員被辭職事件發酵一個星期,至今日事主終於取回全數代通知金及尾期工資(除了MPF沒有扣任何項目薪金)。

雖然對勞工組黎講,膳心事件只係我地幾十宗協助打工仔追糧行動中嘅其中一宗,但由於僱主係一間知名「黃店」,事件所引起嘅波瀾同關注亦遠超昔日嘅追糧行動。

勞工組只係同行者

有搵過勞工組都有收到「勞工組成員均義務參與,訊息未可即時即時回覆,請體諒」,無錯!勞工組大部分成員都係打工仔,唔會全職咁可以做到好多好多野,更加唔會識得晒所有法律細節,每一次行動,總會有事主身影,一齊去學、去查、去搞清楚自己權益。

自己份糧,自己追!打工仔自主唔容易,亦只有打工仔自己可以實踐,無得假手於人!

勞工組好多組員都試過比人欠薪,明白追糧中途你會無奈、會嬲、會自責、會無助、會反抗!我哋體驗過當中辛酸,深知一個人面對過程難受,所以先有勞工組既出現。

日常的直接追討方式

而事件之中,有唔少網民責問勞工組點解要咁「激」去追討一間黃店,甚至有人懷疑勞工組係咪「收左共產黨錢搞分化」。不過,如果大家睇返勞工組過往以踩上門理論、示威、擺街站同街坊講等等不同嘅追糧手法,我哋因應事主意願,直接追討可以好多樣化。

如果你都同意欠薪應該直接追討老闆,我地今次針對膳心嘅追討,實在難以講得上「激」。

不會和打工仔割席

既然明知協助事主追討膳心有可能令勞工組萬箭穿心,點解我地都係堅持要如常做出追討?其實講到底,都不過係一句「工人嘅尊嚴應該被人尊重」。

於勞資關係中,資方永遠佔據上風權力。資方有錢、有權、有勢,而打工仔除左團結就一無所有。有大家試想像下,如果今次事主唔係事後致電經理錄音做關鍵證據,事件會點發展?

可以肯定,膳心管理層必定會繼續堅稱事主係主動辭職,膳心嘅支持者亦會堅信事主係「冇證冇據屈人」、「分化L」、「共產黨派來」等等人格謀殺。

事主拎唔返嘅,唔止係七日代通知金,更欠一個公道。

當勞資糾紛嘅時候,唔需要用政治立場去決定是非對錯,亦都無必要為僱主犯法行為護航,岩就岩,錯就錯,唔合理嘅就唔應該接受!打工仔就唔應該同打工仔割席!

僱主責任不可逃避

有人問,點解要為左追三兩千蚊搞咁多野?呢個問題,我地都好想問,點解事主一個月薪唔係好多,每星期要返足六日,每更十個鐘,原先份糧七除八扣後時薪都係$40左右,遲到仲要逐分鐘扣糧嘅打工仔,連三兩千蚊代通知金都要比人拖欠?

點解想拎返應得嘅三兩千蚊搞咁多野?我地都好想有人可以解答。事主今次有人幫手,最終可以拎返應得人工,咁其他冇人幫嘅打工仔呢?

我地希望,所有僱主都應該將膳心事件引以為戒,從一開始就唔好有欺壓打工仔嘅念頭,否則可能得不償失。

有關事主和友人的人格指控以及不實聲明拒絕接受道歉

事實上,即使到宜家呢一刻,膳心亦未就首個否認聲明中「該前僱員之友人突然態度惡劣地高聲在店內大罵」、暗示事主貪財滋事嘅「理解員工有經濟上的困難」等人格謀殺向事主致歉。膳心早前稱「有CCTV作證事主辭職」、「無法聯絡事主」等不符事實嘅說法,亦不了了之。況且在老闆一方面道歉,但回覆傳媒訪問又說該錄音是「入𨋢求其答」...令人失望...

事主雖然無意就以上抹黑一一細節追究,但亦希望借此機會向大家講出一個現實,就係工人被拖欠工資同追討過程中,往往都要經受過太多唔應該受嘅傷害、質疑、不公同等待。

亦因此,如果僱主認為傷害完工人之後,只需比返本來就應該比嘅工資,過去一切人格指控及大話就應該好似粉筆字咁擦走,咁工人嘅尊嚴又何在?在膳心事件中,僱主一開始又唔認炒人、又恐嚇要法律追究、並堅稱唔會調解。事後,又係咪可以將工人呼之則來揮之則去,話要談判就談判,隨意話出返糧就當失實既指控無講過?

我地堅信,欺壓過工人嘅老闆要為自己行為負上責任。最高管理者失職而責怪下屬是職場常見歪風,因此事主和友人不接受膳心小館的道歉!

公審定公開

今次因為係膳心小館,追討行動得到比過往多好多倍嘅關注同討論,有人就話我地係咪別有用心,特別招呼膳心呢?

一般得到事主同意,勞工組向來都會將個案公開,由打工仔自決。

首先,我地冇能力動員咁多網民(我地都想)。其次,按我地嘅想法,根本每一單拖欠人工嘅個案都應該值得大家關注。拖糧可以發生響我地任何一個人身上,如果打工仔都唔互撐,又有邊個會為我地發聲?

而好多人都提出唔應該政治化勞工問題,事主同勞工組都十分之認同!

但問題係每個人都好立體,同一時間有唔同角色,有人可以獨立一面面一層層睇,有人會一下咁睇晒,無論點睇都係有所關連,政治同民生兩者相扣,無勞工又點會有勞工法?民生隨時代轉變,勞工法又有無改善呢?勞工處制度保唔保護到打工仔?依家都仲有好多野勞工法保唔到既野更加要爭取(標準工時、取消強積金對沖、強制超時工作補水、集體談判權、強制離職後出工作證明等等)

另外都想講埋,於太多人關注,我哋都爆晒inbox投稿同埋爆料講唔同黃店內幕,我哋發覺原來有唔少Facebook Group都有議事規則,由於無地方去反映、討論、交流同埋澄清,好多打工仔都屈住屈住,真係健康咩?值得大家諗一下。

打工仔自主,唔止係職場上,更加係對於自由民主既實踐,有時候睇到同參與一啲高質素嘅討論,令我哋更加明白民主可貴之處。

任何人都係勞工組

最後,時不時總結Post都有人問點入會、事主之後有無加入勞工組等等問題,勞工組再次強調:追糧唔洗考牌,只要你敢對抗無良僱主,就係勞工組一份子!

依家資訊發達,任何人都應該要學勞工法,清楚自己權益,先知道有邊啲權益要推動,邊啲所謂職場文化根本唔合理,甚至唔合法!

咁又係咪只能接受?只有連結同事或者勞工組織一齊對抗權貴,基層生活先至有進步。同一社區下大家都係打工仔,多一個人識勞工法,可以解決好多勞資糾,任何人都可以幫人追糧,任何人都可以係勞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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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友人的心聲:

大家好,我就係膳心口中所講喺店內「大罵」嘅友人。

對於係唔係「大罵」,自問當日無講過粗口或不雅語言,只係以茶記伙記嘅聲量講話,不過你我甚至網民都各執一詞,所以我認為放CCTV上黎俾大家網友定奪都不失係一件好事。8/8當日我哋企係CCTV前打電話,相信CCTV能夠清楚拍到以及收音清晰,希望相關片段仲未被剷除,並能還大家一個公道。

辭職?被解雇?
對於係事主自己辭職還是被解雇,係膳心嘅內部調查及翻查CCTV後,我都希望對方有一個簡單而直接嘅答案。

相信各位雪亮嘅眼睛都知道呢個先係今次嘅重點,但網上好多人不斷spin去其他事到,幸好都有好多心水清嘅網民。

分化?鬥黃?

跳出框框,放下傳統觀念,接受任何嘅可能性係成功進步嘅第一步。
其實我一開始都唔相信有人會為左幾千蚊會拖垮自己嘅聲譽,但倘若當日唔願意跳出框架,大家今日會接受到「知名黃店都會錯」嗎?
如果本身行得正企得正,點會怕人分化到?

黃圈就係要共同進步,勇於面對自身嘅錯誤,並改正自己。
倘若到今日你只追求政見一致,我無話可說。
但我所追求係更高層次嘅「良知」。

我深信真相係愈辯愈明,前題係有相關證據進行佐證。

在此衷心感謝勞工組,香港廚師聯盟,以及各同路人願意放下成見,共同追尋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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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

衷心感謝勞工組各位及廚師聯盟,不分黃藍都應該保護每一位僱員權益,食店也好商店也好,還記得 「不分化,不割蓆」嘛,並沒有「黃店永遠是對的」這個道理,當一間藍店沒有保護僱員權益,僱員去求助去控訴,你們拍手叫好,相反如果係一間黃店,則只會有人說分化、鬥黃,這並不甚麼分化、鬥黃,令黃店進步不也是我們最想看到的嗎?黃店也好,藍店也罷,僱員得不到應有的薪金,就理應去追討。


【武漢肺炎】工權會指逾300人因工染疫 促納為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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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聯同醫管局員工陣線、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及職工盟今早召開記者會,要求將武漢肺炎列入法定職業病,僱員因工作染病可依條例向僱主索償。工權會指推算年初至今約有319宗懷疑僱員因工染病個案,但勞工處只接獲86宗懷疑個案,並只有7名僱主承認工傷,批評政府欠缺對僱員的基本保障。

工業傷亡權益會聯同醫管局員工陣線、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及職工盟要求政府將武漢肺炎列入《僱員補償條例》,若受僱時因工作染病,僱員可按條例向僱主索償。他們亦提出多項要求,包括政府向強制檢疫而未能工作的僱員及自僱人士發放津貼,並向醫院、診所、護老及殘疾院舍的員工發額外津貼;以及臨時放寬疾病津貼資格。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

工權會推算300宗因工染疫 僱員中招後長放無薪假

工權會按「因工作前往疫區」、「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有同事感染」及「因工接觸大量人群」等準則,推算1月23日至8月20日期間,約有319宗懷疑僱員因工染病個案。惟勞工處只接獲86宗懷疑個案,只有7宗個案的僱主承認工傷。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總幹事吳冠君亦指出,醫院內有很多合約員工,若合約員工染疫而醫管局不承認工傷,員工之後或會受歧視及失去保障。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批評數字反映勞工處欠缺對僱員的基本保障。她表示,有售貨員向工權會求助,稱他的工作地區有大量確診個案,但公司防疫措施粗疏,該僱員更於7月中確診。僱主並沒有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他亦未能放工傷假及獲得醫療津貼,只一直放無薪病假。她續指,求助者於康復後仍出現氣促、頭暈等情況,醫院安排半個月後才複診,並表示若不適可到門診或私家診所檢查,但擔心私家診所不願收症。蕭批評醫院無出院後支援,建議設指定診所跟進。

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
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

余慧明指非高危醫護只得外科口罩 批醫管局欠保障

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質疑醫管局所謂的「合適個人防護裝備」標準,批評當局一直否認員工因工染疫,只強調醫護人員有合適裝備。她指醫管局指引清楚列明「確診病人需要入住負壓病房,醫護照顧病人時候需要配戴N95的呼吸器」,但有確診病人曾出現於非高危的普通病房或急症室觀察病房,當中的醫護人員「防護裝備」僅有普通外科口罩,只要有配戴亦不會列為密切接觸者。

她質疑醫護人員與病人在「密切接觸者」的準則大相逕庭,指病人不論有否戴口罩,與確診者面對面接觸15分鐘,或超過2小時處於同一病格,就被視為密切接觸者,促醫管局有合理解釋,「同樣都係戴外科口罩,點解病人同醫護嘅標準可以咁唔一樣?」

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

建議放寬病假津貼資格 檢測費由僱主負責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斥責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講緊大話」,指現行法例已無法保障疫情下工作的僱員,僱主亦不願向勞工處呈報,更不願承認工傷。他指有僱員被衛生署勒令隔離,但他們並無資格放有薪病假,要求放寬《僱傭條例》規定僱員需放連續4日以上的病假才發放疾病津貼的資格,「點解放1日冇人工,要放4日先有?」

蒙續指,有公司要求僱員通過病毒檢測方可工作,但排期檢測至收到結果約需一星期,僱員期間無支薪,亦要自付檢測費。他批評僱主應該負責費用,並要求政府發出指引。他又表示有僱員有輕微病徵仍上班,增加傳播風險。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社區及院舍照顧總工會秘書鄭清發
社區及院舍照顧總工會秘書鄭清發

安老院舍中招 高層第一時間叫員工答「唔清楚」

社區及院舍照顧總工會秘書鄭清發表示,屬高危職業的安老院員工亦保障不足。他指政府曾向營辦安老院機構發信查詢防疫措施,惟只有4間院舍回應。他又指有員工向工會反映,院舍高層得知院舍染疫時,第一時間只是提醒員工面對詢問時回答「唔清楚」。

蕭倩文:立法要有前瞻性

蕭倩文批評政府立法欠缺前瞻性,「依家已經係補救」,擔心重蹈2003年沙士覆轍,兩年後才將其列入「職業病」。她建議政府參考台灣做法,以「與執行職務有關」囊括所有病。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則指出,勞工處會就立法諮詢僱主、工會及保險業界,但至今仍未收到諮詢的消息,明言如醫管局被諮詢後應與員工公佈。

版權: 

【2020新專欄!】~R爆黃藍綠/一/「黃」老闆?「藍」員工?不合理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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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R爆黃藍綠之說在前頭:

這年來我們都聽到不少故事,好多都不能簡單以立場回應,我們都很想知道,不同社會位置的人,會怎樣回應這個問題?每個月的處境題,我們都會不記名地邀請兩至三位人士回應。我們希望創造一個平台,讓大家的想法在此進行交流。
同時,必須澄清,R爆頭處境的故事,全乃根據不同人的故事重新組合,故如有雷同,實屬巧合,與不巧合,之外…

R爆頭處境題一:「黃」老闆?「藍」員工?不合理解僱?…….

有一天,某勞工團體接到一位飲食業工人的求助,該名求助阿姐年約五十幾歲,指稱老闆在疫情期間要求她自動離職,然後轉頭當炒散咁請番佢。佢唔肯,便被要求放無薪假,放左幾個月。她想問,老闆這樣是否合法。年青熱血的幹事心諗:又一個無良老闆!於是解過阿姐聽,話老闆超過一定日數唔派工作俾個員工,就可以當做解僱,應該要俾遣散費,老闆唔俾,都算犯法。

於是,年青幹事就與會內另一名資歷較長的幹事商討,年資較長的幹事說:呢個腦細在反送中前就已經時常在一個員工就快到可以領取長服的年期時,就借故炒人或者每日鬧果個員工,情緒折磨到人地頂唔順自己走,而且,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仍對於炒散員工經常拖久薪金。

年青幹事上網CHECK下間食店起下底,發現呢間食店是公認的黃店,年青幹事一時呆了一呆,諗緊係咪有誤會呢?於是打電話諗住問清楚,問到咁上下,都幾確定個腦細真係剝削員工,因為放左幾個月唔派工就等於炒人,最少應該俾遣散費。年青幹事盡力當腦細唔識法例咁講解佢知,講講下,個腦細話:其實係我唔想請佢地囉,係因為成班阿姐都好藍!日日係個餐廳到亂講野,狗打人都盲撐,得罪我就算啦,但係得罪哂啲客呀!同埋,無理由益啲藍絲架嘛,大家手足,你明啦!唉呀,我以家唔得閑呀,你有咩再打俾我,再傾啦!!

年青幹事放下電話,諗緊應該點做好……

R爆頭處境題:如果你是這位年青的工會幹事,你會點做呢?你是基於什麼想法而做這個判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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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勞工團體成員甲:

例如我收到食肆員工求助,我首先會CHECK嗰間舖係咪黃店
其次有時踩上門之前,會打去搵吓老闆(因為有時老闆同員工係兩個版本)

如果係我,黃店會傾傾先,比多少少耐性,真係唔得先行動踩上門。因為其實平時團體啲追糧也不是一嘢上門,有時都係先禮後兵的,咁黃店我覺得可以多少少空間。我諗現實拉扯較直接可能係,如果個求助工友係藍絲,咁仲接唔接求助。雖然其實佢係咪藍絲,基本上唔會知道,也不會特登去問。只係如果要假設一個處境,咁其實藍工友接唔接係一個比較直接既處境題。

純粹是人手時間心力有限,我地淨係接求助人手都唔夠。人手有限,揀下都好合理啫。而且我地亦不是一個無條件幫人既組織,所以萬一有深藍求助(又比人知佢係深藍喎),個問題唔係點解唔接,而係點解要接。除非有人覺得個CASE係應該要做,並且願意去做。咁就由想接既人去做。事主的政治立場可能係一個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所以假設出嚟既處境題,對我嚟講係頗迂迴。

以我為例,如果係中老年紀既淺藍,可能我又會接,因為出行動可能面對既警暴問題,有可能係佢轉變某啲立場同印象既機會,但係實際上,其實都睇我嗰排時間係咪許可去做多個CASE。

但上面僅代表我個人意見,因為我地團體都未正式傾過呢樣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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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基層勞工工作者乙:

其實而家呢個時勢,黃藍拎出嚟咁講,真係唔太肯定係咪一件恰當回應到嘅事。

不論黃藍 唔該搞清楚勞法先
在於一個勞工團體嘅職員,我地當然係會同工友介紹左勞工法例先啦。

勞工法例嘅保障,平時不論黃藍,邊有人有心機聽丫,而我相信冇一個認真在香港打工人在入任何職之前會先睇勞法,記左乜野係最 basic 嘅權利先,再去揾工睇合約揾下有無不合符法例保障嘅條款,所以不論黃藍嚟到我面前,唔該聽左最基本嘅勞法先。

就打工仔而言,你接受得任何長散或自僱,無論老闆用避強積金嘅論調定係乜野講法都好啦,你都率先揾左自己笨,咁老闆起之後任何環節再揾你笨,都只不過係你已經俾左揾笨權俾個老闆先囉。

咁大部份飲食業從業員呢,都係長期慣於被揾笨,包括用長散,唔夠418(連續性僱用,簡單來說即是連續四周每周十八小時為同一僱主工作即有權獲得各種勞工福利)、自僱等等嘅方式,令工友一開始就唔受法例保障。

但將老闆養成大怪獸唔係一朝一夕,係需要大量從業員一齊冇抵抗力,一齊唔聲唔聲,一齊乜條件都接受,先至足以生成到咁畸形嘅行業生態。

同所有工友講:請嘗試令自己做到418 令老闆炒你有代價
但就算條氣幾唔順都好,一旦離職,你作為打工仔嘅保障係得返好少,所以首要知嘅係,就算老闆有冇揾你開工都好,請持續搲撈,持續地問住老闆有冇工開!

因為起解僱保障入面,其實有幾樣野,係工友成日一知半解嘅。只要任何工,佢講你嘅工時,係滿足到連續4星期每星期有18小時你就係有所有勞法嘅保障。一旦你合乎左呢個保障,佢炒人或你走都有多少少代價。
咩代價呢?

第一,要炒人係需要一個月通知,或者一個月人工作抵償,僱傭一方先可以提出解約。咁如果好似呢個個案的工友果個情況,首先就冇一個月代通知金啦。

第二,一份工話放你假,即係有工作安排啦,個工作安排就係放假嘛,所以,老闆唔叫你返工,都請日日問佢拎 order 係咪需要放假。口頭或 whatsapp 都計。如果幾個月都係安排放假,然後老闆再炒人,仍然在代通知金上有得爭抝。

第三,勞工法例入面有樣野叫停工/開工不足。事實上一份工,只要連續4個星期內,個工作安排的日數少過原有的1/2已經算叫做停工,而停工在勞工法例層面講就已經係炒人。

所以當番工日數已不及完整返工月份嘅一半,就等於老闆已經炒左你。直接上勞工署登記啦唔駛講野。

第四,勞工法例起上兩年新加左一個保障,叫做有權要求復職。咁究竟工友又想唔想復職呢?只有呢樣野係事必要上勞工署去要求,由勞資關係科約埋你同老闆進行調停,甚至上去勞審由審裁處去判令老闆俾你復工。

如果你係藍工友 你又有幾想復工呢?

咁當然仲係咪想返去做,工友都要自己諗下,因為工友返工,究竟係想得到 d 乜?工友平時點諗去食野嘅人?其實覺得大家有冇計傾先?如果仲想返去做,工友又係咪接受佢要服侍一班黃絲?究竟工友平時會唔會都去同 d 食客吹下水,定其實唔理佢地,都做得開心?始終,呢個問題要工友自己搞清楚。

因為既然公司係擺明黃店,黃絲就係會嚟幫趁,咁去食野嘅人,真係需要個空間同聲同氣,因為而家係用呢樣野賺錢。咁呢種情況工友有幾接受到呢?如果唔想服侍佢地嘅,咁可能老闆炒得,也唔代表工友仲好想做嘅。

如果工友都想返去做呀,可能本身同同事係好 friend,或者本身都鐘意果個工作環境,咁工友都要諗下,要求復工嘅同時,究竟返工係咪一定要在食客面前,去傾咁多社會問題呢?話晒,呢間嘅然變成左黃店,咁入去俾錢食野嘅人都係想用自己嘅錢,去支持一個對社會問題有反思,對市民大眾一般人有同情心憐憫心,大家可以有同一陣線安全感嘅地方,咁究竟工友自己又覺得,佢係咪仲想對住呢 d 爭論呢?

如果藍絲工友本身都唔想做 咁就教佢爭取遣散費囉

但如果工友本身都唔想再做,咁就簡單好多。

因為雖然個黃老闆或者都有意圖走數都好啦,但事實上有一點,又係不論黃藍,不論僱主僱員都係要睇清楚個情況,就係遣散費主要部份只不過係由強積金去俾。如果工友即時生活都有困難嘅,拎份強積金出嚟真係解到燃眉之急嘅,咁其實好簡單,盡快去到勞工署又好,自己出封信俾老闆又好,按照返開工紀錄,証明自己已被停工,已經合乎資格申索遣散費,然後請老闆安排填一份表俾強積金公司,由公司証明完結僱傭關係,咁強積金公司已經會自動幫你計埋有幾多遣散費,而戶口入面有幾多僱主供款及累算權益嘅錢可以拎出嚟幫補。

話晒,林鄭上台咁多年,由 day 1 開始講要取消強積金對沖,到到上年搞逃犯條例開始,滿城無法安寧,強積金對沖都仲生勾勾起度,冇取消冇改例,所有勞工仍然要提早消耗自己嘅退休金先可以在被炒之後,拎返少少尊嚴。

咁我當大家而家都唔理林鄭,眼望中央都好啦,遣散費都係問 mpf 拎架咋,所以老闆在收到工友書面去要求拎遣散費之前,佢真係冇責任。法例冇話過老闆要主動俾。所以老實講,唔理你係撐黃定藍啦,撐政府之前,真係都要知下,究竟你撐緊嘅人,為你做漏左幾多野,帶來你今日咁委屈先。

但幾委屈都好,怨有頭債有主,不過政府條法例就將工友個債仔由老闆轉變左做強積金公司架喇。

咁我會咁做囉…做大個餅大家都好呀…

咁老實講,既然法例就講明出信俾公司呢個程序,咁我都會幫工友手,一齊度下封信點寫啦,然後提返老闆,其實遣散費真係冇幾大件事,又唔係佢要拎錢出嚟,就算拎都唔見得多,咁嘅情況之下,幫個手 send 封信俾 mpf 果面,就大家無數算啦。

我呢堆野真係一字一句會去同個工友解釋,又同返個老闆解釋,因為我自己係真心相信,如果社會上嘅人,有人去解釋社會情況俾佢地知,俾佢地了解到佢地嘅權益,咁佢地就會有一次機會離開佢原先嘅限制去理解佢身處嘅處境,當佢重新明白到呢個處境點樣限制佢,佢其實係無可能話可以會再不假思索,就可以繼續信任一個出賣自己嘅制度。

咁當然啦,僱主層面都係一樣。如果佢係黃嘅,想炒人,起現行制度入面係就算冇小動作乜乜乜,佢炒人都冇乜成本之嘛,如果佢明白呢點,都會少左誘因去諗咁多無謂野點走數點炒人啦,快快脆脆搞返條數俾個員工仲好啦。一方面,咁做都係一個機會俾藍嘅員工見識到,黃絲係心存公義嘅人,唔係同大陸一樣乜都大恰細去解決問題嘅。

始終,黃絲口講要突破嘅都係各種現有制度嘅不公不義,咁究竟公義係乜野樣,點樣做,都係靠黃絲日常一言一行,去話俾個社會知,點樣先係[人人都當他人係人]嘅世界,點樣齊上齊落,點樣令到藍絲去明白一齊贏,係佢地都有野贏到,話唔定少少地,呢間黃店仲成為孕育到藍轉黃嘅基地呢?

講完咁多 ideal 世界 dreamy world 嘅野,當然都係想不論黃藍都對個世界心存希望啦,因為今時今日國安法殺到嚟,就只有壯大自己,唔好跌 d 屎俾對家有機會傷害自己,傷害運動,傷害入面每一個人。

咁如果工友唔係上勞工署,而係玩其他野去督灰搞事,文革化所有野,到時大家一樣大獲,黃圈亦都好易冧晒。所以我都係想,做大個餅,圈大個爐,少少地起日常生活入面俾到周圍嘅人明白人民之間有平等唔係用 d 藍絲邏輯可以用強權壓倒一切,都已經係幫緊個運動唔會完。而就算未必好快可以轉化一個藍絲,但公平公正咁對待工人,你請到個黃嘅都一樣要咁做架啦,需要工作嘅手足唔通就唔需要公平的僱用對待咩?

呢個個案的老闆咁樣做野法,根本好易出事。到時仲俾人唱,搞爛左個牌頭對大家對運動嘅損失仲大啦。所以趁而家仲有空間去宣揚,作為一個黃絲老闆,如果怕惹官非唔想講最白果 d 野,都起碼可以抵抗各種侵蝕香港的潛規則,包括用人唯親,利字當頭嘅社會環境。咁先可以sell 俾所有人睇,大家想相信果套建基於[人之間平等信任]嘅世界即係點樣,令到藍嘅人都有機會明白黃絲真正想守護嘅係乜野囉。

出嚟打工本身都係想聽話,想穩打穩紮有生活咁啫,慢慢由日常位置去教育囉。反正個運動都可能會在表面上沉下來,咁呢段時間咪發掘下軟性地扭轉藍絲嘅空間囉。

Foodpanda員工的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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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panda 外賣員染疫病發後,一直沒去看醫生,如常上班工作14天,直至家中被感染的丈夫病危須送院救治,才揭發了一家五口先後感染均未求診、家中父親病重失救的悲劇。

事發後Foodpanda 忙於Fb出貼文,聲明已暫停確診外賣員的工作,直至她檢測呈陰性才可復工;衛生署官員亦在記者會強調,外賣員送遞食物時有配戴口罩及手套,因此曾光顧的客人不用過於恐慌。

當整個社會被疫症的陰影籠罩,我們似乎已沒餘暇去關心,這樣一位外賣員及其家人遭逢不幸的原因。看來染病的不單是人,也是我們的社會。

外賣員自己和家人先後病發,為何不立即通報及求診?最容易聯想的是,因為她每日要面對令人唞不過氣的生活,擔心會被強制隔離,頓時失去工作和收入,所以眼見丈夫在家中受盡病痛折磨,仍然勉力逃避比這更殘酷的現實。

背後更深層的體制成因,其實與香港社會近年新興零工經濟(Gig Economy)的僱傭模式有關。Foodpanda的外賣員,不論車手和「步兵」,都是以自僱形式聘請,即是說不受勞工法例保護,也不會享有任何有薪的工傷和病假假期。外賣員要請病假,不單止沒有人工,而且還會影響自己的評分,公司會按分數編配orders予外賣員,分數愈低名次愈後,自然會影響往後的收入。

疫症雖然可怕,但當外賣員想到要被強行帶走隔離及檢疫,期間僱主既無責任支付薪金,政府亦不會提供任何補助(至今仍沒設立有薪檢疫假和失業援助金),一家人的經濟眼見會迅速崩潰,到頭來,真實生活的壓力竟然比疫症更令人懼怕。這便是不少基層被迫面對的荒謬日常。

我想起堅.盧治的電影「對不起,錯過你」,劇中主角是自僱派遞司機,片尾描述他即使被劫匪襲擊身受重傷,仍然堅持第二日要立即上班工作。他不想缺勤被公司罰款,再度加重永難償還的債務。兒子上前攔阻,主角卻堅持駕車離開,只無奈地拋下一句說話:「我必須去工作,我無得選擇!」

主角拼了命也要上班,不顧兒子和太太勸阻,電影結束時仍未知結局如何。他會否因此遭遇致命意外?還是他最後會毅然選擇反抗?只能留待觀眾自己來想像。但在現實香港,外賣員憂慮生活隱瞞自己及家人的病情,家中受感染的丈夫被送院搶救時,一切已經來得太遲。

一宗沒有張揚的命案,道盡了零工經濟下基層工人的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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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兒:職場抗爭護身術 – 唔做自願性鼻咽拭子測試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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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工黨執委吳敏兒

最近不少打工仔反映,僱主強迫員工做鼻咽拭子測試,惟政府卻稱相關測試乃自願性質,試問僱主哪來權力要求員工奉上個人私隱資料予政府、進行非工作要求相關的事項?事實上,這跟「保就業」計劃一樣,只要一去到老闆手上,總會變樣。與錢有關,老闆就會過水濕腳;與討好港共政權有關,老闆當然第一時間壓迫員工來「交數」。

這幾天,筆者收到不少打工仔女查詢,問有沒有一招半式可以頂住強權。遇上壓逼,我們這時候一定要「畀啲掙扎」。

鼻咽拭子測試最大問題,除了是港共政權急於要向中共獻媚外,亦是赤裸裸地未經打工仔女同意,強行將測試成為僱傭合約或者工作的一部分。若不想老闆將不合理變成日常,或甚變本加厲,打工仔女必須由第一次遇到欺壓情況就要出聲反對。

個人層面而言,上司嘗試強逼僱員進行測試,僱員不單要重申相關測試乃屬自願性質,更要查詢是上司個人要求還是公司的行政要求;另外是檢查僱傭合約是否寫明要進行鼻咽拭子測試,若並非屬合約範圍,僱員必須清楚告之上司和公司,反對公司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

可能打工仔女會問︰我們還會相信法例嗎?我筆者明白是當權者親手去毀滅信任關係,可是現實的職場上,當要與上司、公司角力時,第一關都必然是先講勞工法例。公司強逼員工進行鼻咽拭子測試,是違反勞工法例在先,打工仔女絕對可以講一句「恕不奉陪」。

即使打工仔女認為安心起見可做測試,亦應選擇一個可信賴的機構或檢測中心進行有關測試,而相關的支出和時間、成本等,都要由要求僱員做測試的人或公司負責。總而言之,「政府」兩個字壓到埋身,打工仔女也不必以為一定要就範。

網上亦流傳一些個人抗爭方法,事主懂得反向要求公司保障員工安全而不被感染,筆者絕對欣賞事主的勇敢,而且事主即時向僱主提出一系列的質疑,亦相當合情合理,大家都要俾個讚!

最後,筆者不嫌其煩都要鼓勵大家盡快加入工會,讓工會可以盡快出信予僱主,預先講明檢測的立場。作為工會,當然不能夠接受強逼員工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亦絕不接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這些行為。

以筆者的經驗,只要你第一次就範,僱主只會繼續強逼僱員去做合約範圍以外的事,久而久之,僱主就會乘機指僱員已接受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內容,當僱員日後再想提出反對,就會變得非常艱難。勞資角力往往鬥智鬥力,日後有機會再介紹其他職場抗爭護身術。聰明抗爭Smart Fighting,人人做得到。

#唔好逼我
#捍衛DNA

香港清潔工和回收現狀(上) ——外判商賺得腦滿腸肥,勞動者受盡剝削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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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整潔,需仰賴清潔工。城市的廢物回收,亦需仰賴清潔工,因為很多清潔工業餘也會回收廢物,賺取外快。然而,非常微薄的待遇,卻與其貢獻毫不相稱!

環境正義和分配正義,兩者缺一不可。我們爭取環保正義,同時也要爭取分配正義,確保為環保事業付出勞動者能得到體面的工資和待遇。真正的環保運動,應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否則,再美好的環境,也只有富豪有閒暇和金錢去享受;窮人每日拼命工作十幾小時才夠維生,大自然再美好也無暇欣賞。自然美景不應只由富人享有,而應屬於所有人。

然而,香港政府一面假扮環保,另一面卻在聯同外判商剝削清潔工。

政府外判制度的弊病

政府於2000年引入外判制度,將大量非技術崗位外判,如清潔工、保安員和郵差。這樣的政府外判工人現在約有兩萬兩千名。外判的投標原則是「價低者得」,目的是為政府節省開支。問題是,政府要省錢,私營企業又要利潤最大化,那麼利潤從何來?結果就是去剝削工人,榨取血汗。

同時這也是大魚吃小魚的過程——大外判商淘汰小外判商。香港清潔工人職工會研究發現,2012至2017年間,五間外判商幾乎壟斷食環署清潔外判合約:其間,食環署共批出153份街道清潔、街市清潔及市政大廈清潔的外判合約,當中八成批給這五個外判商——莊臣、萬成、立高、羅氏和碧瑤(包括碧瑤蟲害)。

外判制下,由於價低者得,所以碧瑤一直橫掃政府的清潔及廢物處理外判合約。碧瑤廢物處理及回收有限公司自1992年起成為港府長期外判服務商,負責清潔公眾場所和設施。2018年,碧瑤共獲得食環署19份清潔合約,與漁農處、房屋處也有合作。政府合約佔碧瑤七成收入來源。碧瑤八千多員工中約有3600名為政府外判清潔工。2008年碧瑤開始開拓廢物處理及回收業務,亦開始競投公營回收服務。因多年政府合作經驗,碧瑤順勢獲得相關合約。2014年起,碧瑤得到全港四區的三色桶廢物回收合約。2017年年底,碧瑤取得港島區及新界區兩份「玻璃管理合約」,以及塑膠回收廠合約。

目前,碧瑤的人員及車隊資源不斷擴展,力求壟斷市場上清潔、回收一條龍服務。碧瑤獨大令其他回收業經營者難以進場,但政府不但沒有阻止,還有意促成這種不公平的市場狀況。政府外判制度不單剝削前線員工,還破壞回收業發展,實在難辭其咎。

工人的困境

針對外判制度剝削工人的情況,我們訪談了八位清潔工。其中有七位女性,一位男性。他們年齡介於60至70歲,全部由食環署外判商莊臣有限公司聘請。他們的全職工資為最低工資,約港幣9200元,工作日有一小時無薪飯休。

做了十多年的清潔工表示,雖然外判公司輪流轉換,但福利、工資和裝備都如出一轍,無薪飯休和最低工資也沒有改變。夏天,外判公司提供的制服不吸汗,清潔工只能多穿內衣。清潔工兩年合約內只提供一件便利雨衣,破了不能換新。雨衣只是薄薄一層膠,掃街或倒垃圾桶時動作一大,便很容易破,所以他們會用黑色膠袋包裹自己;但監工發現會罵,他們只好轉用白色膠袋代替雨衣。

其中一位受訪者說:「清潔工做得最辛苦,但只有最低工資!」她認為香港人不尊重清潔工,又沒有公德心,令她的工作更加辛苦。擔任掃街、倒桶、洗街的清潔工大部份是文盲,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因此感到自卑。他們之所以選擇這份很辛苦的工作,是因為不識字大大限制了工種選擇。「只要著這條藍色褲(清潔工制服),去街市都會被人嫌棄,」福姐(化名)說。清潔工在社會上往往受歧視,人們常常認為他們骯髒邋遢。

由於不識字,他們只能道聽途説得知政府政策。儘管建築廢料征費已實施十多年,但仍有不少人習慣在垃圾站前棄置大型木板和電器。傑哥(化名)告訴我們,食環署每日會派兩次卡車來收集大型垃圾,當區居民習慣把大型垃圾放置在垃圾站門口,例如冰箱、電視、風扇和傢俱;清潔工要幫手把垃圾搬上卡車,增加了工傷風險。清潔工雖然知道隨意棄置建築垃圾是犯法,但對於市民棄置竹棚、木板與電器的行為是否犯法仍一知半解。

美姐(化名)做了三十多年食環署清潔工,60歲退休後轉為外判散工,新界、九龍、香港島都有掃過,崗位在掃街和倒桶間轉換。聽到政府的垃圾征費政策,她立即表示反對——「冇用㗎,香港人咁冇公德心!」「現在附近的商戶連垃圾袋錢都想慳,直接倒到滿地垃圾,執到我死!」她認為,如果未來實施垃圾按袋徵費,商戶更沒有可能出錢倒垃圾;除非政府每日派督察上街執法,否則不可能打擊亂扔垃圾的行為。隨後她向我們展示了當日工作時所拍的照片:

「人很懶!那麼大的垃圾不扔去垃圾站!不能塞入垃圾桶便放在垃圾桶旁,每個星期都會出現一至兩次!令人很氣憤。」儘管美姐看到此情此境很生氣,但她還是要把這些大垃圾搬上手推車,再運去區垃圾站。當問到有沒有就此向上司投訴時,美姐說她現在都不會向上頭投訴。她的工作經驗是:投訴太多會令人對她印象不好,覺得是她在偷懶。

我們乾淨整潔的環境有賴於清潔工的默默付出。他們人數眾多,政府設計政策時應把他們的聲音和意見納入體制之中。可是,最近二十年來,政府卻用外判制度把他們推得越來越遠。

拾荒者功勞埋沒

在可回收物品中,紙料和金屬回收率之所以最高,是香港拾荒者的功勞。市面上有價有市的可回收資源,是拾荒者的謀生來源。他們將有價值的廢物,包括鋁罐、銅線、報紙、卡紙、金屬、玻璃瓶和破布等,從混雜的廢物中揀出,再賣給廢物回收商。

拾荒者大都獨立工作,多是長者及失去工作能力者。關注拾荒者的組織「拾平臺」在58間回收鋪訪問了505位拾荒者,其中八成是60歲以上的長者,近九成是為了維持基本生計或幫補生計而拾荒。拾荒者對回收業貢獻良多,政府卻不肯正視這股力量。拾荒者的長期付出不受肯定,還不時遭到食環署驅趕,甚至會罰收財物或遭到檢控。


本地回收商價格表。圖片來源:香港01。

本文摘自全球化監察報告《兩岸三都垃圾圍城的對策(香港、廣州與臺北減廢經驗之初步報告)》,如果您對這個議題感興趣,歡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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